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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崇洋媚外”说开去


文/大陆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5年2月28日】(此文是我向单位领导说明真象时所写的材料)

张主任您好:

您昨天开玩笑说我有点崇洋媚外,针对这个问题,我想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

我个人认为国内的月亮和国外的月亮一样圆,甚至比国外还圆,因为“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民族强大,都希望自己的国家富有,人同此心,我也是这样。

中华民族是个优秀的民族,中国是个古老而优秀的文明古国,我深爱着自己的国家,我也深爱着自己的民族,我深为自己身为中国人、为自己能出生在这片土地上而自豪、而幸运。可是有许多概念是不能混同的,一个人并不代表一个集体,一个团体不能代表一个民族,一个朝代不能代表一个国家。

您为人非常正直,也非常爱国,对此我表示非常敬佩,可我认为我也是和您一样,都是深爱着这片国土上的国人,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对一些事情的理解不同而已。您的过去您也和我说过,那时您为了一个国家的民族精神可以去呐喊,这足够以说明您是一个有着强烈民族荣誉感和使命感的爱国之士。

可是一个民族要进步,前提是这个国家的民族精神、文化必须是充满活力和健康的、向上的,精神文化和思想上的禁锢只会使得国家逐步落后,只会使得民族堕落成一个下等民族。纵观历史,我想您也可以得出这样同样的结论。就中国而言,我们民族在历史上最强盛是在什么时候?是在大唐,唐朝的文化和国力发展到一个后来永远也不可能企及的巅峰,我们现在读起唐诗也无不为其文化的灿烂辉煌而感叹!为什么?因为唐朝的文化包容性最强,他是以一种海纳百川的宏大气度来容纳和吸收不同的思想和文化,所以他可以集所有文化之所长,从而成长为中国文化历史上最璀璨的明珠。而近代为什么中国会落后,就因为他禁锢了自己的思想。而现在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国,其对其他思想的包容精神和对人权的尊重又何尝不和我们的大唐盛世相似呢?

从国外我们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西方中世纪时的黑暗也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桎梏,可是经过了文艺复兴后,西方是先发展了文化,才使得经济得到长足的进步。也就是一个民族要经济上得到真正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先有健康的民族精神。

家和万事兴,一个家庭要想发展好,必须家庭的各个成员之间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一个企业也只有大家劲往一处使,各人都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企业自然就会发展好;一个国家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一个国家要经济持续发展,只有全民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民族才能有真正健康的经济和文化上的发展,这样的国家才能有希望,修德于天下方可治本。就我们的大唐而言,那时人的道德水平相当高的,贞观之治时,史书都可以看到,有一年,因为做坏事被处以死刑的才三个人。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也并不是如媒体报道上所宣传的那样,很多是经济泡沫,表面的浮华更多的是靠外资支撑起来的,不是国内网上都有报道说目前外资有近二分之一都准备撤出中国吗?

可是回首国内的现实却是令人失望的,现在的人性变得冷漠,人心变得自私。看到别人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时候,别人明知不对也不敢吱声,因为不牵扯到自己的利益。可是如果人人都这样,那当你自己受到不公的待遇时,谁会帮助你呢?社会道德败坏后受害的是在其中的每一个人,谁也逃不出去的呀!漠视恶者行恶其实也是一种犯罪呀!这背后的因素,我想就是我们民族的精神已经不是健康的了,人人为自己活着,经济发展的背后是道德的低下和人欲的泛滥。在国内,人事实上是生活在一种恐惧之中,一种对权力的恐惧。在这样的国度,你可以放纵你所有的欲望,但是你却不能有自己的思想和信仰,人在物质可以是富翁,精神上却只可以沦为奴隶。在这样的社会里,你可以谈到怎么赚钱,怎么做坏事,却不能谈你怎么信仰。可虽然人活着要吃饭,但人却不是为了吃饭而活着呀!

讲到这里又要谈到对爱国和人权的理解问题。我想起了我们国家著名作曲家、小提琴家马思聪先生。

马先生在国际乐坛上,都享有重要声誉,他也曾以一曲感情深沉的《思乡曲》牵动着无数海外赤子的心。他同时也是一个非常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的爱国者,在49年时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放弃国外优越的生活条件,从美国回国内来建设自己的民族,可是在文革期间,却受到非人的凌辱,整天被批斗,在无处藏身和蒙受极度羞辱的情况下,铤而走险逃离大陆,他却因此被批判为“通敌卖国”的叛徒。他所有的乐曲都被禁止播放。当然后来到1985年才由邓小平亲自恢复名誉,方抹去了强加给他的不实之词。那时他已客死他乡了,可他至死时都梦想回到自己的祖国。他深爱着这个国家,但却被自己所热爱的国家如此的对待。那什么是真正的爱国者呢?难道马先生非得在国内被打死才能算是一个爱国者吗?他深爱着自己的国家,可是这个国家爱他吗?

