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1月17日】大法弟子戚明力被非法教养一年半以来,遭受残酷迫害后,已经处于腿被致残、身上长满疥疮、眼睛看人模糊。家属为使戚明力早日摆脱邪恶的迫害,恢复健康,向锦州教养院提出了四点要求:1.要求追究造成戚明力致残的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2.要求保外就医。3.要求对戚明力在精神、经济上做相应的赔偿。4.以后不准再对戚明力进行酷刑折磨和转化,一旦家属发现,一定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2005年11月1日,戚明力家属决定再去锦州教养院找院长张海平,去之前打了一个电话,张说正在开会,让家属过去,说如果明、后天就不好说了。家属放下电话就坐车赶往教养院。到了门口,值班人员又与张海平联系。张海平说:“让他们等一会儿。”家属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之后看见陆陆续续有人从办公楼出来。家属对门卫说:“可能开完会了,让我们进去吧,要不一会儿该下班了”。门卫就让家属进去了。
到了办公楼的收发室又被挡住了,收发室的值班人员又与张海平联系,打电话之后说没人接,让再等一会儿。家属又在收发室等了一会儿。后来收发室的人说:“你们去办公室,让他们帮你联系。”家属就来到了二楼办公室。不一会儿,管理科的科长孙X把家属带到了一个会议室。这时看见会议室里有司法局祁处长、教养院副院长李凤林、管理科科长刘兴江、卫生所所长史贞山、办公室主任等。
家属坐下后,办公室主任就把关于上访之事、对戚明力关于腿致残、疥疮、眼睛看人模糊等事情做解释,同时对家属提出的四点要求进行了否决。家属见院方对四项合理要求做了全部否定、并声称不给予解决,对教养院的态度和所提出的事情表示了疑义。在场的副院长李凤林又露出蛮横无理的态度来,和前几次家属找他时一样,恶狠狠的说:“你说放人就放人?你说看就看?除非拿出证明写着你不是习练法轮功的。”家属说:“国家哪一条法律写着炼法轮功的不准看?”他听了家属在理的话,已经不再顾及自己是院长这个“身份”了,竟露出一副流氓的嘴脸,气呼呼的摔门出去。
这时,卫生所的所长史贞山情绪很激动的对家属说:“腿瘸了就叫残疾了?”家属听了史贞山为教养院的恶行而歪曲事实的诡辩言词,说:“这还不叫残疾叫什么呢?戚明力在家时,没被抓之前什么病都没有,现在浑身是疥疮,眼睛看人模糊,再发展下去,将成为一个废人,难道这与教养院没关系吗?难道教养院不该负责任吗?”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到了教养院下班的时间。家属没得到院方任何处理问题的承诺,只好随着司法局的处长祁X、教养院管理科的刘兴江和办公室主任一同下楼。家属得知祁X说是坐车来的,就要求搭他的车一块儿走。祁X说:“那可不行。”说着已经走到了院内。
家属也不甘心就这样毫无结果就离开教养院,准备再和管理科的刘兴江科长谈谈。可是她哪里知道,这时候,教养院的又一罪恶策划一直在暗地里秘密进行着:转移矛盾,另行迫害家属。
正是因为家属要与科长刘兴江再谈谈关于戚明力的事,就随着刘兴江一块儿走,路过教养院的门卫时,发现一佩戴工作牌的科长牛继尧带着太和区分局一行4、5个人(一个穿着警服,其他穿着便衣)和家属正走个碰面。这时又见牛继尧与刘兴江说了几句话。随后刘兴江就往办公楼走,家属随着刘兴江走到办公楼的楼梯时,太和分局的警察(穿着警服)问家属是哪儿的;同时有两个便衣用邪恶的目光看着家属。到了办公室,刘兴江把这几个警察领到另一个办公室。这时家属感觉出这里肯定有问题,就马上离开了办公室。
当家属走到收发室时,与收发室人员打招呼后出来时又和分局来的警察打个照面。穿警服的警察再次问家属是哪里的,家属说是市内的,他们几个人就说:“你跟我们走一趟。”家属说:“我咋地了,跟你们走一趟?我是来找我家孩子的问题。你们是那儿的?”其中一个便衣说是钟屯派出所的。警察见家属不跟他们走,几个人就一块儿过来拽家属。家属就坐在地上,坚决不跟他们走。几个警察气焰更加嚣张,根本不听家属的理论,不由分说地生拉硬拽着把家属抬起来往他们开来的面包车上扔,家属的身上多处被磕拽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家属被抓到钟屯派出所之后,两名便衣警察叫家属进派出所的屋里。家属说:“我不进去,既然你们把我从教养院抓来,那我就回家。我咋的了?为什么抓我?”警察明知没理却还是气粗得很,蛮不讲理的说:“就凭你是炼法轮功的,就这一条,就抓你!国家不让炼,就抓你!我们接到了举报电话了”。家属见警察如此蛮横,心想,“决不能听之任之被非法抓走。”于是就又坐在地上。警察们说:“赶紧起来,不起来我们把你抬进去。”家属还是没动。这时,有一个一同去教养院抓她的警察(穿着警服)说:“算了,把她放了吧”。而后又对家属说:“以后你不许上教养院去找,愿意找,上司法局去找”。就这样,家属才得以从派出所走脱。至此,教养院企图迫害家属的险恶用心破灭了。
看到这里,只要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就会发出疑问:钟屯派出所怎么能随意到教养院抓人?是谁给他们的权力?他们的抓捕对象应该是什么样的人?被非法教养的好人的家属看亲人也有罪吗?探望亲人犯了国法的哪一条?钟屯派出所听到教养院的“抓人指令”就抓人,这又符合国法的哪一条?派出所的上司是公安局,教养院的上司是司法局,二者没有责任的隶属关系,又不是上下级关系,真的遇到刑事责任时,他们之间玩儿足了推诿,可如今,两个系统却为了抓好人竟沆瀣一气,真是不能用常理来看待现今的中国执法部门了!
最后正告教养院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人,请停止对法轮大法学员的犯罪。
附录:锦州司法局与教养院相关部门的电话:(区号:0416)
司法局劳教管理处,祁放处长电话:2603808
司法局禇局长办公室电话:2602615
司法局办公室杨杰主任电话:2602629
市劳动教养院院长张海平办公室电话:4575166
市劳动教养院副院长(政委)金福利办公室电话:4575177
主管迫害法轮功副院长李凤林办公室电话: 4575055
锦州教养院纪委办公室电话:4575123
锦州教养院教育科办公室电话:4575128
锦州教养院(教育科)李厚玉:4575129
锦州教养院办公室刘主任电话:4575115
锦州教养院管理科科长刘兴江、副科长牛继尧、孙副科长电话:4575125
锦州教养院卫生所所长史贞山办公室电话:4575187
锦州教养院主管迫害二大队副队长杨庭伦、张春风、李松涛、马勇、穆锦生、赵某办公室电话:4575192
锦州教养院二大队队长白金龙及其妻子(刘春杰):7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