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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鱼台县610王卫东、国保大队迫害大法弟子 |
【明慧网2005年12月25日】山东鱼台县610及公安局国保大队,用绑架、关押、劳教、勒索、恐吓、骚扰、监听电话、监视居住、高额勒索性罚款等手段,迫害了很多大法学员。2005年12月9日,鱼台县公安局610办公室、国保大队出动恶人绑架了两名女大法弟子宋万霞、刘华。 宋万霞,女,50岁,鱼台县阀门厂退休职工,修炼前也是多种疾病,修炼后身体恢复健康,并且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善良的好人。2005年12月9日,鱼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黄元军带领两人去她女儿家抓人,因宋万霞在外地,黄元军便利用欺骗的手段骗她家人,说原来办的取保候审手续到期了,让在外地的宋万霞回来,办个退保手续。善良的家人听信了邪恶的谎言,让在外地的宋万霞回来,结果回来后却被绑架,并关进鱼台县看守所。宋万霞家人非常气愤,多次要人,恶人都互相推委。宋万霞现在又被转到邻近的金乡县看守所异地关押,遭受迫害。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一名鱼台县供电局女职工刘华,现在也被关押在鱼台看守所。 刘华,女,40岁,在鱼台供电局工作。2004年12月,刘华曾经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被勒索高额罚金后放回家,之后又被她单位停发工资。据悉当时有多人被勒索所谓的罚款,但是却没有给任何单据,连张白条都没有。现在刘华仍被非法关押鱼台县看守所遭受迫害。 翟艳芹,女,45岁,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修炼后得到康复。2005年11月在鱼城镇农村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人员举报,被邪恶绑架。翟艳芹非法关押30余天后,被鱼台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到济南女子劳教所。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唐马信用社女职工史效兰,被非法关押30余天。 李艳丽,女,45岁,鱼台县水利机械厂职工,修炼前身体有多种疾病,修炼后身体完全健康。李艳丽因修炼法轮功曾经在2001年被鱼台县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于2003年释放。2004年12月,李艳丽又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山东金乡县看守所,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由亲戚照顾。2005年1月27日,李艳丽被秘密非法劳教两年,在被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途中血压急剧升高,人很快处于病危状态,但还是强行被送入劳教所迫害。 从99年7.20至今,县城内已有六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二十余人被非法关押,近二十人被高额勒索性罚金。自2004年12月至今又有两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在这些年对大法学员的迫害中,鱼台县610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王卫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其人在担任610负责人后,不但充当邪恶中共的政治打手,而且利用其特权,在对善良的大法弟子的不断迫害中,为自己捞取着政治资本,榨取着钱财。那些被非法劳教和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都有此人的直接参与。在其手下还有两人也是积极的参与对大法弟子的直接迫害,他们分别是国保大队负责人马加彦、黄元军。 我们正告以上人员能够认清形势,在退党人数已经突破600万的今天,停止对这群善良的人群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无罪被抓、被关押、被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为自己赎回未来。 希望当地法轮功学员利用各种方式,继续揭露迫害,制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山东鱼台县 区号0537 邮政编码272300 鱼台公安局 姓名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郭亚莲 6227768 6223816 13905479081 司法局 6211953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7/68752p.html) |
成文:2005年12月24日 发稿:2005年12月25日 更新:2005年12月25日 15: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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