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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学法小组


文/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5年2月5日】99年7月20日以后,我们的学法小组成立了,五年来在慈悲伟大的师父呵护下,我们的学法小组在我家从未间断过。在邪恶迫害最严重的情况下,我们顶着外界的压力,走过了风风雨雨。做了很多讲真象、证实法的事,逐渐形成了整体协调,整体升华,整体提高。促進了本地大法工作的顺利進行。

我们的学法小组位于一片平房的中心,平房附近住了八户人家。社区主任就在我家旁边。约七、八米远。那是99年7月20日开始,江氏犯罪集团以小人的妒嫉之心,对坚信“真善忍”要求做好人的善良的法轮功群众進行了空前的血腥镇压。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和判刑。整个中国一片白色恐怖。国家电台,电视台,各大报纸,只听江氏一人的。造假升级,瞎话连篇。没有经过任何正常的合法程序,就开始挑动全国人民恨法轮功群众,我们蒙了不白之冤。

那时,我们学法小组对过就是巡逻大队,大门口停放大大小小的警车。同修们来学法开始有怕心也是逐渐的放下人心。坚信师父的法:“一个不动就制万动!”(《在美国中部法会上讲法》)我们每天坚持读一讲。小组开始学法第一天,一共四个人,三个老太太,一个老头,年纪最大的79岁,最小的64岁。同修A年纪最大家又远,每天来学法要走很远的路。下雨阴天,刮风下雪都坚持来学法,同修B是小组长,担负着本片发经文、发资料等工作。我家老伴去世了,留下4座平房,我住一座,女儿和儿子都成了家,住的都是楼房。儿女不让我一个住平房,让我上楼住谁家都行,为了我们的学法小组常在,我坚决不去住,还跟儿女讲真象,让儿女们看大法书,看真象资料,他(她)们都明白了真象,后来没人管我了。每到星期天,逢年过节,儿女来看我,我也抽空到他们那里去吃饭,我有老保收入,还有租房钱,有时拿出一部分钱往大法上花,救度更多的世人。

我们的学法小组,先是发传单,贴标语,每次来大法真象资料,我们一年四季,不管什么天气,都能及时的发到千家万户的老百姓手中。我们先给社区主任讲真象,社区主任知道了真象给我们保护大法书。如果有什么消息还通知我们保护我们。紧接着我们小组成员又挨家挨户讲真象,最后还给左邻右舍邻居讲真象,我家不论来了多少人,邻居的大人小孩都不向别人说,他们还向我们要资料看,每次资料都不落下。我们有时也开小型的法会,同修们来来往往都很安全。就这样打开了小组长期能坚持学法的局面。有一段时间,我们的学法小组,还给包片民警、恶警和有关人员写信向他们洪扬大法,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天理,让他们摆放好位置,不要对大法犯罪,要主持公道、正义,千万别迫害大法弟子。

我们的学法小组就是一个整体,全世界的大法弟子都是一个整体。我们发现了同修有执著心,就及时指出来,让其快点去掉,我们都很清楚集体学法、炼功是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形式。大家互相切磋,在这片净土上提高進步的快。2003年冬天A同修身体突然出现病态,老尿裤子,一天没来学法,同修们都很为她着急,多次去她家里发正念,铲除清理黑手、乱法烂鬼对同修的迫害,过了年3月份了,A同修身体好了,又来我家学法了。

在邪恶猖狂迫害严重的情况下,有的同修家属还怕我们被抓,不让出来学了,我们就说服家属,清除他们的怕心。把上午学法改为早上5-8点学法。同修们都不来晚,特别是冬天四点半就从家往出走,天还黑,不知克服了多少困难。我把手里的几把钥匙给同修,谁来谁自己开门,这样不惊动邻居睡早觉。

我们的学法小组经常保护同修,同修们常把流离失所的大法弟子送到我家来,先后在我家住过5个人,最多住5个月,最少的住过几天,我牢记师父的话: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有吃不上穿不上的同修,我就主动拿钱给他们买东西吃,给钱谁都不要。

我们的学法小组经常帮助同修们保存大法资料,保藏大法书,使来的同修有书看,使被非法抄家的同修能在这里拿到书,我觉得这都是我应该做的,也是我们的学法小组给后人留下的。

自从师父让我们面对面讲真象以来,大家都感到时间的紧迫,我们的学法小组的每个人,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主动的出去讲真象,有的一大早去早市给陌生人讲,有的在家给邻居讲,给过路的人讲,有的去单位去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去讲。总之大家都动起来了,都忙起来了,前不久在我家召开了一次法会,来了23个人,法会上大家重温师父近期的讲法,各自主动发言,讲自己如何面对面讲真象的体会、经验以及修炼中的教训,还存在着哪些不足,互相促進,共同提高。

特别是正法到了最后,又有很多新学员走進来了要学功。还有原来吓得不炼了的,也都找上门来了,我们的学法小组由3个人增加到7个人,还不算不常来的。总之,我们的学法小组成员始终来来往往,源源不断。正沿着师父指引的正法修炼的路勇猛精進!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2/25/57880p.html)

成文:2004年09月10日  发稿:2005年02月05日  更新:2005年03月21日 02: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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