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7/114722p.html |
薄熙来以“群体灭绝”等罪名在韩国被起诉 |
【明慧网2005年11月17日】亚太经济首脑会议(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APEC),于2005年11月12日至19日,在韩国釜山召开。中共商务部长薄熙来,于15日乘机从金海入境韩国,出席APEC;随即被韩国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特殊拘捕、监禁”、“特殊暴行”嫌疑等罪名,在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提出起诉。 诉讼人张淑在诉状中说,起诉薄,是向那些迫害法轮功的恶人敲响警钟,让他们明白“因果报应”的天理;同时也告知韩国政府和国民以及世界上所有的人,早日结束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性。 据法轮功学员介绍,自1999年至2003年,薄熙来任职大连市市长,辽宁省委副书记和辽宁省省长期间积极主导迫害法轮功。截止2005年11月,据不完全资料统计,至少已有333名法轮功学员在辽宁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震惊国际社会的对高蓉蓉电击毁容、虐杀一案。此外,薄熙来还积极筹建大型监狱设施;其中之一是以残酷、血腥而著称的马三家劳教所。辽宁省是中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法轮功学员指出,薄熙来积极协助江泽民和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凭借着疯狂杀戮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被迅速提拔到商务部长。不过,他因迫害法轮功,其恶名已广为世界所周知。 据明慧网报导,薄熙来于2004年在美国华盛顿DC,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起诉,之后陆续在英国、波兰、俄罗斯等多国也被法轮功学员提起诉。前不久,薄在访问欧洲时,英国的法轮功学员向伦敦法院提交了要求逮捕薄熙来的申请书,不久后他在西班牙也被起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11/22/67129p.html) |
成文:2005年11月16日 发稿:2005年11月17日 更新:2005年11月17日 18: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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