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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晃县大法弟子杨秀铭2004年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明慧网2005年4月17日】湖南新晃县大法弟子杨秀铭,因贴真象标语,2003年8月被恶人非法抓捕,后被判刑七年,2004年11月被关入至贵州省都匀市监狱。2005年1月25日新晃县政府将杨秀铭开除公职。

杨秀铭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五年多来,屡遭邪恶之徒迫害。

1999年11月1日,杨秀铭被新晃县国安吴祖坤(原县公安局政保股长,现退休)、县委副书记姚本友(现人大主任)从民政局办公室绑架到公安局進行所谓的审讯,并拘留15天,抄了他的办公室同时还抄了他的家。

1999年12月22日杨秀铭和18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被恶人从拘留所挂黑牌子游街,并被押到县剧院站台上批斗,后来又被敲诈了2000元现金才放人。

2000年2月4日,杨秀铭和13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山广场炼功证实大法,刚到一会儿就被10多个公安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大法弟子杨秀铭被恶警吴祖坤铐着双手关進看守所2个多月,在这期间,县领导多次找他谈话要他表面上放弃修炼,由于不配合邪恶,被吴祖坤、姚本友非法将他送湖南长沙新开铺劳教一年。

2003年8月4日,杨秀铭又到贵州大龙镇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横幅和标语,由于此事,被不法分子贵州玉屏县国安远建平、李东平伙同新晃县国安队长姚本鑫,610办主任李新民,司机姚建林,还有不知名的公安,从民政局强行将杨秀铭绑架到玉屏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对他進行两天两晚的刑具逼供,重铐,三名恶警把他按在水泥地板上跪,面壁站,两天两晚不准睡觉,不准喝水,非人性的折磨,最后将他非法关押15个多月后强行判刑七年,于2004年11月18日送至贵州省都匀市监狱。

2005年1月25日新晃县政府将杨秀铭开除公职。

湖南新晃县参与迫害者名单及电话(电话区号:0745)

原县公安局政保股长吴祖坤 现退休。住公安局宿舍(电话:6221650)
县政法委书记杨清林 手机13874501188 ,家电6229368
县610办主任李新民 手机13973073566 家电6223831,办6221340
县公安局政保股长姚本鑫 手机13974544061
县公安局副局长邓晓恒 手机13874576997,家电6222771,办6221340
原县委副书记姚本友 管政法,现调县人大。手机13974565340,家6221478

贵州玉屏县参与迫害者名单
县公安局副局长刘维锡
原县公安局政保股长远建平,现调公安局大队长。
县公安局政保股长李东平
县法院刑庭组长龙启江 县检察院:
县看守所长刘富财

成文:2005年04月16日  发稿:2005年04月17日  更新:2006年06月27日 14: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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