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4月22日】为解决澳门第一警司处以“阻街”为由阻挠法轮功学员摆放真象图片事宜,澳门法轮功学员曾于3月16日向警察总局负责人递交了一封公开信,吁请澳门警方遵守澳门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精神,公平公正的对待法轮功学员摆图片、派发资料的和平理性的讲真象活动,纠正第一警司处以莫须有的“阻街”为名阻挠学员摆放真象图片,以致损害澳门自由法治社会形象的行为。由于警方一直没有给予答复和解决,2005年4月20日下午3时半左右,法轮功学员们再次来到警察总局向负责人递交公开信,促请尽快答复并给予解决。当学员们手持公开信在警察总局门口拍照留影时,恰逢警察局长来到,学员说“我们是来向你递信的”,该局长手下的人将公开信收下。
递交公开信的学员在警察总局所在大楼门前 |
学员们表示真诚的希望澳门警方能认真依法办事,尽快给予公平合理的解决,令法轮功学员能像过去五年来一直所做的那样,合理合法的摆图片、派真象资料,向世人揭露自1999年以来至今仍然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真象,以唤起人们的正义和良知,尽早结束这场的毫无理性的骇人听闻的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