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5/116540p.html |
吉林乾安县一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经历 |
【明慧网2005年12月15日】我是吉林省乾安县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酷刑折磨、强迫劳役等残酷迫害。 北京证实法遭绑架 2000年12月14日,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喊“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被便衣警察一顿拳打脚踢、抢走横幅、抓上警车,我被劫持到朝阳区看守所,照相我不配合,被恶警一脚踢在胸口上。我不吃饭,他们强行给我灌食。 2000年12月30日,我被当地公安局劫持回当地关入乾安县看守所,政保科长赵彦海对我刑讯逼供、拳打脚踢、扇了几十个耳光,赵彦海又向我家人敲诈勒索一万元钱,不然判重刑,被家人拒绝,我被判两年劳教,于2001年5月28日被劫持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 人间地狱遭折磨 在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这座人间地狱,我受到残酷迫害,全身长满疥疮,奇痒无比,身体浮肿,还被逼强行劳动。2002年3月,二大队唐波、刘夕多、赵奉山还有三个恶警用两把电棍电击我脸部、后脑、后背、手、脖子等部位,之后又拳打脚踢,用皮鞋底子打嘴巴子,打得我遍体鳞伤。 由于怕心重,在高压下,我曾向邪恶写了保证书,后来在师父的点化中,我又发表了声明,声明保证书作废。 我被超期关押两个月放回家。回家第二天,当地国保大队、610、鸣风派出所恶警杨修军、刘伟、610、小刘等5、6个人来我家骚扰。2003年5月23日国保大队长李彦波、杨修军骗我到公安局,非法劳教我一年。恶警两次将我送九台劳教所,在师父的呵护下,自己当时正念很足,结果两次被劳教所拒收。 但恶警就是不放人。最后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宋学娟敲诈勒索我家里2000元钱后,才于2003年11月3日放我回家。 |
成文:2005年12月13日 发稿:2005年12月15日 更新:2005年12月15日 02: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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