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0月19日】我看到个别在邪党内担任一定职务的人,虽然在劝说下声明退出邪党,但由于有着人的追求利益之心,所以还在为了名利努力做着邪党内的工作。希望这样的人能够清醒的取舍,否则我个人认为,虽然他们做了声明,但是这样的心态与他的声明岂不是自相矛盾?长此下去对他本人不也是危险的吗?随着《九评》的不断推广,声明退出邪党组织的人数在迅猛增加,现已接近500万。大多数发表退党声明的人们虽然没有在所在单位公开宣布退党,但是因为已从内心深处对这个邪党有了清醒的认识,因此不愿再参与它的活动;即使是被迫的参加,也只是形式上的点到为止,不再积极配合,而且还在寻找机会向他人揭露邪党的本质。
但还有一些人,特别是在邪党内担任一定职务的人,虽然已发表声明退党,却因看重在邪党中得到的“荣誉”,想做出一些“成绩”,得到上级的表扬,争到一个“先进”,所以还在积极参加当前的“保先”,还在动员大家写“入党申请”、写“思想汇报”。明知是假的,是邪的,却把它看成了是自己要做好的事情。
邪党犯下的罪行人神共愤,现在正面临迅速的解体。我觉得,已声明退党的人应该尽量不再参与邪党的组织活动。但神看重的是人心,同时在现阶段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大家的安全,所以可以不用真名声明退党。这并不是找一个名字声明退党就了事的同时,还在邪党内不断为它积极服务的理由。既然已看清了它的本质,已下决心脱离它的控制,那么,我们就应该明确在它强行安排的工作上、活动中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做,而不是为了图一个先进,图一个名声,去把“保先”做的“有声有色”,煞有介事的向别人宣讲它的“伟光正”。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不能用应做好本职工作来当借口。
既然已下决心退了,就别再留恋它所带给你的“好处”;这些“好处”就象掺了糖的毒药,千万喝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