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11日】农历新年前,和一位刚从广东回家过年的邻居谈起大法时,他说他在2004年12月去香港时遇到过法轮大法真象资料点,当时有学员递给他一叠光盘,他顺手就接下了。我说那好啊,这些光盘看看是有益的,能让你了解真象。他说他没敢带回来,主要是怕有安全局的人在旁边监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所以后来把真象光盘丢進了垃圾箱。我听后觉得很可惜,同时我也想到一个问题:因为在大陆的大街上发商业广告的很多,久而久之人们养成了一种习惯,反正老是拒绝要也挺麻烦的,干脆别人发广告时就顺手接过来,随便看两眼就丢進垃圾桶去了。如果我们的学员发真象资料也象这样做的话,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特别是光盘,有的人根本没看就丢了。我们做资料的钱都是学员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来之不易。同时世人这样做了也是对大法的犯罪。所以我想我们的学员在讲真象时是否可以先简单说一下我们的情况后看对方的态度再决定是否给光盘;或者先发传单,对方接了之后再跟他(她)说我们还有真象光盘,如果你想要的话我们可以给你,但希望你能珍惜。我想这样可能效果会好一些。
因为我没去过香港,这只是我从常人那里了解的一些情况,反馈给香港同修是为了给你们一个参考。
同时借这个机会向海内外的同修致以节日的问候!你们辛苦了!
向大陆所有仍被非法关押、劳教、劳改的同修问好,正念助他(她)们早日恢复自由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