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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的罪恶(三)(图)


【明慧网2005年10月15日】(接上文)

22、吃袜子

把人铐在小号里,将臭袜子蘸上尿、鼻涕再塞进大法学员的嘴里;

23、开飞机

把人四肢分开,斜靠在某物上,作飞机状,长达数小时;

24、点穴

用电针插进人的敏感穴位数小时,惨叫声撕心裂肺;

25、除此之外,恶警还有形形色色的迫害花招,例如:

长达数日不让睡觉或不许进食,直到生命的极限;拳打脚踢更是家常便饭;对绝食抗议者,则由彪形大汉野蛮灌食,有的被撬掉牙齿。岔路乡大法学员张真,手指被钉过大头针,身上被烟头烫,被捏过睾丸,坐过角铁,数次被拳打脚踢,神志发呆,精神恍惚。延吉大法学员吴春岩,46岁,满口牙被打掉的一个不剩,吃饭困难,样子象60多岁,而被教唆打人的普教,却因此而“立功受奖”。

吉林市大法学员李文军在严管大队里被迫害得身体虚弱。恶警由其家属处骗了1000元,说是给李买好吃的。恶警前后只给李文军买过三次水果,就说钱用完了。

一个恶警欺骗董姓大法学员的妹妹说,如果她写文章上网,说“劳教所不打人,明慧网上的揭露文章都是假的”,就可以给他哥哥减刑。结果造假的文章上了中共的喉舌网,她的哥哥依旧被关押着。

劳教所实行劳动教养,所谓劳动,其实就是变相体罚和残酷剥削。被劳教者,每天14-15个小时超强度、超负荷的从事最简单、最原始、最低等、最廉价、最肮脏、最危险的苦役。例如:在阴冷无阳光的地方干焊接的活而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眼睛都被损坏了;在拔钢丝的劳动中,由于机械太简陋,一次失事,飞旋的钢丝把一名操作者的大腿骨打折。

劳教人员自己种粮、种菜,却没有饱饭吃,吃的玉米发糕连皮带糠,时而碱大,时而碱小,难以下咽,如同饲料一般。

恶警们明知打人犯法,却全然不顾,他们从普教中挑选一些膀大腰圆打人成性者,暗中传授他们一些狠毒手段,再怂恿他们对大法学员施暴。五大队恶警冯恩恩(又名冯伟)最凶狠残暴,竟扬言说:“对付法轮功,我有一百种方法。”他所教唆的普教打手田立军、张立波打过30多名大法学员,其中有致伤、致残的。打人时都在封闭的小号里,单独打,叫你想控告却找不出证人来,却反咬一口说你是诬告。冯恩恩的种种损招,被当作“先进经验”,在各大队交流。

有时恶警他们也亲自动手打人。教育大队的恶警宋晨光就在酒后对大法学员大打出手。

这就是所谓有“中国特色的劳教所”―黑暗、阴毒、凶残。可悲的是那些被教唆、训练成打手的普教人员,他们对善良的大法学员犯下滔天罪行,却不自知,反认为自己“有功”。他们初进劳教所时,也许只是个普通犯罪者,也许他们的良知并没有泯灭,可是他们走出劳教所时,却变成了黑社会犯罪人物,因为他们在劳教所交流了经验,学会了各种犯罪的方法、手段,变得更凶残、更毒辣,在恶警的教唆培训下,他们扭曲的心灵,只知道越善良越受迫害,越残暴越可以在社会上横行霸道。如今,中国的劳教所是地地道道的孳生邪恶、毁灭人性和良知、危害社会的恐怖培训基地。

然而,残酷的迫害是改变不了人心的,更改变不了大法学员的正信,反而让大法学员和善良的人们更进一步认清了中共恶党的邪恶本质。如果说过去有人对恶党尚存某些幻想,那么亲历了迫害和黑幕,这种幻想就早已破灭了。

四、饮马河劳教所迫害致死、致残案例

(一)迫害致死案例

1、九台市孙世文被迫害致死

九台市城子街镇法轮功学员孙世文,2000年12月14日被非法送往饮马河劳教所的,于2001年1月8日惨死在劳教所里。在这短短的二十多天里,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惨死在邪恶之徒的手中,这是劳教所的领导指使干的,他们对凶手不但不制裁,反而对孙世文的家属说:孙世文是犯心脏病而死的。他们撒谎都不脸红。据知情人介绍,孙当时恶心、呕吐,这是他的大脑受到严重创伤而造成的。

2、松原市孙世忠被迫害致死

2002年4月19日,法轮功学员孙世忠在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被刘文利、刘贤忠、陆春海及叛徒薛权、惠守一折磨致死,这一切都是恶警高克指使的。

