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27/117404p.html |
厦门法轮功学员叶密被第二次非法开庭的情况 |
【明慧网2005年12月27日】厦门大学法轮功学员叶密在2004年12月27日全市搜捕中被抓,迄今已被非法关押一年之久。 在2005年6月9日的第一次非法开庭中,恶人想对叶密罗织非法罪名,进行迫害,在叶密的正念抵制和旁听群众的了解真相不配合下,第一次开庭不了了之。其后,叶密的同事--厦门大学教师20多人联名给政府写信,陈述叶密是一个业务精专,具有职业良心的优秀的教师和艺术家,同时也是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他们旁听了上次的开庭,认为叶密没有违法犯罪行为,要求释放叶密。 厦门政府根本不予理睬,不给任何说法,继续非法关押叶密,并在2005年11月25日再次开庭。 法庭没有宣读上次开庭的起诉书,但法庭指责叶密拒不交代,有“抗拒心理”和“抵触情绪”。 叶密说:我没有犯罪,也没有你们所说的抗拒心理和抵触情绪。如果说我现在有一点抵触情绪的话,那是我对你刚才说的话有一点抵触情绪,我不能同意。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什么和不信仰什么的权利。我修炼法轮大法是为了强身健体,道德升华,做一真正的好人。我不参与政治,我没有反对谁。作为一名教师,我努力的工作,尽自己的社会义务,也是为国家尽自己一份力量。可中共镇压法轮功以来,我和我的家人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行动被跟踪,电话被监听,信件被拦截,我也曾被你们劳教。家人们的心理长期被压抑,感觉偌大的世界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在自己的家里也要小小声的说话,说话时千小心、万小心不要从嘴里冒出什么你们认为的“敏感词”,恐怕你们的监听设备听到而招致祸殃。你们的行为违反了宪法和公德道义,我提出严正抗议。 法庭出示了那所谓的61封信的信封的复印件。 律师:法律规定复印件不能作为判罪的证据。法庭现在提供的61封信的信封和上次开庭提供的信封笔迹鉴定书都是复印件,所以不能作为判罪的证据。 然后,法庭宣布休庭。 旁听的人们议论纷纷: “怎么还能看到这么可笑的开庭,也不知道从哪拦截的那61封信,人被关了一年多,庭也开了两次,别说信,连信封的原件也拿不出来。每次开庭,一触及到实质问题,法庭就宣布休庭,然后鸣金收兵,逃之夭夭,可是人却不放。一年多时间不算短呀,人遭了不少罪哟!家人不定怎么着急伤心呢!老这么关着太残忍,也不合法啊!” “还有信,到底从哪来的?是谁拦截的?是谁打开的?谁能证明信里装的是什么?” “我们都非常了解叶密,她是一个特别好特别善良的人,同时是一个优秀的教师和艺术家,看着她被法警押着,站在审判台上,心理真是难过极了。她没有犯罪呀!却被关了这么久,还不知道要关到什么时候?!” 很多人都说:“我们敬佩叶老师那堂堂正正的气质和精神。!” 有关叶密第一次开庭的情况请见下面的链结: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14/68967p.html) |
成文:2005年12月26日 发稿:2005年12月27日 更新:2005年12月26日 22:28: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