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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过而不改 自取灭亡


文/清言

【明慧网2005年11月6日】晋灵公不行君道。他大量征收赋税来满足奢侈的生活。他从高台上用弹弓射行人,观看他们躲避弹丸的样子。他因为熊掌没炖烂,就把厨师杀掉,把尸体装到筐子里让官女们去扔掉。

大臣赵盾和士季为晋灵公的无道而忧虑,于是前去进谏规劝。士季向前走了三次,直到走到屋檐下,晋灵公才抬头看他,对他说:“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过错了,会改正的。”

士季叩头回答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经》中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做事都有个好的开端,但很少有坚持到底的。)’如果这样,那么弥补过失的人就太少了。您如能坚持改过,那么社稷就稳固了,岂止是群臣有了依靠。《诗经》又说:‘袞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天子有了过失,只有仲山甫来弥补。)’这是说周宣王能补救过失。 国君如果能弥补过失,君位就不会失去了。”

可惜的是,晋灵公并没有改过,依旧荒淫骄横。赵盾又多次劝谏,这让晋灵公深感厌恶,于是派了鉏麑去刺杀赵盾。鉏麑却感叹赵盾忠君爱民,宁肯自己一头撞树而死,也没有伤害赵盾。晋灵公于是又多次派人杀害赵盾,但都没有成功。

晋灵公由于不思悔改,荒淫无道,最终被赵穿在桃园杀死。在历史上留下了“晋灵公不君”的千古恶名。

事过境迁。现在的中国大陆,拒谏杀人,自取灭亡的一幕似乎又在重演。面对诬蔑诽谤和栽赃陷害,一心讲真话,只为澄清法轮功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们,却遭到了中共江氏集团的残酷虐杀。以史为鉴,天理昭彰,等待迫害凶手的将是法律和天理的严惩。

成文:2005年10月26日  发稿:2005年11月06日  更新:2005年11月06日 14: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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