3、德惠市王洪田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王洪田,系德惠市岔路口镇人,王洪田一家四口,99年7.20以前,他和妻子靠卖磁带维持生计,自大法遭迫害以来,他们一家便不得安宁。

王洪田因为不放弃信仰,自99年10月便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才获得自由。2000年3月,又被非法抓捕和被劳动教养,被非法关押和迫害达一年半之久。2001年10月因讲清真象、证实大法又被二次非法劳教,而此时他的妻子因修炼大法也被非法劳教,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他的两个孩子一个寄养在奶奶家,一个寄养在姥姥家。双亲不在身边,孩子无依无靠。谁没有父母兄弟,谁没有妻儿老小,谁没有挚爱亲情?然而就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王洪田竟被江氏独裁政权迫害家破人亡。

王洪田在饮马河劳教所期间曾遭受到肉体上的折磨和精神的摧残。劳教所警察以给劳教犯减期为诱饵,教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警察李成舟对犯人林跃民说:“管法轮功是你的特权。”

一天晚上,王洪田和其他两名学员互相之间说了几句话,便遭到林跃民等犯人毒打。警察还指使犯人用超体力劳动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王洪田体弱瘦小,几名犯人轮番与他抬土,抬不动就硬往肩头上架。

2002年9月19日,劳教所为了推脱罪责,看人不行了才通知其家属接人的。当时王洪田已骨瘦如柴,在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时才被拉到医院检查,发现一个肺叶都烂光了,另一个肺叶只剩下三分之一,送回家后第二天就离开了人世。

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江××政治流氓集团拆散了,致使骨肉分离,家破人亡。王洪田遭到暴徒和恶警迫害以至虐杀的原因,是因为有恶人诽谤大法,王洪田挺身站出,他的正义凛然、铮铮铁骨令邪恶之徒为之胆寒。王洪田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在三年内被劳教两次,最后于2002年9月20日被饮马河劳教所迫害致死。

4、桦甸市李荣显被迫害致死

李显容,男,44岁,吉林省桦甸市法轮功学员,自幼体弱多病,严重时以输氧气来维持生命。自从学了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五、六年来没有吃过一片药,没打过一针,各种病不翼而飞,身体健康,面色红润。

2000年10月进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一年,2002年7月因发法轮功真象传单,被桦甸市启新派出所的恶警刑讯逼供,其中坐“老虎凳”坐了一天一宿,后来在家人交了2000元保释金的情况下放回家之后,不到一个月,市公安局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家里来抓人。李显容家里80岁的老母亲上前质问:“为什么抓我儿子,他犯了什么法?不就是想做个好人,有一个好的身体,何罪之有?你们竟用十来个人抓我儿子!”恶警们二话没说,将80岁的老母亲打倒在地昏死过去。老人醒来后,儿子已被抓走了。老母亲的脚骨折,肿的象馒头一样,很长时间无法行走。李显荣被抓走后直接送往饮马河劳教所。

由于长期非法关押,酷刑迫害,李显荣的身体健康受到极大的伤害,经医院检查患有开放性肺结核,完全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饮马河劳教所不顾他生命安危,拒不放人。

在2003年5月的一天,因为病情严重,劳教所卫生院的姜大夫给他打吊瓶,明知所用药物属慎用,有致命危险,没有最起码的医德,强行用药。据当时的见证人―劳教犯王某讲:给李荣显打上吊瓶不一会儿,李荣显就说难受得不行了。王将吊瓶拔掉后,将李荣显背到卫生院,当时值班的大夫不让他将李荣显放在病床上,只好将人拖到走廊里。

后来,他们一见病人真的不行了,慌忙将李荣显弄到大门口,然后管理科的郑海令和粱大夫等一行用车将李荣显往九台市中心医院送,途中摸脉发现李荣显已死亡。但他们还是将人送到市医院,并做了所谓的一系列检查,以掩盖罪责。

郑海令要求见证人王某不许将其真实情况向外讲,并允诺给其加分减期提前解教。但他们仍担心实情败露,回劳教所后就将王某扔到后院的“非典”隔离区,与外界隔离。由此可见李荣显的死亡,饮马河劳教所和恶医姜大夫是直接元凶,罪责难逃。

5、德惠市李玉桐被迫害致死

李玉桐是德惠市边岗乡法轮功学员,2003年11月2日,家属接到通知到九台接人,当时李玉桐已不能认人,嘴里有被强行灌食迫害所造成的淤血,医生诊断为肾衰竭。经5天抢救无效,于11月6日13时30分含冤离世。

6、蛟河市姜来友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姜来友,吉林省蛟河市广播局职工,49岁,市劳模,96年得大法,几年来一直坚定修炼大法。

