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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乾安县恶警对牟永艳的迫害 |
【明慧网2005年2月20日】牟永艳,女,53岁,出生于乾安县,她多年来在县城里以个体营业维持生活。由于夫妻二人都多病,于2001年冬卖掉了仅有的房子来治病。只好租了一个冬季四壁挂霜的房子,不长时间卖房钱花没了,家中几乎无吃无用,又受着疾病的煎熬,只有等死的份了。在这时牟永艳得了大法,她开始修炼法轮功了,很快身体健康了。家里家外的活都能干了。 永艳修炼大法,按照师父的要求处处为他人着想,与人为善,邻里乡亲都称赞她。她每天外出摆地摊卖点日用品,赚点零花钱,支付他们的生活。可是在2004年11月13日11时左右,她正在乡下客车一条街上卖鞋垫,突然被乾安县宇宙派出所两便衣一着装警察开一辆无任何标记的黑车(吉普车)把她绑架了,当时他们欺骗她说:让她上派出所核实材料。她说:“不去。”警方三人,生拉硬拽,把50多岁的她摔倒在地,后硬是塞进黑车,当时把她卖的鞋垫扬了一地,头上的帽子也给甩在了地上。她质问:“我卖鞋垫违什么法?”他们一言不发。周围的世人都愤愤不平,纷纷议论:“这么善良的一个老太太,怎么就给整车上去了?招谁了,不就是炼法轮功的吗!”这时,恶警们无言以对,开车就跑,没敢走前门从后门绕进去的。 进门后,找来国保大队大队长宋学娟,她不出示任何证件,指使四、五个人一拥而上,强行“搜身”,把她衣袋里仅有的四个护身符抢走(上里写的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记住法轮大法好,生命有福报。)同时宋学娟、李俊峰等人逼问哪来的,她不回答,做记录的李俊峰说:“这材料没法写,就说撒传单吧。”接着李自己就胡编。同时宋学娟穿着一双长长的尖皮鞋接连踢她的左腿逼供,当时害得她心脏病突发,已不会走,四肢颤抖,呼吸困难。迫害她的几个人才罢手,谎说送她回家。七手八脚把她拽到一楼,后四个国保大队的人把她抬到县看守所。 一群看守人员上来扒掉她的外衣、外裤,抄走了一切随身物件、钥匙、卖鞋垫的几十元钱,鞋也给扒坏了,后把她抬到光板床上,当她缓过气来,看守所的人又来围攻让其配合,不一会她又支撑不住了。有个看守说:“这老太太,都摸不着脉了。”就急忙往嘴里塞救心丸。第二天早上看守来谩骂让她起床,她已起不来了。他们大叫让刑事犯扯掉她身上盖着的小褂子。无奈她开始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到第十天也已奄奄一息了,突然来一群看守,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并让刑事犯坐在她腿上打扑克玩。期间她尿血,被送县医院治疗,医方让在院中观察治疗几天,王晖所长不同意,就继续在看守所同时给她打针。有这么急救的吗?几天后,在她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由王科长、李俊峰和两名警察,把她押到长春女子劳教所,体验各项指标,只能是送到抢救室,打氧急救了。这样的人还不让回家,去送劳教所,是多么的残忍!劳教所不敢收,王科长就请求留下,劳教所的人说:“她不行,你行(指王科长),把你留这儿行。”王立刻耷拉头了。 就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恶警又把她关进看守所,继续迫害她。她为反迫害继续绝食绝水,第三次打针就更残酷了,管教迫使她趴在床上,并拎着手铐来回拽,把右小肘撸破,都青了,肿起来,不好注射,管教又穿着鞋踩着她的一支胳膊,狱医贾晓冬还踢她。王晖所长还污言秽语,污辱她的人格,进行精神迫害,直到2005年1月11日下午2时,在她又一度昏迷后被非法绑架关押第58天,人已被害得犯了心脏病、高血压、肾炎、尿血、两眼模糊不清、四肢麻木不听使唤、全身浮肿,整个人都脱相了,在生命危机的情况下,看守所怕承担罪责,才把她推出看守所。 |
成文:2005年02月19日 发稿:2005年02月20日 更新:2005年02月19日 20:5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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