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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2005年1月6日】涪陵区公安局一科黄正强、姚平坡、张安凤等在610头子王再旭的指导下,为了邀功请赏,利用共产党给他们的权力(他们宣传是老百姓给他们的),到处欺压百姓、大耍流氓手段、造谣惑众。特别是对本区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更是嚣张疯狂至极。现将其罪行揭露如下:

一、制造恐怖活动和恐怖事件

5年来,仅在涪陵地区,每当国家法定“放假日”、4.25、5.13、7.20、国际会议、大型招商会、中央领导或重庆市委下来时,都要反复将本区排上黑名单的100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抓捕和跟踪,非法判刑、劳改、劳教、邪恶洗脑、拘留、罚款、对法轮学员和家属恐吓、威胁等。

2004年4.25前夕,非法挟持本区法轮功学员10多人,十多人被劳教和判刑。

2004年5月,又非法绑架本区法轮功学员20多人,多人被劳教和判刑。甚至公开威胁本区法轮功学员和全区父老乡亲,“只要将本区的真象曝光”,等待的就是“三光政策”。

为掩盖其罪行,通常打的旗号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以公开进行“贼喊捉贼”的流氓活动。如:大法弟子贺永碧,涪陵某运输公司职工,自从到北京上访回家被他们拘留后,经常派几人跟踪、骚扰,完全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致使她家庭因此不和,连她外出买菜都有十几个人跟踪。2004年4月26日,他们干脆将她无故绑架到看守所,不久便被判刑。现下落不明。

二、破坏社会安定,搞乱社会风气,到处称王称霸,知法犯法

自99.20以来,为江氏的“共产党要战胜法轮功”,他们极力推行“三光政策”(肉体上搞垮、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明知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在家庭、单位、社会上都是最好的表率,也选择充当江氏流氓集团的打手。如:2001年8月,涪陵区公安局一科张安凤、王再旭等一行冲到大法弟子刘成碧家,无任何理由和手续就将她家抄了,并直接将她关押到看守所。在非法关押迫害22天后,才释放,并强迫在15天拘留证上签字。

从此以后,恶人强迫她要求每次出门要向公安局一科请假,否则就要以再次拘留相威胁,每当过年、过节、重庆开会、上面视察都要不断的打电话威胁。2002年3月开人大会时,他们强逼涪陵区化学工业公司职工陈明文,没有任何理由的要求她,通知法轮功学员刘成碧20天不能出门。16大前夕,由于找不到刘成碧住在何处,天天就打电话到女婿蒲兵家干扰、威胁。2004年5月,涪陵区公安局一科、涪陵荔枝派出所、涪陵区化学工业公司保卫科、重庆市江北区龙溪镇派出所等一行闯入她女婿蒲兵家找她,要求他交出刘成碧。威胁他,如果不交出人来,就跟他们到派出所走一趟,并咆哮说:“那时你不说也得说”。蒲兵一再称“老太婆外出打工去了,没有联系”,他们不相信,继续在蒲兵家纠缠一天一夜后,又跑到大女儿家进行骚扰,又在大女儿家干涉了一天一夜,由于他们的不断反复无常的干扰大女儿家庭生活,导致其夫妻离婚。

三、打着维护社会治安旗号,大搞黑社会流氓手段

在铁的事实面前,他们知道在犯罪,为了推脱罪责,面对法轮功学员全部推脱是共产党叫干的。当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劳改、劳教等封闭式的迫害时,法轮功以自己亲身经历向他们讲述和证实法轮大法的慈悲、善良、神圣、美好后,在事实面前,他们依然选择犯罪。

如:把法轮功学员田X绑架到公安局一科,当他们听完大法真象后,还是要继续迫害。可见他们的死心塌地。

又如:2001年将大法弟子陈帮林绑架后,非法两年劳教迫害,经历数百次残酷迫害,并无故延期三个月。2004年4月20日左右,又将他夫妇俩绑架,并分别无故判刑,其小孩7岁左右,流浪街头也无人过问。现下落不明。

对大法弟子刘新宇、李云逸、代明夫妇、田景昆夫妇、周庭元、张德旭等数百人的迫害都是一本一本的血染史。

成文:2005年01月05日  发稿:2005年01月06日  更新:2005年01月06日 03: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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