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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北京团河劳教所的遭遇


文/圆明(化名)

【明慧网2005年4月14日】我是一名大陆的法律工作者,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自己的事业和温馨的家庭。修炼法轮功9年了,身心健康发生了巨大改善。

2003年,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进了北京团河劳教所。开始15天里,恶警轮番上阵,每天长时间给我强行灌输歪曲诬蔑法轮功的言论,对我进行精神洗脑,并给我的精神上制造各种高强度的压力。我每天只能睡眠1个多小时,其余时间就是被强行洗脑。15天后,恶警改变了对我的迫害方式,开始指使怂恿个别因盗窃、吸毒而被劳教的人员对我进行殴打、体罚。因为长期不让睡觉,只能坐在小板凳上,身边专门有恶人看着,我一打瞌睡,它们就用鞋底或竹条抽打我,为了逼迫我写“三书”,它们采取谩骂、侮辱,狠掐、狠拧腿部,踢、踹腰、背、两肋,用鞋底、苍蝇拍抽脸,往身上泼凉水,吐口水等行径迫害我。恶警们很狡诈,它们怕担责任,不敢亲自动手用暴力迫害我,所以指使个别邪恶的劳教人员下手,而且,为了不让外界知道,每当有巡逻的来视察时,它们就会停手或把我转移走。

在它们的种种卑鄙恶毒的手段迫害之下,我的身体受到极大的损害,全身各处都有大片的青肿和淤血。

在劳教所期间,我亲身经见到一名19岁的法轮功学员,被恶警迫害得精神失常,一名50多岁的学员门牙被打落,一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以上是我在劳教所期间的一些被迫害的经历,整理出来,以揭露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之事实。同时也以我的亲身经历和感受证实,法轮功教人“真、善、忍”,为人揭示了真理,法轮功学员如此坚定修炼是为提高心性,达到身心健康,道德回升,以至于达到更高境界,如此坚定的修炼是为了信仰的自由,而决不是政治权力。

成文:2005年04月11日  发稿:2005年04月14日  更新:2005年04月14日 02: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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