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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不法人员对我的各种迫害


文/吉林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5年3月5日】我是吉林市丰满区江南乡人,家庭妇女,小学二年半文化。在得法前曾患有多种疾病,多处求医没治好我的病。自从得法后,通过学法、炼功,按照宇宙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是大法净化了我的心灵、净化了身体。

自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江泽民流氓集团镇压法轮功以来,只许江氏一伙造假、栽赃、陷害、天安门自焚、自杀、他杀、谎言连天,不许法轮功修炼者说真话。当时的我很矛盾,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难道做好人都不行吗?8月初,江南乡610不法人员来我村调查法轮功情况,因我丈夫在腰岭村工作,他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我写了保证书:一不上访、二不准说真话、三不准聚会、四不准学法炼功。由于自己怕心太重,默认了。

2001年正月初十,我与同修走出去说明真象,被当时的村长李宗汉和党支书胡向国上报给江南乡610王金,然后王金又上报给丰满区公安分局。在阴历正月十二,华山路派出所来家调查我及大法真象资料来源。此前,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在腰岭副书记家喝酒,在场的有村长李宗汉、书记胡向国、泰素霞,他们在一起预谋,然后到我家。我丈夫和他们一起来追问我与谁联系,是哪来的大法条幅,我说是我写的,他们不相信,我丈夫把我以前写的字给他们看,因为我念书少,写的字也不像样儿,后来他们看时间晚了也就走了。

阴历正月十六日,他们又来我家把我找到村办公室,这次有丰满公安分局副科长赵某和华山路派出所的干警6、7个人,他们和丈夫、女儿共同追问我是谁写的,要送我去劳教,我家人怕我被劳教,送给当时的副所长国民3000人民币,我自己也没有做好,回到家后悔莫及。2001年6月份,丰满区610主任孙某和江南乡610副乡长王金来到我家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向他们洪法,告诉他们大法的好处,他们不但不听,还要拘留我,我家人托公安内部人士讲情才完事。

2001年8月1日,我向世人讲真象并送给他传单,被恶人举报。8月4日华山路派出所、丰满区公安分局正科长孙某,副科长赵某、丰满区610主任孙某、江南乡610王金,5、6个人来到我家,说我出去讲真象,要劳教我,以让我检查身体为由把我带走,我家人托人讲情,丰满区公安分局正科长孙某、赵某张口要5千、3千、2千,一直讲到5百元,他们嫌少,没过几天又想要5百元,最后一分钱没给,江南乡又罚1000元。

2001年9月21日,江南乡610王金和万某来我家骗我到丰满区在朱雀山办转化洗脑班,企图转化我们六个人。孙某很邪恶,逼迫我们说:你们骂你们师父、骂大法。把我们当犯人对待,在那里软禁了13天,干什么都要向他们报告,并用犹大灌输胡言乱语。

2004年11月16日,我从市内二女儿家回来不到两个小时,派出所恶警就来我家说:“你被举报了”,在我家翻箱倒柜的,把我书柜也给撬开了,把大法书和大法真象资料和录音机全部拿走了。我正告他们毁大法和大法资料你们是有罪的。派出所的正所长孙某和副所长徐红伟在没来我家之前,在我村治保主任家喝酒,治保主任周宝发和其他几人已经把我家庭状况和孩子家的生活条件都告诉他们。他们把我带到派出所,副所长徐红伟审问我大法真象资料的来源和与我来往的人,我没有配合他,徐红伟气急败坏的非要把我送去劳教三年,在家人再三要求下,改送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拘留。我家人怕我在看守所受罪,当天晚上就请看守所和丰满区公安分局长、华山路派出所的所有负责人吃喝,并送给他们钱财,钱数我不知。

在看守所里十天不准炼功,不准一起说话,让犯人监视我们。在拘留所第十天,村支书托丰满区公安分局长王炎把我取保监外一年,回来后派人监视我的一切行动,连我的家人都控制我。(回来后,我家送给分局长王炎2000元)

从看守所回来没几天,派出所副所长徐红伟让家人拿3000元钱,出车送我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医院检查身体,他们一起去的。由于在看守所十天内,不法人员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我不能学法炼功,我吃不进东西,旧病复发,心脏病、肝炎病,好几种病都犯了,检查身体是家人背去的,医院检查有肝炎病,怕传染没收。

从2004年11月16日开始,一直到我检查身体回来,家人说:从华山路派出所--丰满公安分局--看守所,花销了人民币1万元有余。

成文:2005年03月04日  发稿:2005年03月05日  更新:2005年03月04日 21: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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