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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广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图)(一)


【明慧网2005年12月5日】99年7.20后,中国的看守所、劳教所、劳改场成为中共实施国家恐怖主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场所。在那里,江氏集团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进行血腥镇压,用公检法、武警等等专政和职业杀人机器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无法无天的迫害和虐杀,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使用的酷刑不下几十种。

一、种种酷刑:

毒打:恶警、犯人将法轮功学员手脚铐着拧、扭、勒、铁链悬吊拷打,逼坐钉板,铁棍、木棒狠打,不许睡觉,两手绑在大沙包上,然后拳打脚踢,用布蒙住头暴打,抓住头发猛撞墙,狠踢学员阴部,恶徒还用高音喇叭掩盖惨叫声。在疯狂暴打中,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毒打致死,有的学员内脏被打裂,吐血不止,有的多次昏死过去,有的头部被打破,耳朵被打聋,外耳被打掉,眼睛被打瞎,牙齿被打掉,骨头被打断、截肢、残废的。广州大学年轻教师、法轮功学员李小晶,2002年6月27日晚上被强行绑架进广州黄埔戒毒所洗脑班,于次日被毒打折磨致死。

电刑:电刑是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对实施的最常见的酷刑之一。恶警用几万伏电棍电学员的口腔、头顶、前胸、阴部、乳房、臀部、肛门、大腿、脚底,有的用多根电棍同时电,有的长时间电击一个部位,直至烧焦烧糊,血腥味与肉糊味到处能闻到。电击发出蓝光,伴随着刺耳的啪啪声。电在人身上就像火烧一样,又像被蛇咬一样的痛。被电过的皮肤会变紫黑、红肿、溃烂,流脓等。

2001年广东潮州市法轮功学员洪浩远在三水劳教所被恶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二至三根每天电击肛门十小时以上,用长条板凳毒打致身体内脏严重破裂,不治而逝的。

十字架酷刑: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长时间捆绑成十字架形状或固定在十字架上,悬空竖立,无法动弹,四肢抻开至极限,双手吊铐在床头的横杆或侧面的竖柱上,脚捆绑在床尾两侧竖柱上,长时间被施以这种酷刑,手脖子被铐进肉里很深,身体僵直失去知觉。更残酷的是不许受刑者睡觉,一闭眼就暴打或施以电刑。大小便都在上面,有的还不给吃喝,并将受刑者放到烈日下曝晒。

在珠海市第一、第二看守所,恶警王映等对法轮功学员动用十字架酷刑。其中周梅林被用刑70多个小时,被解下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能动肾功能和胃肠功能严重衰竭,双手手臂被严重勒伤,后背和臀部已经生出多处褥疮。  
 

“五马分尸”刑罚:四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按在地板上背靠铁床柱子,两人分别猛拉左右手,两人分别拉左右脚,把大腿伸直往身后压,四肢痛彻心肺,手脚青肿,几天都不能下蹲和弯腰,痛得不能入睡,大便都不能蹲下;还有一种是将法轮功学员两手分铐在有一定距离的两张上下铺的床上,然后用力将两床向两方挣开,犹如“五马分尸”一般。

火烧、开水烫:恶警用烟头打火机烧法轮功学员的手、脸、脚底、胸、背、乳头、阴毛等,用电熨斗、烧红的铁条压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上、双腿上烙烫,用滚烫的开水浇身。

包夹:恶警用几个刑事犯贴身监控一个法轮功学员,或雇用临时工当夹包,夹包由恶警专门灌输毒素,以达到助纣为虐的目的。他们每人每天24小时记录所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每天上交给值班恶警,再由恶警实施迫害方案。夹包配合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动辄打骂、不让睡觉,用刑折磨。

绑腿:此种酷刑是将法轮功学员两腿双盘,两脚向后拉、由两恶警分别用脚蹬法轮功学员双盘的两膝盖,同时用粗绳子将双腿捆住,再分别拉绳的两头狠拽至极限,又一恶警死死的摁住后背,动弹不得,就这样长时间逼学员坐着,不准闭眼、睡觉,刑事犯在旁边念诽谤大法的东西,或将耳塞子塞到学员耳朵里,声音放至最大,强迫听诬蔑大法的东西。如果被罚者睡觉,闭眼就会遭到暴打、灌辣椒水、用电棍电击等酷刑。受此酷刑严重者腿被绑折、残废。

2002年底大法弟子焦健(北京)和唐乙文(广州)被广州槎头劳教所花少霞等恶警绑腿导致残废。
   

上大挂:一种是恶警将法轮功学员两手反铐背后,然后用手铐子吊到高处、铁网窗棂上。不久,铁铐子就往肉里刹、深陷至骨头,残忍无比。一种是恶警用绳子将法轮功学员双手、一条腿绑住,吊起来,全身的重量只能压在另一条腿的脚尖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吊铐毒打几十天,致残致伤。 
 

关禁闭: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隔离,带到别的地方去施压,强行用刑、拷打,用1万伏的高压电棍电;使用拳脚;把学员关在一个小笼子里,立不立,坐不坐,半蹲着,吃喝拉撒全在那里面;不许睡觉;……恶警实行轮班制,日夜轮番地对学员进行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塞床底:此种酷刑是恶警将法轮功学员扣在铁床边横棱上,腰和臂部硬塞至床下;或者将法轮功学员头部、上身和腿脚贴紧捆绑在一起,双手反铐在背后,恶警用脚猛踩法轮功学员的腰部、颈部,狠踢身体,然后硬塞至床底下。遭受此刑者非常痛苦,严重者腰部受伤,腰骨断裂,不能直立,甚至残废。

性虐待:恶警用手抓住男法轮功学员的睾丸攥,长时间用电棍电击男学员的阴部致重伤溃烂出血,其行为极其下流残忍;毒打女法轮功学员的前胸、乳房、下身,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用打火机烧乳头,将电棍插入阴道电击,将几把牙刷捆绑一起,插入阴道用手搓转,用火钩钩女学员的阴部。男恶警当众乱摸女学员的敏感部位,侮辱学员。

(待续)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2/68573p.html)

成文:2005年12月04日  发稿:2005年12月05日  更新:2005年12月04日 21: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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