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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师父慈悲呵护下 我正念走出监狱


【明慧网2005年2月3日】我叫何成玉,今年47岁,是四川省达州市河市镇农场的工人。98年11月27日喜得大法。修炼之初,由于文化差,对师父的法,表面文字都难以理解,更不要说那博大精深的内涵了,只知道师父的法好。

99年7.20江氏流氓集团邪恶的镇压法轮功开始后,铺天盖地的谎言恶毒的攻击着我们敬爱的师父,那时我学法不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觉得委屈,我师父教人做好人怎么还被镇压呢?我不知道怎么办好,多数时间只是哭,但我始终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好。

99年12月24日,我与同修一道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好,被恶警抓住关到驻京办,于2000年2月被达县公安局接回当地看守所,被非法拘留40天,在这个过程中,家被当地公安抄了,抢走了所有大法书籍,罚款10000元,还把吃饭的帐单拿到我家,说是到北京接我的费用,事后听家人说,其中有一张吃饭的帐单就有900多元,实际上我在往回的火车上只吃了3包方便面,据我知道他们只有2个公安,其他4人是他们的亲戚。他们指示农场黄厂长威逼我念初中的女儿(丈夫住在医院)要钱,当时我女儿哭着说:“你知道我家没有钱,我大人都不在,你让我上哪去找呢?你不是逼我跳河吗?”黄场长见实在拿不出钱就无奈的走了,但公安局不干,非要10000元不可,黄只好用公款抵上,事后农场将我家人住院报销的6000多元医药费全部扣掉了还不够,又把我家人骗去将我平时省吃俭用存在基金会的2000多元扣去了。从那以后当地派出所经常上我家找麻烦,场里冯××还说,如果再出去闹事就加重处罚,反正农场发不出工资。拿法轮功罚款发工资,我听了真好笑,人哪,他不知道是在犯罪。

2001年,因为发传单讲真象,我又一次被达县公安局非法拘捕,和其他3个同修一起关在又脏又臭的拘留所里,一关就是3个多月,后来转到达县第二看守所,警察提审我不配合,它们就拳打脚踢,恶警要我跪下,我说我只能给我师父下跪,不会给你们下跪,它们就更凶狠的殴打我,怎么打也不听你邪恶的,它们也只好善罢甘休。2个多月后又被转到一看,在看守所里,我们要堂堂正正的炼功管教不允许,我们就要坚持炼,管教们就用过去的大土铁子将我们的双手用苏秦背剑的姿势铐上,一个看守说,他参加工作十几年了没有看到哪个女人戴过这种铐子。可是这种邪恶的刑具却戴在大法弟子的手上,一戴就是十几个小时。在把我非法关押1年1个月后又非法判刑3年半,送到了四川省简阳女子监狱,分到3队。

入监时,狱警要我打罪犯报告,我明确的告诉他们,我是大法弟子,我不是罪犯,我师父教我们做好人、走正道,我没有错,我是不会给你们打罪犯报告的。于是,恶警们就整天用各种酷刑各种方式迫害我,强制的逼迫我要我承认是罪犯,强制要我转化,我问她们法轮功教人向善犯了什么罪?我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向哪里转化?她们见我不从,就说我犯规,把我吊铐到大门上,这样悬吊了6个多小时。

因为坚持炼功,管教就让一个犯人把我反铐在床上,将手铐紧紧锁住双手,又狠劲往里勒,边勒还边说,我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成,就哪样整整铐了一晚上。同室有一个犯人,她知道炼法轮功的是好人,又不敢吱声,只是暗暗的哭了一个晚上。从那以后,邪恶之徒们就每天找几个被转化了的人来给我洗脑,我问她们,在末法时期,师父传的大法里面才是净土,净土里你不呆,你往那跳?又跳回污泥塘吗?她们说我没有文化,认识不到。我告诉她们,师父说修大法不看文化高低、不看年龄大小,只要一颗向善的心,你们不要法轮功我要,我就要法轮功、我就要法轮功!我的修炼之路没有走完,我只听师父的,你们谁也别想转化我!管教们见我不听她们的,就采取各种刑法折磨我,不让我和其他没有转化的同修学法,连背师父的经文都不行,她们安排几个犯人随时监视我们。有一天,我正在背经文,那个监视我的犯人见我的嘴在动,就问我是不是在背经文?我说是,她马上跑去告诉了管教,那个恶警跑来对我又是打又是骂,还把我吊铐到床上,一吊又是半天,不让解便。她们几次把我吊在床上而不是外面,是因为她们对外要保持“文明监狱”的形象,她们是“文明监狱”。