2002年9月24日,他正在单位上班,几个恶警闯到单位,哄骗他说:“你回家协助我们调查一个案子,这个案件发生在你家对面楼,需要站到你家屋里向对面观望,非常希望你能帮助。”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姜来友信以为真,到家后,几个恶警就凶相毕露,开始进行野蛮的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一些真象资料。

当晚,姜来友与妻子谢华(蛟河市实验小学教师)同时被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002年10月22日,姜来友、谢华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姜来友被劫持到饮马河劳教所非法关押,谢华被劫持到吉林省黑嘴子劳教所关押。

姜来友在饮马河劳教所期间被恶警强行洗脑,强迫干最重的活,每天背粪走路长达30多公里。在这种精神肉体双重迫害下,在多种酷刑折磨下,姜来友的腿一天比一天肿得高,肚子也一天比一天肿胀,就是这样,恶警们还象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继续强逼着姜来友干更重的活。姜来友实在坚持不住,就提出要去医院检查病情,恶警们一看姜来友身体状况极差,怕出现生命危险担责任,才将他送到九台市医院检查。恶警在姜来友检查身体后,发现他有多种严重的疾病,便开始隐瞒病情真象。事情败露,就匆忙伪造假证明,伪造所谓“加分”证明、“减期”证明等等。

劳教所恶警于2003年3月5日,通知姜来友家属,谎称姜来友到期,让家属带车去接人,家属不明情况,问恶警非要家属带车去接?恶警们继续撒谎,说姜来友就是腿有些浮肿,走路不太方便,没什么大事。

于是,姜来友的大姐、三姐开车到劳教所门口接人。恶警们把姜来友从劳教所里面背出来,扔在门口。姜来友一下子就倒在大姐的身上,家人一看人已被迫害成这样,就问:“当初他进来时身体好好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恶警们编造谎言说姜来友在九台医院的诊断没有出来,等结果出来给你们邮去,家人信以为真。

回家后,姜来友人已经快不行了,家人马上送他到医院抢救。经医院确诊为风湿、类风湿,糖尿病四个加号,肝硬化,肝腹水晚期,深度血栓等等。医院给家人开出姜来友病危通知书。姜来友越来越虚弱,生命垂危,他的单位两次紧急出面去接姜来友妻子回来见最后一面,黑嘴子劳教所恶警毫无人性,拒不准谢华见丈夫最后一面。由于姜来友受迫害严重,加上恶警恶意贻误治疗时机,导致姜来友于2003年4月30日含冤而死,死时还双目圆睁。

7、吉林市肖劲松被迫害致死

肖劲松是吉林市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2000年10月初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先后在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饮马河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迫害。由于坚决不写“三书”,并以绝食抗议迫害,被劳教所施以酷刑,折磨致生命垂危。

2002年1月8日,狱警动用几辆警车,20余人将奄奄一息的肖劲松送到长春市某医院抢救,抢救一天一夜仍难脱离危险,9日又将肖劲松送吉林市中心医院,医院因无法抢救拒绝收留,狱警将人扔在医院逃走了。

当家人赶到医院时,肖劲松正处于昏迷状态,眼窝深陷,骨瘦如柴,肚子高凸,大腿根部粗肿吓人。后来,家人找人托关系医院才勉强收住院,肖劲松在医院里住了10天左右,花费医药费近万元,情况仍不见好转。

1月18日家属无奈把他接回家,6天后,2002年2月24日,受尽折磨的肖劲松离开人世。在家中短短的6天中,肖劲松一直处于生命垂危状态,一次他吃力的对姐姐说:“里面不是人呆的地方,他们一起拿电棍电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只感到(电棍)象雨点一样落了下来”。肖劲松是被狱警们打死的。

(二)迫害致伤、致残案例:

1、乾安县李柏春被迫害精神失常

2001年1月1日李柏春第二次进京上访,因此被非法劳动教养三年,送到饮马河劳教所二大队。李柏春受到半个月的非人折磨,遭受恶警赵久胜用电棍持续电击。后来他被铐在了床上,犯人杜峰、潘永强、杜跃民折磨李柏春,将手铐狠命地铐在腕关节上,使手铐死死卡住腕骨,然后将李柏春胳膊平行,杜、林二人同时拉动手铐,并用脚踩蹬李柏春的身体,使李柏春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之后将其双臂吊起,“抻”了两个星期使其腕关节溃烂,在巨大的痛苦中,他精神失常 。

