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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法,理智清醒的走好最后的路 |
【明慧网2005年11月14日】在过去的这一年中正法修炼实践中,又有多少摔摔打打,又走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有多少该去的人心暴露出来去掉了,多少欠缺的东西补上来了。做得好时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做得不好时也留下了很多深刻的教训。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们就是这样在正法修炼的道路上前行着,我们正反都经历这么多应该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理智。 在这些年的修炼实践中,无论是我自己经历的还是从同修那儿看到的,都使我对善的理解有了一定的认识。学习师父所讲的法,发现师父关于善的讲法很多,在这里就谈一谈自己对善的粗浅认识,不足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师父告诉我们,“善是宇宙的特性在不同层次、不同空间的表现,又是大觉者们的基本本性。所以,一个修炼者一定要修善,同化真、善、忍宇宙特性。”(《浅说善》) 善是我们在修炼中不断同化大法后宇宙特性直接在我们身体上反映出来的,大法修炼者就会在一思一念、一言一行中自然而然的表现出来善,用一句话说:透着善。这种真正的善是大法弟子不断显露的本性的真实反映,不会因为时间、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是无为的,是慈悲,别的生命会感受得到,体现在世间,别人就会被他感动和感染。我认识到在这种真正的善面前,邪恶因素会被立即解体。 记得我在被非法劳教的时候,在劳教所里有一位同修小周,凡是和小周接触过的人就会发现小周非常的纯洁善良,这一点连“包夹”小周的恶人都佩服,他们说:对小周的“顽固”不理解,但有一点,他的心太好了。 大法弟子同化法后表现出来的纯善,人人都会感受到,包括那些恶警。有一件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在一次集合站队列时,一个恶警站在前面,我看到他从左到右挨着个扫视队列里的大法弟子,目露凶光,脸部肌肉都扭曲了,那真是“仇视”啊。看着看着,看到小周那儿时,突然,他凶恶的表情一下全部消失了,而且还裂开嘴笑了,很轻松愉快的样子,紧接着对小周开了一句玩笑话,我们当时明显感到在背后操控这恶警的邪恶因素消失了。这一幕永远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一个人瞬间反差巨大的表情,几乎难以让人置信。这件事让我真实的体会到师父所讲“善的力量最大”的一层内涵,同时也明白了大法弟子的善后面有佛法的威严。 在很多邪恶的环境中,我看到这样一些同修,他们始终是慈悲祥和的状态,没有过激的言行,即使在最严酷和困难的时刻都面带微笑,平和而从容,但是他们对师父和大法的坚信、在关键时刻能够用各种方式证实和维护大法、随时能理智智慧的给世人讲清真象,让包括恶警和恶人在内所有的人都佩服。恶人在这样的大法弟子面前恶不起来,众生会在这样的大法弟子面前见证到大法的美好,从而生出对大法的敬仰。在真正的大法弟子同化法后的纯善和慈悲面前,一切邪恶均被解体,一切渊怨皆得善解。就如师父告诉我们的,“对宇宙真理坚不可摧的正念是构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坚如磐石的金刚之体,令一切邪恶胆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体。”(《也三言两语》) 很多时候,我们每时每刻都做到完全符合大法不容易,因为修好的部份会被很快隔开,需要修的部份又是在世间这个大染缸中修,如果不能更多的同化法,我们就可能不知不觉陷入常人中去,执著于名、利、情而不自知,那一刻自己都象个常人,把自己等同于常人,被三界内的情困扰得颠三倒四,被矛盾本身的细节所迷惑,看不清干扰本身的实质和背后的真正原因,陷在其中跳不出来,思想在情中是不可能生出救度众生的慈悲的,就更不可能体现出大法弟子的善。这样的教训也是很多的。当我们忘了自己是修炼的人,出于保护自己名、利、情的私心,争斗心和常人去争去斗的时候,我们不符合法的表现就会障碍众生对大法有正确认识。 记得有一次,因为我在那一段时间学法不够、不入心,修炼状态很差,陷入了工作中的具体矛盾不能自拔。在一次晨会上,我因为公司主管对我长期的一些误解而产生不满,在对话时把自己等同于常人,为了自己的名、利、情的执著,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还带着常人的情绪。这下主管也情绪激动起来,后来竟说了一些对大法不理解和不敬的话,这一下才把我惊醒,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是什么人,我在干什么呢?心中的悔恨无以言表。我真切的感到:我做得不好,会毁了她啊! 一念出善恶,当我真正从生命的根本上想到了别人,记起了自己的责任的时候,情形一下发生了变化,也就在那一瞬间。就在前一秒后一秒的时间里,她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变,一下平和了。在我惊讶于她巨大的反差的同时,抓住机会和她平心静气的進行了交流,解开了误解,我坦诚的承认了自己的不足,真诚的希望她谅解,最后使她对大法又有了正确认识。后来我认识到,当时是因为我有了正念,师父帮助了我,使事情瞬间发生了变化。执著于名、利、情会毁掉众生,而出自于本性救度众生的善念能救了众生。 