我们3位不转化的同修,互相鼓励,用对师父对大法的坚信抵制着邪恶的迫害和转化。恶警们就采用面壁的刑法,每天让我们面壁站着,一天站十七、八个小时,直到犯人们收监洗漱完了上床睡觉后才让我们三人轮流洗漱睡觉。有几个晚上,恶警们逼我们三个写三书,我们不从,恶警们就让我们连续面壁罚站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让犯人们轮流守着,那好心的同室悄悄的叫了一声何姨,你怎么受得了啊,你就写个保证以后回来再炼行吗?我笑了笑说,不行,那样做不符合我师父的法理,就没有做到“真”,我们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人没有错,我如果写三书、打罪犯报告,那是给师父抹黑,给自己抹黑,那是可耻的,连当人都不配,更不用说当修炼人了。

从那以后,连续站了三个多月,每天十七、八个小时,管教们见用尽了招数都达不到目的,就安排我们到车间干活,每天也是十六、七个小时,白天干活,晚上还要逼我们写认识,天天晚上都让写,一般都是晚上2点多钟后才让睡觉,连续又是三个多月。

不久后邪恶们又在监狱里办起了转化班,也叫“洗脑班”,让转化了的“犹大”们来当教员,那些“犹大”们为了能受到干部们的表扬记功、减刑,就拼命的表现,打着大法弟子的旗号散布着邪悟的理论,让不明真象的干部和一些犯人就更加仇恨我们没有转化的同修。恶警们就采取各种方法加重对我们的迫害,它们每天让我们在太阳底下跑操,不让休息,晚上十多个人围着一个没有转化的学员用车轮战围攻,本来有27个同修没有被转化,就2个多月的时间,被拉下去了一半。在那种情况下,我心里好痛啊,心想我师父度一个人好难哪,我想难受也没用,师父说修乃自身之事,无人能代之。修炼难,悟更难,每一关每一难,都存在着修上去或掉下来,修上去难,掉下来就是一念之差,一瞬间的事。从那以后,我更看清了邪恶的本质,更加清醒,更加坚定,哪怕不出监狱大门,我也不会向邪恶低头。出来后,通过学法我才知道,作为一个修炼者,能在重大考验中放下自我乃至一切常人的思想,时刻能放下生死,邪恶是害怕的。干部见转化不了我,又把我转回了三队,让我整天在车间里劳动,经常加班到夜里2、3点钟,有时就是通宵。

