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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桦南县商锡平、程淑杰夫妇被非法判刑 |
【明慧网2005年3月28日】黑龙江省桦南县商锡平、程淑杰夫妇是96年底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修炼的几年中二人一直按着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做一个好人。商锡平在工作单位基本每年都被评选为先进或标兵,在名利上不与人争斗,是一位公认的好人。 自99年7月20日法轮功遭到邪恶镇压后,商锡平夫妇二人多次被非法关押:商锡平曾被6次非法关押,强制劳教1年6个月;程淑杰被非法关押4次,最长时间达5个月之久,强迫劳教1年5个月。在上述被迫害中,不法人员对他们强行收取、扣押、诈骗钱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并双双被各自单位开除公职。 2004年9月30日,公安机关又以所谓“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将二人再次关押。在半年的非法迫害中,警方对二人進行起诉,法院先后两次公开审理此案。在大量的事实和法律证据面前,两次开庭审理二人均以无罪而胜诉。在此情况下,警方不是及早的纠正错误,依法作出公正的处理,挽回损失,而是向上一级所谓的执法机关申请处理办法,企图给他们强加罪名予以迫害。最后一次开庭宣判时,由于“执法人员”自知心虚,理亏,是不公正和不合法的,他们不敢公布于众,也没有公开宣判,而是集中了大量的全副武装警察围着法庭,不许家属和朋友进入,硬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行给他们定罪,商锡平被判四年刑期;程淑杰被判一年刑期。 商、程二人多次被非法关押期间,恶警曾四天三夜不让二人睡觉。对程淑杰提审时,恶警把其两臂抻平吊起来,致使程的两只手紫黑,昏迷休克。 桦南县公安利用一切机会非法敲诈大法弟子的钱财,例如利用送女大法学员劳教的机会,向被劳教女学员家属诈骗每人400元现金;去北京劫回商锡平时,向其父母诈骗1500元;商被强迫劳教前,警方又向其妻程淑杰诈骗2000元,说是劳教所的伙食费(劳教所根本不收伙食费)。公安机关的宋殿林在2000年强行对法轮功学员索要的扣押钱款至今没有退回,所有诈骗的钱财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没有任何收据。 参与迫害人员:区号--0454 |
成文:2005年03月27日 发稿:2005年03月28日 更新:2005年03月28日 15: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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