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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念正行闯出牢笼


文/大法弟子口述;同修整理

【明慧网2005年3月7日】我于1997年2月喜得法轮大法,从此心灵得到净化,身体无病无痛,精神饱满,轻松自在。

开始学法炼功时我丈夫对我不理解,经常干扰,有时说一些很难听的话。后来我悟到是我自己有漏,没有遵照大法做好。以后每当我做好了,他也就好起来了,后来慢慢的变成了支持我、协助我。因我不识字,学大法有困难,他便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现在我已经能够通读《转法轮》和其他一些大法书,《论语》、《洪吟》、《洪吟(二)》都能够背诵。他还能够经常带一些熟人到家里来听我讲真象和观看真象光盘。

2000年(农历)10月间,我与几位同修在发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恶警把我和另一女同修绑架到郴州一个月,后来罚款4,750元让我回家了。另一同修也同时回家。回家后我没有放松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象这三件事。那时候正是邪恶猖狂的时期,它们要我们(还有其他几位同时遭迫害的同修)每天到镇政府签名报到,不准外出。我们与同修一起切磋,一致认为这是另外空间的邪恶旧势力操控它们这样干的,必须发正念铲除它们,在人间这里坚决抵制,不配合邪恶,全体大法弟子发正念帮助我们抵制,坚决不去报什么到。

但由于当时自己学法不深,没有从理性去理解大法的高深内涵,认为自己反正与邪恶正面交过锋,没什么可怕的,多点折磨,多吃点苦还修得快一些。所以很多事情上感情用事,不注意策略。有同修给我提出来注意安全的事,全不放在心上,还以为同修有“怕心”。我没有很好领悟师尊“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的法理。

2002年中秋节前夕我与另外二位同修在乡村发真象资料时又被恶人举报,恶警再次把我们三人绑架到永兴看守所,一关就是7个月。当时正念不是很足,心中虽然坚信大法不动摇,可是没有从法上悟到去窒息邪恶。恶警用酷刑折磨我,30多斤的手铐连脚镣反背铐上,逼迫我放弃大法修炼,说只要我讲一句诽谤我们伟大师尊的话,就放我出来,又叫我使钱拉关系托人情保我出来。我义正辞严:“我学大法做好人没错,大法弟子堂堂正正修炼、光明磊落做人,不需要找什么后门,托什么人情;要我放弃修炼,诽谤我们慈悲伟大的师尊更是万万不能。”邪恶之徒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此后便变本加厉的对我迫害。这时候我就没有悟到我不能呆在这里耗时间,我要出去,有更多救度世人的事要做。只想自己在受邪恶的迫害,要想办法出去而获得人身的自由。所以采取绝食抗争的办法。

绝食抗争没有错,但我只是为了自己何时能获得自由。绝食42天,其间恶人对我强行灌食7次(其中浓盐水数次),一个恶警用双手把我双耳扯起往两边拉,把我双耳扯开。每次灌食时几个恶警同时上阵,把人成“大”字型绑在一条宽面凳子上,用胶管从鼻孔里直插到胃,每次插得口鼻流血不止,比死还难受。有一次一个恶警竟撬脱我两颗门牙。灌一次食我便昏死一次。它们连人带凳抬着往号子里一丢便扬长而去。经常把我们大法弟子用手铐连脚镣铐上,使我们既不能站,不能坐,也不能睡,两人背靠背铐在一起让那些刑事犯看笑话。当我被折腾得奄奄一息,体重由112斤降到不足70斤,只剩下一把骨架时,恶警把我往永兴人民医院一丢,叫我家里交钱来领人。丈夫看我这样伤心泪流。

伟大的师尊时时在我身边,时时刻刻在呵护我。正当我被他们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师尊慈悲点化我,使我猛然悟到求师尊帮助我闯出牢笼。我是大法弟子,我再也不能呆在这里耗时间了,我要出去学法炼功、发正念、讲真象,救度更多的众生。我的责任是助师正法、救众生,这里决不是我呆的地方,我一定要出去。正念足了,心胸也开阔了,心也踏实了,果然没过几天,邪恶觉得拿我也没辙了,只好放我出来。

出来后很多常人看到我这样,都以为我没戏了;丈夫也无可奈何的为我准备后事(因为他是常人)。这时同修来看我,帮我发正念,念大法书给我听。我一听到师父的法,心里一种亲切无比的感觉,精神马上振奋了。我知道,师尊既然救我出来,就不会轻易让我“走”的。我很快就恢复了健康。现在我每天按时学法炼功、发正念,其它时间则用在讲真象上。把真象资料和“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小卡片装好带到逢市的集贸市场,边发放,边讲着真象,效果特好。每天都能够发出几十份。

邪恶的黑手烂鬼虽然在另外空间清除得所剩无几,可有时候它们还是无孔不入的。就在我赶集讲真象、发资料、送卡片觉得效果很好时,有人打电话给我儿子说一些不正道的话,使儿子对我大发脾气,说要把我关在家里不让我出来。我悟到这是邪恶烂鬼支撑不住了而作最后的垂死挣扎和捣乱。我一边发正念清除它们,一边耐心向儿子解释,儿子不做声了。因此我悟到:大法是金刚不破的,修炼是严肃的。

个人体悟,请同修慈悲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3/29/58971p.html)

成文:2005年03月06日  发稿:2005年03月07日  更新:2005年03月06日 2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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