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神传文化的传统美德。东汉董永卖身葬父的事迹,被元代郭居敬收入所编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二十四孝》。《二十四孝》在中国社会曾经家喻户晓的道德教育读本。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董永的孝心感动了上天,天帝派天女下凡与他结为夫妇,助他偿债。董永在上工的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董永和天女的故事在中国民间流传甚广,也是后来的文学、艺术作品所经常采用的题材,例如《天仙配》,只不过人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理解,把天女被派遣的情节改成了私自下凡、最后不得不含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