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0/115501p.html |
长岭县政法委副书记为升官迫害好人 |
【明慧网2005年11月30日】2005年11月23日,吉林省松源市长岭县法院对公主岭市大法弟子张淑华、刘艳丽进行非法开庭审判。 大法弟子家属说:开庭日期没有通知家属,他们是通过个人关系知道的。由于消息突然,有的家属没带身份证,不能进去旁听,提前花了钱请好的律师也都不准出庭辩护,法庭也不让大法弟子讲话。法庭内外有大量的便衣和着装的警察,前后时间不长草草收场。最后说下星期一再定。 一知情人士表示:主要是一位长岭县政法委副书记为了升官,迫害大法学员(没敢说出恶人姓名)。这位政法委副书记曾说:我有多不容易呀,今年40岁了,我的档案才36岁,我能总在这个地方呆着吗?我得往上升啊!什么善恶的,在我这炼法轮功的就得判。 长岭县公安局总机:0438—7222345 |
成文:2005年11月29日 发稿:2005年11月30日 更新:2005年11月29日 19: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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