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1月29日】南昌大法弟子熊全林,于2005年7月19日上午8点左右骑自行车在南昌八一桥上(去南昌家店办事途中),被新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其中还有昌北派出所、红谷滩派出所)无故绑架,关押在新建县看守所,至今已过四个多月。10月24日,家属找县检察院,叫公安出具证明,家人才第一次见到熊全林的面(接见),接见时才知他本人一进看守所就被国保大队两人(邓康远等)用铁棍、电棍、等酷刑折磨了三天三夜,打得全身浮肿,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被邓康远捉住手在公安写好了的材料上签了名,以此为依据向检察院非法起诉,定为所谓的“反党反政府罪”。
检察院接到起诉材料后即到看守所找本人调查,本人讲述了上述酷刑情况,说是逼供。于是检察院又将上诉材料返回到了公安局。现又由公安局领导出面推到检察院,要检察院就此定刑并转县法院判决。现检察院也没法,只是照办。
熊全林同修有可能11月28日面临非法判刑。请同修清除迫害,并向民众揭露迫害。
县政法委书记:万庆金
公安局长:屈燕疆
副政委:刘焕 电话:13803516929
国保大队长:邓康远 电话:13870621971
副队长:姚远 电话:13907082470
主办科员:梁骏 电话:13970830191
法院经办人:蔡 电话:13065170231(此人是法官)
县委书记:曾文明
县长:姜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