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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正念闯出魔窟的经历 |
【明慧网2005年4月27日】我是延边州一个偏远小山村的妇女,97年有幸得大法。99年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我离开了村里去镇上做点小生意。同时坚持学法炼功,并向周围的人讲真象,告诉人们江氏流氓集团如何迫害法轮功。 2001年老头沟派出所恶警李稿哲带人到我住处绑架我,非法抄家,像土匪似的抢走了大法书,我平时辛苦积攒的3500元现金、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录音机等物品也同时被恶警们抢走,并于第二天把我非法关押入龙井看守所,那里被关押的几乎都是大法弟子。 一个多月后,我被送往臭名昭著的黑嘴子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我被分到五大队后,他们立即在关押我的房屋里安排了两个犹大,妄图想利用她们来转化我,我根本不听她们胡说八道,也不理睬她们。我虽然得法比较晚,可我心里明白大法好,师父好,我就要做师父的真修弟子,堂堂正正,金刚不破,能听这些乱法鬼胡说吗?我知道慈悲的师父就在身边,我心里一点也不怕,对着她们不停的发正念。 有一天早上5点,我发正念,被邪恶之徒报告了管教,恶警王丽梅把我双手铐在床上后,用电棍一边电我,一边气急败坏的辱骂我,因为我不妥协,将我铐在床上一周,就连大、小便也不放开,还找人和我谈话,妄想转变我。其实师尊在法中讲的很清楚:“作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纠正一切不正的,怎么能向邪恶低头呢?怎么能去向邪恶保证什么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恶妥协,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为,神绝对不会干这种事。”(《大法坚不可摧》)这不都讲明了吗?我们大法弟子在那个邪恶的地方是不能受邪恶指使的。 后来恶警王丽梅伪善的对我说:“老太太我们不要求你写决裂了,按劳教所的所规所纪去做就行了。”它要我背所规所纪,也被我拒绝。我们修炼人是有标准的,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我就按照这个标准去做。 到了晚上,管教领着一帮人拿着一包药让我吃,我告诉他们我没有病不吃药,管教喊:“不吃就给她灌上。”上来几个人把我按倒在地,并拿铁勺等硬物撬开我的嘴,牙齿被撬掉一个,满嘴流血。这样一天灌一次,一直折磨了一星期才罢手。我又被带進管教室,主管生产的大队长说我:“谁来到这里都得按所规所纪去做,你進管教室怎么连报告也不喊呢?”我心里想师父说:“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是一个大法弟子,向你邪恶之徒喊什么报告!他们又让我去照相,我不去。恶警王丽梅拎着我的衣领把我就往楼下拖,还对我拳打脚踢,拽到了照相地方,我就是不配合,结果也没照成。 在那儿劳教所一个月要写两次思想汇报,我一直坚持不写。后来听同修说,用这机会证实大法多好,应该以法为尊,以法为大。于是我就在纸上先写“法轮大法是正法”后,开始写证实大法的话。狱警看后给撕了,让我重写,还告诉我说上面写思想汇报,下面你怎么证实法都行。我严肃的告诉她:我就会这样写,不会写别样的。我坚持每一次都这样做,后来狱警也不管了。 我开始绝食,抵制邪恶对我的迫害。我的正念正行也令恶警害怕,在我绝食一个月时,王丽梅找我,并带着一种哀求的话说:你快吃饭吧,我也不给你加期了,到期就让你走。从那以后她们再也不敢迫害我了。这就是大法的威严,给了我的威力,使我没有怕心。如果不修炼,我一个快60岁的老太太根本就不可能在邪恶的黑窝里做到正念正行。 在绝食的一个月里,恶警在给我灌食的费用全算在我身上,并叫我签名,被我拒绝了,邪悟的犹大们说我:你不修善吗?这些钱都是管教先给你垫上的,你快出去了,你要不签字管教报销不了,拿不到钱。我当时没有悟到,也没有做好,被人的情给带动了,签了名。没有悟到认可了邪恶的迫害,让管教助纣为虐来迫害大法弟子。 回家两个月后,我又被龙井市公安局的恶警绑架到了洗脑班,同时老头沟派出所的七、八个恶警抄了我家,抢抄走了大法书和炼功带,并于晚上又把我送進看守所,准备判我劳教。我想大法弟子的责任是讲真象救众生,劳教所不是我该去的地方,我一定铲除邪恶的迫害,不能让邪恶得逞。当天我开始绝食,求伟大的师父加持我正念闯出魔窟。 在我绝食四天后,看守所怕我死在看守所里担责任,就给龙井市政保科打电话:这个老太太不吃不喝,你们快带走,别把人放在这。到了下午,政保科来人把我送進了医院急救室,到晚上有好几个警察看着我。在医院住的第四天,就正好赶上开十六大,看守我的警察只剩下两个,其余都撤了,我悟到该是离开魔爪的时候了,并请师父帮助我。下午奇迹出现了,看管我的警察一進屋立即躺在床上睡着了,我马上走出医院,坐上出租车一直开到郊区。 在师父慈悲呵护下,我终于安全离开魔窟,从此流离失所,一直到现在,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了,不论今后多苦多难,我就是横下一条心,坚修大法,跟师父回家。 |
成文:2005年04月26日 发稿:2005年04月27日 更新:2005年04月27日 11: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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