而对于我们,有许多人都说我们揭露出那些迫害我们的邪恶是丢了国家的丑了,其实这是典型的偷梁换柱,真正给国家丢丑的是这些邪恶之徒,在人权问题上是他们使得中华民族在世界面前蒙羞。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揭露“虐俘”事件的美国二等兵被誉为民族英雄,因为他捍卫了美国的民族精神。美国好多知名大学邀请他退役后免费读书。所以说真正爱国的人是捍卫道德和自由普世价值的人。是为了民族长期发展去呼吁的人。

咱们再说说人权的问题,咱们国家是在96年的时候就加入了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但就在这政府宣传的所谓中国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都发生了些什么呢?远的你是知道的,孙志刚被打死,宝马撞人案;近的你也是知道的,我按照宪法规定去上访就被判刑,且差点被殴打至死,信仰“真、善、忍”就要被送到精神病院被注射大剂量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难道我们国家就是这样保护人权的吗???

而在国外呢?近的呢,我们公司通过的许多国外认证中明确要求要对人权进行保护,这您也是知道的。远的咱们就说说美国的“虐俘”事件,这件事情是对美国所宣传的“保护人权”的一种绝大的讽刺,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一样。可在“虐俘”事件发生之后,我在国内的报纸上还看到一个报道,美国国防部在华盛顿国家博物馆和林肯总统图书馆举行了公开的“虐俘图片”展,说明美国士兵的这种做法玷辱了美国的民主精神,玷辱了美国军队的声誉,是美国军队的耻辱,当然最近您肯定也看到了这些士兵被判刑的消息。不知您从中看到了什么?我从中看到了美国人了不起的民族精神,我看到了美国之所以强大的原因-敢于正视自己,敢于改正自己的错误。

“闻过则喜,知错必改”是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但现在美国人做到了,而中国呢?我们从国内听到的报道都是,某某国家提出了一项反华议案(凡是针对中国提出人权议案时,国内宣传上都将其称为反华议案,通过混淆视听来激起民族仇恨),我们国家不存在人权的问题。不过大家都清楚一点,这事如果搁在中国,谁敢把它说出来?在中国比这黑暗得多的事情简直数不胜数,我们法轮大法的学员之中被打死也有上千人之多了,甚至有许多女学员被强奸,可谁把它抖搂了出来,谁就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谁就是反革命。在2002年因插播“天安门自焚”伪案真象的录像而被抓捕的15个长春市的学员已经被迫害致死的就有8个人!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

讲到“虐俘”事情,我还看到国内对此进行的针对性报导,说的是在国内如何优待朝鲜战争时的美国战俘,当然要说的意思非常清楚,就是中国在保护人权方面做得更好。可是你知道吗?政府那样做是为了讨好美国,你只要看看政府怎样对待从国外归来的中国战俘就知道了。那些人在浴血奋战后被抓住沦为战俘,他们经过英勇抗争后才回到国内,可是在国内却被作为叛徒另眼相待,无穷无尽的审查后,有些人被枪毙,有些人被判刑,有些人穷困潦倒一生,终身被歧视。国外呢,麦克阿瑟在作为二战结束标志的密苏里战列舰上却将在日本投降书上签字的两支笔和见证此事的摄影这样的历史性荣耀给了刚从日本战俘营放出来的一个英国战俘和一个美国战俘!

集会、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无论是国外和国内在法律上都做了规定和保护。可在国外和国内实际的履行上却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我在《环球时报》看到了一个报道,2004年10月份,美国共和党在纽约的时代广场推选小布什为总统候选人,参加共和党党代会的代表有五千多人。在美国,很多人反对布什的对伊战争政策,结果几万人去游行反对将布什推选为总统候选人,很多人打着反对布什的标语,丑化布什的画像等等反对布什。可是没有人把他们视为反革命,没有人说他们诽谤国家领导人,反党,反国家,反政府,反社会,布什自己都把这样的行为看成是民主国家的正常行为,甚至所有参加游行的人还可以在时代广场附近的大商场购物享受八折的优惠。而在中国呢,89年学生反腐败被血腥镇压,99年法轮大法学员集体和平上访也同样被血腥镇压。

历史已经跨进了21世纪,现在也已经是信息时代了。裴多菲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身体和思想的自由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权,可是在国内呢,在信息时代,对人权的剥夺和限制继续延续到对人获得全面信息的剥夺上,政府动用64亿美金搞所谓的“金盾工程”全面进行信息封锁,限制人民自由获得信息的权利,纳税人的钱被用来限制纳税人?!但是信息时代最大的特点就是信息自由,又怎么可能被封锁住呢?结果只能是劳民伤财,把老百姓的血汗钱白白打水漂了。当然我前面所说的那些国内软件的后门程序在信息时代也都起到了助纣为虐的效果。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对于民族的兴衰,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责任,但是这样一个连“真、善、忍”的信仰都不能容纳的国家,其国运也将是非常悲哀的。我深爱着自己的国家,不过我更希望她能成为一个真正令我为之自豪的民族。就人权和信仰的问题上看,我确实是“崇洋媚外”,因为在那些国度,这些最基本的人权是真正受到尊重的,而我自己的祖国没有,我希望有朝一日能让我在人权和信仰方面不要去羡慕国外,让我没有“崇洋媚外”的理由。

成文:2005年02月27日  发稿:2005年02月28日  更新:2005年02月27日 2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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