2、德惠市董德军被迫害致残

德惠市法轮功学员董德军因坚持信仰,于2002年3月27日被关押到饮马河劳教所。第二天,他便遭到教育队恶徒毒打,皮鞋踢头,当时他被踢得昏迷不醒,后送医院抢救。在家人的精心救治下,董德军虽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大脑和神经受损,左侧身体被打瘫致残。一位原本身体康健、道德高尚、遵循“真善忍”标准的好人,在被绑架仅仅17天,送到饮马河劳教所仅仅2天后,就被迫害致残,这不能不说邪恶迫害的疯狂和残忍。

五、经济剥夺

1、敲诈钱财

饮马河劳教所四大队干警周凯明是一贪官污吏,敲诈勒索劳教人员钱财十分严重,每来到四大队三舍的劳教人员它都要过问本人的经济情况以决定其索要钱财的多少,如果满足它的条件就不用出工劳动。每个月多得分,如达不到所要数目,不但出工劳动,每月还要给0分或扣分。

2002年11月18日法轮功学员李强病重,九天未进食水,生命危在旦夕,大约在傍晚所里决定将其送往九台医院检查治疗。恶警周凯明以所里没有现金为名叫李强自己拿医药费,否则就不送。因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接见,李强已身无分文。周又让护舍人员向法轮功学员要钱。在劳教所里所使用的都是钱票,在劳教所以外根本不能流通,很显然其是想占为己有。大家看穿了它的贪心,拒不配合。

后来管理科干事彭勇赶到,看到病情危急,马上出去准备车,就在此时,周凯明又一次命令护舍人员向法轮功学员要钱。而其本人却一直没有进舍看一看病危中的李强,可见其关心的并不是李强的生命,而是能否拿到钱。

劳教所内关押的犯人,那些真正的坏人在劳教所内被授以特权,他们照样骗抢和勒索他人。一个法轮功学员自述,他自2001年2月开始去北京上访,两次进京,两次被非法关押到拘留所。2002年进了饮马河劳教所,在2年多的时间里,他被公安局、劳教所勒索一万五千多元钱,而他的家庭生活并不宽裕。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他们却让恶党、恶人残酷迫害,真是天理不容。正像有的警察说的,谁接了法轮功的案子谁倒霉。因为天理是公正的,善恶有报,无人抗拒。

2、牟取暴利

在饮马河劳教所有一个内部小卖店及小食堂,是劳教所牟取暴利的赚钱机器,出卖良心的黑心店。由于劳教所伙食极差,又不允许家属从外面带物品和食品,只允许存钱或从内部小卖店买高价物品和食品。这样小卖店就成了所有劳教及家属不得不被宰割的“黑店”,据小卖店原来卖货的人说,他九个月共卖了十七万元钱的货,最少挣八万元!据初步统计,小卖店的物价要比外面正常卖价高出1-3倍!食品更是如此,这里的物价是随意而定说多少是多少。

劳教所还规定,家属接见合餐(家属与关押的人一起就餐),每人要买30元的菜,从家里带来的水果、日用品、鞋帽、内衣等物品不让拿,只能存钱后到劳教所自己开的卖店去买。卖店卖的多是假冒伪劣过期产品,而且价格高,一盒标准价为三元五角的牙膏要卖七元钱,一元的香皂卖到三元钱,给家属带来经济负担。

小食堂的菜价利润更高,一些鸡肉块加一些土豆卖价为70-80元钱。劳教所利用家属会见的机会,通过合餐从中榨取高额利润,按人次收取合餐费,平均每人收取30元,如果同来4人,则必须买劳教所120元钱的菜饭。最典型的例子是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于学忠,他的亲人为了看他在一个月内花去1200元钱,其中大部份用于合餐费。这样谋取暴利,与在那里关押的抢劫犯有什么不同呢?都是强盗的行为,都是强盗的理论。

六、完全没有法律、人权可言的人间地狱

饮马河劳教所的主要管理手段就是隔离,整个大院就象一个关鸟的笼子。一个监舍一个监舍的,他们切断封锁所有外部信息。劳教所还有“包夹”政策,每个法轮功学员由一名刑事犯看管监视,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之间交谈,上厕所得一个监舍一个监舍的去,以防止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

这里没有休息日,每天从早到晚面对无尽无休的生产任务,外出工的劳教人员和法轮功学员顶着严寒酷暑在农田和野外干活儿,留在监舍的则要面对数不尽的葵花仁,直到点名就寝。

劳教所所有的看管和监视行动,全部集中到法轮功学员身上。限制一切自由,剥夺一切权利,把法轮功学员完全孤立起来,妄图各个击破,使法轮功学员最终成为听其摆布的活死人。人权在这里几乎成了天方夜谭一样的神话。

成文:2005年10月12日  发稿:2005年10月15日  更新:2005年10月19日 15: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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