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2/95371p.html |
正念制止黑龙江阿城教委不法人员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
【明慧网2005年2月12日】2005年1月,哈尔滨市教委下发文件,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对教师实行校长聘任制,每人要签合同,有两年的,有三年的。阿城市针对当地情况也制定了方案,但是当地在实施聘任制的过程中,对法轮功学员多了一个附加条件,必须写保证或签字不炼法轮功,否则不许上教学岗,只能安排在教辅岗位上,如果不写的,在签合同时,需报到阿城市610请示,可能不让签合同。有的单位的领导还以此威胁法轮功学员,如果不签字有可能送到洗脑班去,各学校将在农历年后,3月1号之前与老师签合同。 我想针对这一情况谈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我们不能承认旧势力的安排,要彻底清除、解体一切邪恶的阴谋,不允许邪恶引导众生犯罪,更不允许邪恶利用这一机会迫害大法弟子。我们当地大法弟子一定要加大力度讲真象,让阿城市教育局、各学校老师员工及其家属,多了解到迫害的邪恶,当地情况在海外的曝光程度,以及国际上反迫害的正义之声。同时,在发正念中要清除阿城市教育局、各学校校长及各级领导背后的一切邪恶。 阿城市当学校老师的大法弟子要重视这件事,不承认邪恶的变相迫害,揭露邪恶,讲真象,不让老师上教学岗就是违法的,对法轮功学员的附加条件也是不合理的。我们也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条文,告诉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行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纪委、市监察局举报电话:0451-82159568 |
成文:2005年02月11日 发稿:2005年02月12日 更新:2005年02月11日 23:5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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