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1月4日】2005年10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我市竟陵派出所5、6名警察到我租屋地的3楼抓赌博的。他们为找上楼的通道,一警察到我房间,看到了我们挂在房间里的大法师父的法像。这位警察说:“你怎么还挂这个?”并随手把师父的法像扯下来抓在手里。我说:“这是我师父的法像。”我随手去夺。
警察躲开我后,即向外面逃跑。我爱人放下手中的活,和我边跑边喊:“警察在我家抢东西。恶警在我家把我们的佛像抢走了。”我们追到了竟陵派出所。可抢师父法像的恶警躲起来了。我们到处找也找不着他。和他一起回去的警察说他把像已经交到公安局了,要我们到公安局去拿。
我爱人到公安局保卫科。工作人员说:“没有谁拿东西来我们这里,你找他本人去要。”这样,我们又赶到派出所。
我们仍找不着那位抢佛像的警察。我们便跟别的警察讲:恶警抢我师父的法像,这是做恶行为,如果他不醒悟,他要遭恶报的。法轮功教人学“真善忍”,是正法,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坏人都要遭恶报的。从另一个角度讲:你作为一个警察执行公务,你却在无任何法定手续的情况下,在人家家里随便拿东西,这是执法犯法,入户抢劫。再者,他的这种行为不是公安局叫他做的,也不是派出所叫他做的,更不是带队的警长让他做的,是他的个人行为。所以,我们要求他必须把我师父的法像还给我!
这时,有几个警察和善的对我说:“你不要追了,你回家再弄一个挂起来算了。”我说:“我师父的法像用钱都买不到,我非要追回来不可。”由于天晚了,我和爱人商量,我们明天在他们派出所早点名的时候再来。
26号上午7点多钟,我们又赶到竟陵派出所。他们刚好早点名。我们就在外面警务栏里找那个警察。由于事发突然,我们对那个警察印象不深,确实认不准是谁。早点名结束后,几十名警察出来了,我迎上去说:“昨天有名警察在执行其它公务时,把我家的东西抢走了。我是中国的合法公民,我的任何财产都受法律保护。他要不将我的东西还我,我就天天来找。”我爱人说:“他把我家的佛像抢走了,我家的佛像是保佑我家人平安的。我师父是来救度众生的,也包括你们警察,不准对我师父无礼!”
我认识昨天带队执行公务的警长,我就说:“警长,你要把昨天那个警察的名字告诉我。”他说:“我的确不知昨天是谁干的,你不要找我,你去公安局去告他好了。”
这时,一好心警察对我们说:“你们先回去,我帮你们把你师父的佛像找回来,给你们送回去。如果他不给你,你们明天再来。”
我说:“拜托你了。”我们回去了。
11点左右,好心警察就把师父的法像还给我们了。
通过这件事情我悟到:正法洪势推到这一步了,当弟子正念足的时候,邪恶是胆寒的。邪永远不敌正。正如师父《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中答弟子时所说的:“哪儿出现问题,哪儿就需要讲清真象。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通过这件事情,你们就会有机会接触更多的人,就会大面积的去讲清真象。平时你没有机会,你拽过一个人就跟他去讲真象,还有点不好意思呢,是吧?现在有事干了,那就讲吧。”
通过这件事,救度了那些该救度的警察,也让更多的世人看到了迫害法轮功是不得人心的。最终会以失败告终。
个人所悟,如有不妥,敬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