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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安市大法弟子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2005年10月24日】我是吉林省大安市大法修炼者,曾两次被当地恶警绑架迫害。一次是在2001年2月末,我去了天安门广场,在广场上,有两个便衣问我时,我回答说:“我是大法弟子”。他们就强行的把我押上警车。在车里,一个象当官的人问我干什么来了?我说:“我就想说说,我们炼功人都是好人,不象电视中说的那样。”他们又问了我的姓名、住址等,我当时如实的告诉了他们。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我这样做,是配合了邪恶,给了邪恶对我进行迫害的借口。后由当地警察把我押了回来,关进了看守所,并给我扣上一个所谓“扰乱社会治安罪”非法拘留一个月,又让我交三千元保释金,逼我写了保证书才放我回家。

另一次在2002年3月初。一天上午,我刚到单位上班,派出所的两个民警来找我,说:取保候审期间政保科要找我问话。到政保科后,科长陈××和干警李××先后对我进行了盘问。问了一天也没问出他们认为有用的话。科长陈亚民以我态度不好为由,下令将我非法关进了“610”在拘留所办的洗脑班,对我进行精神迫害。恶警逼迫我们骂师父,我们不从;逼迫亲属让我写保证书,我还是不从。为了抵制邪恶迫害,我开始绝食。绝食到第四天,苏姓所长和政法委副书记刘勇波过来劝我,问我有什么要求。我说:无条件释放。他们就威胁我,说要采取措施。到了第六天晚上,进来了十多个人强行给我灌食。一个领头的一边揪住我的衣领,一边对手下人说:把他给我按住,给我灌,灌出事来我负责,我副局长不当了。另一个犯人用筷子撬我的嘴,将玉米面掺盐水灌了进去。我拼命挣扎他们才没得逞。

这是大安恶警对我的迫害经过,写出来让世人认清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

大安市司法局(0436)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     宅  电    手  机
李春发    局 长      5223329     5234567    13039065728
李永海    副局长      5223329     5225236    2911135
于晓辉    副局长      5223329     5229767    13904365695


吉林省司法厅(0431)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     宅  电    手  机
祝国治    厅 长   2750001,2750020   8969266
冯明芳    副厅长   2750199,2750169   2700185
刘振宇    副厅长   2750185,2750205   7630589
李文才    副厅长   2750206,2750186   2763656
鞠万洲   政治部主任  2750209,2750189   8977918
鲁 军    纪委书记   2750181,2750208   8588638
邢庆涛   办公室主任     2750233     5649080
徐 杰   办公室副主任    2750172
蒋雁北   办公室副主任    2750216     7931451    198—25023028
于相民             2750182     8926680    128—6698722
姚瑞明    党委秘书     2750210     5954038     8868608
贾燕来             2750219     5910479
陈雪松             2750217     5910479
陈德良             2750220            198—25023029
赵山河   干部处处长     2750201     2944151
丛及峰   干部处副处长    2750226
曹 发   干部处副处长    2750226     2702161
王晓佳             2750212     8923052
段景滨             2750212     7819356
李津生             2750212     8544676
张成涛   宣教处处长     2750223     5929726
陈 瑞  宣教处副处长     2750223     7931582
王福志             2750171     5396291
李英淑             2750171     5982851
王红艳             2750171     8540571
孙 琦             2750203     7963343
洪 波             2750203
卢一峰  老干部处处长     2750211     7697332
王晶明             2750221     8545298
汪 军   纪委副书记     2750190     7915819     13086871079
牛 波  检查室副主任     2750232             127—1618451
刘德宏             2750167     7692522
张建春             2750187     8989618
林晓平             2750187     8632025
李 群             2750167     2874939     128—6075502
张 驰             2750167     4627908
沙崇凡   法宣处处长     8905483     7986228      13943088308
宋卫东   法宣处副处长    8905484     5910922      13514416313
朱长春   法宣处副处长    2715633     7917159      13019228651
徐雅琴             8905382     5382722      126—5933873
车柄潜             8905382     8719798     8921188—92005
姓 名    职 务      办公室     宅  电    手  机
谭维霞             8905367             192—9077460
韩立君             8905367     5622369
张 宁             8905382
李 冰             8905367
王晓峰   律管处处长     2750152     4663808     13596401623
刘晓春   律管处副处长    2750231     8545086     13331756985
付 力   律管处副处长    2750151             13904333792

成文:2005年10月10日  发稿:2005年10月24日  更新:2005年10月24日 0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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