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3/114466p.html |
吉林龙井市王秀清、金哲在长期的流离失所中去世 |
【明慧网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大法弟子王秀清、金哲,遭恶党不法人员迫害,被迫长期流离失所,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分别于2005年11月和9月去世。 王秀清,女,55岁,在得法修炼前身患多种疾病,经常痛不欲生。于1996年得法后,通过修炼,身心健康,疾病全无。2001年因讲清真象,被老头沟派出所不法人员抓捕,被非法劳教1年。在劳教所期间,她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恶人使尽招数(灌食、体罚、电棍、不让睡觉等)都没改变她坚信大法的心。期满后被放回家后,恶人还是不放过她,没过多久又绑架她去洗脑班,她还是不配合,绝食抗议,被劫持到龙井看守所非法关押。她在看守所继续绝食抗议,直至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趁不法警察睡觉之际正念闯出。 金哲,男,30多岁,吉林省延边龙井市德新乡龙岩村大法学员,非常善良、正直,1998年得法后身心受益,对法轮大法坚信不移。因此在99年7-20以后遭受村、乡、市、州各级610及政府部门不法人员的迫害,曾被龙井看守所拘留迫害半个月。金哲曾在派出所写过保证书,后来在明慧网发表严正声明作废。因为恶党人员不断骚扰,金哲被迫长期在外流离失所,在艰苦的环境中努力讲清法轮功真象。因长期的迫害,身体出现病业状态,于2005年9月末不幸去世。 吉林延边州龙井市有关部门的电话,电话区号:0433 延吉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李东洙,2514600(办) 2525232(宅) 13804487858(手机)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11/28/67323p.html) |
成文:2005年11月12日 发稿:2005年11月13日 更新:2005年11月12日 19: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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