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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大法弟子戴仙凤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5年1月4日】戴仙凤,女,41岁,湖北通城县大法弟子。

1998年4月开始学大法。1999年的一天早晨,她在隽水河堤上炼功,被公安政保科几人强行绑架,关押在通城县第一看守所40多天。勒索3000元(包括“伙食费”)。

2000年7月18日,戴仙凤依法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绑架,拘留两天后,北京责成通城县公安局用警车押回,当时正值天气酷热,在回家途中,恶警故意将警车车窗全部关闭,并恶言恶语、狠狠的对她说:“就是不将车窗打开,要闷死你,看你还敢不敢上访?”

回到通城后仍将她关押在第一看守所,狱警不准她炼功,但她坚持要炼,被看守所的恶警发现后,将她戴上三十多斤重的脚镣近40天。虽然如此,她仍坚持炼功。监管大队长宋仁祥、通城第一看守所所长陈高峰两人命令40多个狱警对她拳打脚踢,并在第二天将她铐在刑床上,三十多斤重的脚镣继续戴在脚上。在种种摧残折磨下,戴仙凤开始绝食抗议。可是恶警对她野蛮灌食,用筷子捅她的嘴、用铁钳子撬开她紧闭的牙,当时就撬坏她四颗门牙,其中有一个恶警掐着她的颈。每次灌食都要折腾数小时,数天后,眼看她被折腾得不成人样了,恶警才将她放回家,又勒索她家人3000元(包括“伙食费”)。
  
2001年3月20日,六个恶警在她家将她强行抬上警车,绑架到县公安局政保科,她仍以绝食抗议。恶警见她如此,又将她关進通城第二看守所。她继续绝食抗议,恶警又将她转到第一看守所关押迫害。在关押期间,狱警发现她将手指咬破,用血写“法轮大法好!”又将她铐在刑床上七天。还不解恨,宁仁祥、陈高峰将她拖至监管所场外,用皮带抽她、用脚踢她。这一次又将她关押了七个月,再次勒索她家人3000元(包括“伙食费”)后才将她放出。

成文:2005年01月03日  发稿:2005年01月04日  更新:2005年01月03日 23: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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