2003年6月,我又被转到了7队。跟上次进转化班一样,一进监区大门,就看到篮球架上吊铐着一个没有被转化的同修,一个犯人告诉我,吊在球架上的同修因为不穿囚服已经被铐了三个多月了。那天,松开她后,她立即脱掉强行穿在她身上的囚服穿上自己的衣服,十几个犯人就抱住她强行脱掉她的衣服,内裤不好脱就用剪刀剪,恶警们把她的衣服收光,强制的给她穿上囚服,她就跑进洗漱室脱掉囚服,那几个犯人见她光着身子没穿囚服,就把她拖到球场坝里,让管教拿来相机给她拍照,把她当猪狗都不如,疯狂的打骂她,折磨她来取乐,她就开始绝食,恶警们和几个犯人一起把她铐在大门上给她灌食,她坚决不从,它们就用铁棍撬开强行灌,那哪是灌食,那是更邪恶的一种酷刑,听到她哪疼痛的尖叫声,我心里真难受。过了几天它们看不行了把同修送到医院灌流质,一根管子从鼻孔插进胃里,双手还被反铐在背后,人被固定在铁床上,一铐又是三天,把我就关在另一间屋里,让几个犯人看守着。哪几天我心里非常痛苦,和同修比,我做得太差了,我没有悟到穿不穿囚服的重要性,把它当作衣服来穿了,我也问过她,她也说不明白,就觉得大法弟子不该穿,穿起来不是滋味。我见她为不穿囚服受那么重的刑吃那么多的苦都毫不动摇,我震撼了。我慢慢的悟到:囚服是罪犯穿的,我一个大法修炼者穿着它,这不是承认自己有罪了吗?这不正符合魔的安排了吗?师父在《挖根》的经文中讲到:“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修炼是严肃的,差距拉开得越来越大了,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其实能做一个好人也可以,只是你们要清楚,路是你们自己选择的。”我一下就明白了,赶快从人中走出来,脱掉这玷污圣洁的囚服,我也清楚,这意味什么,但同修就是榜样,我默念着师父的《神路难》和《正念正行》:“悠悠万世缘 大法一线牵 难中炼金体 何故步姗姗”、“大觉不畏苦 意志金刚铸 生死无执著 坦荡正法路”。脱吧,哪怕丢掉这张人皮也不配合邪恶旧势力的安排!我毅然脱掉了囚服,不入队集合,不打报告。紧接着各种魔难疯狂的向我袭来。它们恶言辱骂我,说我傻、说我痴、说我是疯子,打我铐我,在它们打骂我们最凶的时候,我们就默念“邪恶逞几时 尽显众生志 此劫谁在外 笑看众神痴”。在那邪恶的场中有时生出一丝怕心时,我就想,师父讲过:“你只要修炼,我时时都在你身边。”(《在休斯顿法会上的讲法》),我是我师父的弟子,怕什么,为真理而舍命值得……

过了几天,它们见对我们毫无办法,又把我们送回了原队。回三队后,我不集合,不打报告,管教不明白我怎么转化成这样了,我告诉它们我不是罪犯,为什么要入列?管教就叫几个犯人把我强拉入列,恶警喊口令让我蹲下,我不蹲下,它们就让几个犯人把我打倒在地,再故意延长集合时间说我不列队、不蹲下、不打报告,让三百多人和你一起受罪,故意激起犯人和我们没有转化法轮功学员之间的矛盾。我们这样做,犯人不理解,我们有些学员也不理解,有的说我们走极端,有的说我们破坏法;有的犯人说:你自私,为了个人的圆满不考虑其他人,转化了的才修得好,她们是为别人着想等等。师父说:“作为一个人,能够顺应宇宙真、善、忍这个特性,那才是个好人;背离这个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坏人。在单位里,在社会上,有的人可能说你坏,你可不一定真坏;有的人说你好,你并不一定真好。作为一个修炼者,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就这么简单的理。”我悟到,不管别人怎么说,只要符合师父的法,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过了几天,它们又换了一招,一个管教对我说:“你不穿囚服也行,但省女监这三个字你得背上”。我说:“不行,那不是换汤不换药吗?”管教看还是不行,就叫来7、8个犯人把我打倒在地,强行在我背上写上省女监几个字,我痛苦万分,不知道怎么办。

就在那天晚上,师父在梦中点悟了我,我还是想不明白,我就把梦中的事告诉了同修,她悟到师父叫我们把字剪掉,我们立即动手剪掉几个字,背上显出一个大洞,管教见字没了,又叫几个更凶的犯人把我们打倒在地,按住我们在满衣服都写上“省女监”几个字,我又一块一块的剪掉,一连三次,剪掉了六件衣服,我再也没有好衣服了。上车间干活也只有穿上有洞的衣服,没有被转化的同修鼓励我,不要怕别人笑,当年密勒日巴修道时不也很苦吗?没有衣穿就找来一块布围在身上,我们比他的条件好多了,怕什么!有人笑我疯、笑我痴、笑我傻、笑我愚昧,我不在乎,相反,心里还很坦然,人哪,怎么能理解一个真正修道的人。

没过几天,它们又把我们当地的公安叫来做我的转化工作,一见面,我就给他们讲真象,讲我在监狱里遭受的迫害,他们见我这样,见我穿着满身是洞的衣服,二话没说就走了。

就那以后,邪恶们就强迫我们没有转化的学员整天劳动,不给一点休息时间,让我们没有时间学法。那些转化了的学员半天劳动,半天学法,我们就强烈要求给我们学法时间,管教不干,说我们不转化就不给学法时间。我想,你不让我学我自己找时间学,晚饭后有一点时间我就抓紧学,没有书,没有经文,我就背《洪吟》、背《论语》,这一下,邪恶又不干了,让我罚站,在车间里走圈圈,辱骂我,让犯人侮辱我,这些对我已经不起作用了,一有空我照常学。

