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8/95101p.html


请把护照还给我(图)


文/邱桂芹(日本)

【明慧网2005年2月8日】我是去年(2004年)12月1日来中国驻大阪领事馆提出更新护照的,可是一个多月后,我仍然没有得到我的新护照,并且中领馆的人屡次三番的往我家里打电话,提出还我护照的条件是不要再来中领馆为法轮功请愿,只要我写保证,就可以给我护照,要不写就没什么可谈的,还在电话里让我的家人劝我。

打电话的中领馆工作人员表明上说话挺客气,他口声声的叫我“邱姨”,我问他是谁,他只是说是第二天上午10点让我到中领馆来一趟,我问他贵姓,他也没有回答。可我第二天10点来到中领馆,他们又说不行,让我下午2点再来一趟。于是当天下午2点我又去了中领馆,见到了一位赵领事。这位赵领事说我反政府,护照不能给。

赵领事说我反政府,大概是因为我每天都来中领馆请愿,不管冬天还是夏天。我们炼法轮功只是为了炼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没有错。在中国法轮功修炼者被迫害都五年多了,至少有1353位无辜的人都被迫害致死了,他们太惨了。我每天到中国领事馆和平请愿,就是为了希望中国能早一天结束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为在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能有一个和平的炼功环境,有一个自由信仰的权利,难道这么一点要求也过分吗?


邱桂芹在大阪领事馆前请愿,希望领事馆依法给还更新护照

我来日本19年了,都65岁了,自从炼了法轮功,我全身的病都没有了,这么好的功法在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人炼,还有来自世界的1000多个褒奖给法轮功和李洪志先生,唯有中共在迫害法轮功,还编造出那么多谎言欺骗老百姓,什么自焚、杀人的。全世界那么多人炼法轮功,也没听说有自焚、杀人的,中国在92年开始的7年和平时期,也都没有什么自焚、杀人事件发生,我想每个老百姓都会自己判断的。

我是一名中国的合法公民,现在生活在日本,持有中国护照,这是一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发给合法公民护照,这是做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最基本常识。而且我觉得作为堂堂领事馆的领事,做出这样的事来,他才是给中国人丢脸呢!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2/18/57660p.html)

成文:2005年02月07日  发稿:2005年02月08日  更新:2005年02月08日 03: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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