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5/100401p.html


湖南文化厅艺术幼儿园胁迫员工表态


【明慧网2005年4月25日】2005年2月21日是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新学期开园的日子,然而开园仅一个星期,书画4班的小朋友们就惊奇的发现他们十分喜欢并公认为“最温柔老师”的协保老师龚湘晖不见了,原来,他们的龚老师因为是法轮功修炼者,拒签包含诽谤法轮功内容的所谓“安全责任书”,已被园方“劝退”(解聘)了。

新学期伊始,幼儿园每个员工就被园方要求每人必须签一份“安全责任书”,而其中竟赫然列有一条“自己和亲友不能参加法轮功×教活动”,责任书的最后还写有“若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整个班组都不能评先进”等字句。面对这份包含诽谤法轮功内容的“责任书”,大法弟子龚湘晖坚决抵制,明确表示自己决不会签这样一份正邪不辨、善恶不分的所谓“安全责任书”。

正当龚湘晖准备积极向幼儿园领导讲清真象,劝告世人不要参与迫害大法的行为时,2月28日下午,龚湘晖被园方告知园方已对她作出“劝退”(即解聘)决定,当时在场的有副园长陈铮及赖新形等,当被龚湘晖问到“劝退”原因时,她们口径一致的声称“我们这是教育部门,不能用你这种人(意指法轮功修炼者)……”。

据悉,此次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不仅无理解聘了大法弟子龚湘晖,而且还以同样原因拒绝接纳已应聘上幼儿园协保老师岗位的大法弟子秦淑兰。大法弟子龚湘辉、秦淑兰的遭遇是江氏流氓集团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生存权和劳动权利的又一例证,不仅如此,在江氏流氓集团的指使下,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还胁迫百余名员工在诽谤“真善忍”大法的“安全责任书”上签名,把众多生命拉入了犯罪的深渊,江氏流氓集团的恶行理应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谴责。

湖南省文化厅艺术幼儿园电话:(长沙市电话区号为0731)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255号(湖南省京剧团附近) 邮政编码:410011
园长室 詹霞 :4152634(办公室)
副园长 陈铮 :4152634(办公室)
党委书记 杨树林:4151702(办公室)
综合部 赖新形(负责招聘、人事工作):4123939(办公室)
传达室、保健室:4134244(办公室)
综治办:4123852(办公室)
幼儿园分部园长办公室:4120167
幼儿园分部谢园长(副园长):4151781(办公室)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5/10/60599p.html)

成文:2005年04月24日  发稿:2005年04月25日  更新:2005年04月25日 12: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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