师父说,“你老是慈悲的,与人为善的,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所以你炼功要按高标准、更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转法轮》)为别人想什么呢?我理解是为一个生命真正美好的未来着想,为了他能对大法有正确认识,为了他知道真象,不被邪恶造谣宣传毒害和蒙蔽,为了他能在大法和正法面前摆正自己的位置,能拥有长远的真正的福祉,不辜负他和我们结下的缘,还有他真正生命对我们的期盼。当然,如果我们曾经没按大法的要求做好,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无形的伤害,那么我们就抓紧时间弥补上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大法弟子的善体现在同修之间,一个是相互的宽容,二是相互的圆容。在证实法的工作中,我们修好的一面都是同化大法的,是圆容无碍的,但因为我们还是修炼中的人,各自没同化法的部份,都是还没达到标准的,都要在修炼的实践中归正的,表现出来就是各种的执著、人心、观念。大家在一起这些东西就可能往外冒,彼此就会冲突,就会形成一个个的矛盾。有矛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时时以法为师,能修自己,并能以法为大,矛盾就容易化解,就不会影响证实法的工作和相互的配合。其实矛盾中会暴露出我们修炼中很多的执著和人心,对一名修炼人来说这正是一个去掉执著和根本上的私的好机会,是好事。 对那些走了弯路的同修也是这样。也许在邪恶的高压下,在他们理智不清醒的情况下,在人心为邪恶的伪善所欺骗下一时糊涂,干了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干的错事。但只要他们还没完全迷失真我本性,他们就会知道他们自己是错的。只不过还执著于不好意思,不敢也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在过份自责和愧疚的泥潭中不能自拔,表面上还用那些邪悟的理论自我安慰。他们此时是脆弱的,更多需要的是鼓励,让他们有能面对自己错误的勇气。拉一把能走回来还可从建威德,推一把也许就永远就失去了生的希望。 作为同修我们没有资格去指责他们,因为师父都没有放弃他们,都还在给他们机会。我们都是师父的弟子,我们只能去把同修扶起来,按师父的意志去帮助他们走过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从法理上帮助他清晰,使他明白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让他能感到师父的慈悲苦度以及大法弟子这个整体的力量和温暖。邪恶用伪善想毁掉我们的同修,那么我们就用从大法中修出的纯善去化解邪恶使同修重回光明。 这也就是大法弟子相互的圆容,也体现出了大法弟子的善。 关于学法 在正法修炼的实践中,我发现,当我们个人和整体遇到各种麻烦、困难,被邪恶钻空子制造了魔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没学好法的时候。由于没学好法,自身的许多执著迟迟不能去,空间场不纯净,漏洞就多;发正念时就会感到力不从心,被抑制;讲真象时就会感到人心凡重,干扰大,效果差;同修之间矛盾重重,相互干扰。由于师父要求我们同时做好三件事,我认识到学不好法就会影响到另两件事,而另两件事做不好又会反过来影响学好法。 师父在每次讲法都告诉我们要多学法,并把学法后面的伟大内涵也讲给了我们。同修互相之间也时常在提醒:要重视学法,多学法。但我们一忙起来的时候,被七情六欲干扰的时候,在被惰性控制的时候,往往就会忽视学法,甚至忘了学法。确实也有一些人长期就不重视学法,纠缠在常人琐碎的事务中不愿自拔,甚至宁愿在电视机面前或无聊谈论中浪费生命和时间,也不愿把书拿起来看一看。不精進的时候,法后面不同层次的内涵是不会展现给我们的。 我认识到学法那应该是一个生命来自内心深处对同化法的渴望。不是为了减少麻烦和魔难才来学法的,但学好了法就会在使我们在修炼的路上走好,走得稳健。在我们表面的修炼过程中,师父历次讲给我们的法是指导我们修炼实践的。而法的实质内涵是我们人这面用肉眼看不见,用语言难以表述的,在修炼实践中升华上来从而明白了法的不同内涵的时候,那时的感觉是妙不可言,和无比殊胜的。 一个大法弟子不断学法、同化法是应该没有任何条件的。其实这是宇宙生命最幸运、最幸福的荣耀啊,我在被非法关押的时候,感到最痛苦就是不能正常学法,那种对在正常环境中没有珍惜学法机会的痛悔是我永远也不能忘却的,那时经常在梦中都在找到处《转法轮》。相信有这种经历的同修都会有同感的。后来出来后,我有这样的感受:能拥有《转法轮》和师父经文,能正常学法真是太幸福、太幸福了……如果我们还不能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还不能重视学法,那么拖到法正人间的那一天,终会知道是自己骗了自己,但那时不管怎样的痛悔都不会再有机会了。 真正明白了生命的意义、目地和在艰苦的正法修炼实践走过来的大法弟子,在不同层次明白了法的不同内涵,体会到了法的威力,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就会万分的珍惜他,就会重视学法。我们看到在各种迫害环境中能最后堂堂正正走过来的大法弟子其实都是能随时静心学法的。头脑中不断装進大法,那么任何邪恶因素在这里都无立足之地,那些人心执著就不容易干扰得了我们,那些阻挠我们救度众生的观念和障碍就会被不断去掉。 学好了法我们才能时时保持正念。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11/29/67376p.html) |
成文:2005年11月13日 发稿:2005年11月14日 更新:2005年11月13日 20: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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