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3月21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泽民动用中共国家机器对一亿遵从“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暴的镇压,数百万人遭无端逮捕刑求,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几千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损害神经的药物,妇女遭到强迫堕胎、强奸、轮奸、电击私处等非人折磨,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多人(包括老人和婴儿)确认被折磨致死。如同对SARS严重情况的掩盖欺骗一样,中共当局一直否认对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的人权迫害、酷刑折磨,以至虐杀。不少中国同胞或受蒙骗或因为长期受中共毒害而相信江氏集团为镇压法轮功而编造的种种谎言。
然而,墨写的谎言遮不住血染的事实。
就如同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无情揭穿中共有关SARS的谎言一样,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监察专员们连续五年在多项报告中指证谴责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严重的人权迫害。联合国人权监察专员每年都发布全世界范围的人权状况报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招致了人权监察专员越来越多的谴责。在很多报告中,和其它人权问题相比,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案例占据的篇幅最多。这些谴责和报告有力的揭穿了中共宣称的“人权最好的时期”的谎言。
在联合国第六十一届人权代表大会期间,我们特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监察专员五年来年度报告中关于中共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严重的人权迫害的指证谴责部份翻译汇编,以帮助世人认清其真实面目。
* * * * *附:联合国关于法轮功遭受人权迫害的报告(2000年)
“酷刑折磨”监察专员年度报告
由奈鸠•罗德里伯爵提交(原英文报告49页第218小节起)酷刑监察专员与“非法拘捕问题”工作委员会主席就法轮功学员受到逮捕与酷刑折磨的问题于1999年7月23日向中国政府递交了紧急呼吁信。据信,自1999年7月起,法轮功学员,包括老人和儿童,遭到警察的逮捕、监禁、侮辱和毒打。有指证说,警察使用了包括高压警棒等刑具。一种叫“地牢”的刑具将受刑人的手脚用交叉十字的铁链铐在一起,使人不能移动走又不能坐下。
酷刑监察专员特列举以下三例报告:
13.1 赵金华于1999年9月27被张星镇警察逮捕,在关押期间被打死。10月7日,她曾因被打昏迷而送入急救室,随后又被警察带回并用警棒拷打审问有关法轮功的情况。她死于当日。烟台市法医的检查报告证实她除头部外全身多处受伤和淤血,并指出她的死因是钝物打击。
14.2. 湖南省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虐待。于汉新于1999年7月24日在他的书店被岳阳市公安局逮捕,法轮功书籍被查抄,他的脚被公安局副局长打至骨折。李菊华于1999年7月25日被当地联防队逮捕并被强奸。周治(音)于1999年7月25日被抄家并当场遭受毒打。1999年7月26日,杨鞠华被湘潭市的第七联防队毒打受伤。
15.3. 张晓红于1999年9月9日被捕。在狱中她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背靠背绑在一起达23个小时,并不准吃饭睡觉或上厕所。从9月10日至9月14日,她们又被背铐着而不能躺下睡觉。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