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2月31日】楠木寺劳教所七中队的张小芳是一个变态女人(这是吸毒犯公认的),她利用吸毒犯人来迫害大法弟子。张小芳的谬论是:不打人骂人的法轮功学员就是转化不彻底。她强迫吸毒犯打骂大法弟子,她又打骂吸毒犯。张小芳在骂人时同那种无知无识的泼妇没有区别,全是谩骂,满口脏话。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恶人却被评为“全国十佳青年”。张小芳对法轮功学员罚站、蹲、不准洗澡、刷牙、洗手。张小芳指使吸毒犯用烟头去烧不转化的大法学员的乳头,打耳光,扭、掐。又指使其他犯人用臭袜子塞大法学员的口,不准学员解手,让学员拉在床上或身上,强迫学员把棉衣脱下来擦地上的尿。叫其他犯人在学员吃饭时吐口水在饭里。总之,张小芳伙同监狱里的犯人对大法弟子百般刁难和折磨。最恶毒的是不准学员睡觉,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看见打瞌睡还要打骂。经常把饭放到很凉很凉才叫法轮功学员吃,还说什么觉睡多了“不利于改造”。
劳教所为了赚钱,强迫在里面的人为他们劳动,有很多加班通宵的,整夜不准睡觉,为了她们赚钱,每天要劳动十七八小时,整天就是这样急件,那样急件,总之,就是不想学员休息一下,连其他犯人都背地里骂她们无人性。好多大法学员的臀部都坐烂了,对坚定的大法学员更是残忍,有一个学员被站了六天六夜;有个学员腿脚被站肿,蹲肿,恶徒把大法学员折磨得好瘦。
有个大法弟子唱了大法歌,就被恶警打昏死了,等她醒过来时,恶警讲没人打你,是你自己昏倒的。还有那个岳警察、李霞、李琪等用电棍打大法弟子。对不转化的学员通夜不准睡觉,她们强迫学员,不“转化”就是折磨,手铐铐起来睡觉,楠木寺真是一座人间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