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10月11日】大法弟子这几年在讲真象中,采用了许多有效的形式,对让世人听到真象、明白真象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最近有些本应面向世人讲真象的慈善活动,不是通过扎扎实实的广泛讲真象达到让更多的世人来当观众的效果,而是走“捷径”,不卖座就招呼学员去填座位,还让去的学员都掏钱买票。而且活动现场每每流于在学员中募捐,并把从学员中收来的现金金额,作为自己举办活动的成功指数之一。同时,也总是有一些海外大法弟子,一听说举办活动需要支援就积极响应,不太考虑具体的形式和过程是否符合法理,也就是说,举办者和好心支援者都忽视了举办(参加)活动与自己修炼提高的关系。其实大法弟子无论做什么都包含着修炼提高的因素,我们说什么、做什么都是自己在修炼中的选择,都需要以法为师;如果不假思索的以哪个活动组织者的要求为衡量标准,那么在我们心目中,该活动的实际收效到底是否是自己的责任呢,还是因为我只是听了负责人的话,所以活动中的各项安排是否在法上、收效如何都是组织者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呢?修炼没有捷径,讲真象一定要扎扎实实、脚踏实地的去做,否则效果就会打折扣,事倍功半,还造成时间人力金钱的浪费。海外大法弟子人手、资源有限,要做的事情那么多。每一个项目的学员,如果都能在自己所设立的项目中,在每一个活动的筹划、准备、举办和事后报道中,踏踏实实的针对不明真象的世人下功夫讲真象,就不容易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偏移。
大法弟子举办慈善活动、面向大公司和财团募捐,是为了让更多的世人了解真象,这种活动的工作对象应该是不明真象的常人,而不应该是大法弟子。而且美国是个正常的经济社会,财会管理制度很严格,常人举办严肃的募捐活动,往往都强调只收支票、不收现金,以便税务和财会管理。大法弟子在常人中证实大法,这些方面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
顺便提一下基点和效果问题。我们举办的任何一项揭露迫害、讲真象活动,和面对面讲真象等其它形式的活动,性质是一样的,都要落实在救度世人的效果和证实大法的效果上。以面对面讲真象为例,如果这个常人听完我们讲之后,印象最深刻的是大法真好、迫害真邪恶,那这个讲真象的过程和结果就是真“成功”了,因为我们修在其中、证实了大法、扎扎实实起到了救度对方的作用。如果我们的活动报道出来之后,常人读者印象最深的是我们在“推销”某个组织、某个人,那我们就该找找自己了——自己哪里做错了,哪里还能做的更纯正。否则如果真的掺杂了我们自己由于常人中的习惯观念,把讲真象的活动当成了证实自己(或者自己的组织)的机会,或者当成了让自己的组织如何功成名就的机会,那就本末倒置了。
想到这些,就先写出来,抛砖引玉。师父经文《越最后越精進》发表后,我想到其实多做事并不等于修炼精進,努力做事中时时注意去除自己的观念、放下个人的执著,才是精進,才能把该做的事做好、做出扎扎实实的正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