不久以后,一个新来的同修给我背了师父《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中的一段讲法:“我也经常看到这样的学员,你不叫我炼我就炼,你不叫我学我就学,我就不听你邪恶的,你不就是拿生死来威胁我吗?当然师父在这里讲出来呢,是对你们修炼人讲,但是师父也是不愿意讲,常人听了理解不了。我告诉你的就是你真正能放下生死的时候你什么都能做得到!”师父还讲过,在那种布满了邪恶因素的场中,你能站出来证实这个法,那就是另一个概念了。我和这个同修决定一起炼功来证实大法。管教们见我们又炼起功来,马上把我们铐在大门上。到上班又让我们去劳动,回到宿舍一有空我们就炼功,刚做一个或几个动作的时候,就被监视我们的犯人拉去铐在大门上,5天后,管教们见我们还炼,就把我们俩拉去关15天小间,小间又黑又窄小,又脏又臭又潮湿,不准见天,本是惩罚违规犯人的,现在成了我们炼功的好去处,关了15天,就炼了15天。15天后,恶警以为把我们关服了,把我们又放出来到车间劳动,其他犯人们见我们比关进去之前气色还要好,有的就悄悄说,法轮功就是好,我们回家后也要炼,有的还悄悄跟我们一起学经文。那时我才悟到,劳动都不该参加,罪犯才是通过强制劳动来改造,我们走出来是维护大法的,证实大法的,我们应该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我们拒绝参加劳动,这一下管教更恨我们了,又用各种方式来践踏折磨我们,每天刚一做炼功动作,就被白花花的手铐铐在大门上,每天16、7个小时,有几次恶警把我俩悬吊在窗台上,几个犯人抱着我往上举挂铐子,几次痛昏过去,一个被迫害得精神有点不正常的同修见到恶警这样悬吊我们时止不住的尖叫起来:“她们是好人,你们把她们吊那么高要是吊死了你们要负责的!”恶警不听,还骂她是疯子,她不住的喊,它们就把她关到小间里去了。

恶警们安排一个罪犯长期监视我俩,不准我俩说话,我们给她讲真象她不听。一天,恶警见我俩又在一起说话,命令罪犯把我俩强行分开,不准我们张嘴说话,我们想,本来就在残酷的迫害我们,现在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那怎么行!于是我们决定又绝食,7天后,它们态度稍好点,可没过多久,它们又故伎重施,我们学法铐我们,我们炼功铐我们,它们一迫害我们,我们就绝食,先后6次,3次7天,3次9天,有一次9天绝食,就有5天被强制插胃管灌食,那真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酷刑。我俩都有一个共同的念头:无论邪恶多恶毒,我们都要坚持到最后一刻,决不让师父失望!为了炼功,我们有8个多月的时间被吊铐在铁门上。今年8月底,在师父的呵护下,3年半后,我终于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监狱!

在这3年半里,在最邪恶的场中,在迫害我们最厉害的时候,由于我们长期学不到法,我们不知道正法的进程,我们不知道发正念反迫害,我们只有用对师父的坚信,对大法的坚信,默默的承受过来了。值得自豪的是,我们没有给师父抹黑,没有给大法抹黑,也没有给自己抹黑!

3年半里,我也有很多时候没做好,主要是文化少,得法晚,对大法理解不深,没有认清这场迫害是旧势力强加给大法和大法弟子的,在迫害面前一味的忍让,让邪恶钻了空子,吃了很多不该吃的苦,摔了一些跟头,特别是摔跟头时,那种心情是十分痛苦的,恨自己不争气,对不起师父,每在这时,师父又及时的点悟我,鼓励我,师父啊!真是太慈悲了!,和修得好的同修比我还差的太远了,正法还没有结束,我会抓紧时间做好三件事,弥补被邪恶耽误了的3年多时间,救度更多的众生,真正做到无愧于主佛的慈悲苦度。

成文:2005年02月02日  发稿:2005年02月03日  更新:2005年02月04日 08: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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