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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级助理审判员在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的经历


文/潘晓江

【明慧网2005年1月22日】[作者简历:潘晓江,女,现年40岁,法律本科生。受迫害前任中国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庭主任级助理审判员。于1998年底喜得大法,仅修炼半年身心即发生巨变,沉疴绝症全消,心性境界不断升华。自1999年“7.20”,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发起政治迫害运动后,潘晓江仍坚信“真、善、忍”,三次去北京证实大法好。五年来,潘晓江累遭江氏犯罪集团迫害,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与摧残:被开除公职;被三次非法劳教(累计三年半),坐牢29个月;遭恶警群殴昏睡21天;为反迫害绝食四次共计24天,被楠木寺劳教所、郫县看守所的恶人恶警野蛮灌食迫害十余次;遭成都市白果林派出所恶警逼供迫害四天四夜不许睡觉;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一科、西城区、舞凤乡等派出所和南充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及恶人恶警非法监视居住、非法跟踪3个月并被非法抄家;遭北京、南充、成都等地公安恶警绑架十九次;在看守所、劳教所遭受超期劳役、超期羁押、强制洗脑等迫害;在狱中传染上严重疥疮;被迫害成心脏病、高血压,三次发病遇险抢救;诱使因修炼痊愈的绝症复发、加重,生命几度垂危。为避免继续遭受无端迫害,从2003年10月起,潘晓江被迫远离亲人、朋友,一直在外流离失所……]

我是1998年底得法的大法学员,曾三次被非法劳教(2000年7月到2001年1月,2001年7月11日到11月9日,2003年7月11日到14日,我三次被非法关押于四川省女子劳教所、五、六、七中队)。现将我亲身经历的、眼睛看到的江氏犯罪集团爪牙四川省女子劳教所的罪行一一揭露出来,抑制、清除邪恶,唤醒众生。

四川省女子劳教所位于四川省资中县的楠木寺村。在2000年7月,我第一次被劫持到该劳教所时,心中没有丝毫顾虑与害怕。警车直接开进大门,当时还误以为这里是一所院校或科研单位,只见大门是两扇高大宽阔的铁栅门,门内风景一目了然,门边并无武警或狱警把守,只在旁边小屋中坐着一个穿便衣的守门人,出示证件或填张登记表就可以进出了。警车开进大门内,就可看见宽阔的道路边栽种着树木花草,环境安静、整洁有致。警车停在了一道大门旁(惯称二号门),此门也无警察整装守卫,侧门内有一个人管登记。二号门对面是装饰一新的所办公楼,楼下有一半环形小园,设有水池、假山。办公楼左侧的草坪特意修剪成“欢迎参观”几个字。在我三次被非法关押于此后,我悟到这几个字的潜台词是在告诉外界:我们已伪装好了,属于“文明管理”,不怕参观。进入二号门内依然有花草树木相映,有“教学楼”、大篮球场。这些整洁有序的外表欺骗着世人。曾托“关系”前来探视我的姐姐见面劝我说:“劳教所的环境优美,干部讲文明,……”但当我第二次被非法劳教,迫害致生命垂危,劳教所通知家里来人,我姐再次踏进劳教所看到我奄奄一息的那一刻,她心中什么都明白了,现在她对人们说:“那里太邪恶,一切都是伪装的,我妹妹差点丧了命,所以我现在再也不相信电视上诽谤法轮功那一套了……”

当时该所内设有医院、护卫队和六个生产中队,主要关押吸毒、卖淫、贩毒、偷盗者。但随着江氏集团对法轮功迫害的加重,被非法劳教的女法轮功学员源源不断的被送到这里,劳教所装不下,就只得一边把许多刑事犯释放了腾出监狱来关押法轮功学员,一边就大兴土木扩建、新建监楼来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

记得第一次进到劳教所,当我毫无戒心的随警察走进入所队大门时,立即就感受到与外面世界完全不同的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即一切人身自由尽失):首先有人自告奋勇拿着一把剪刀,不由分说将我的头发齐耳剪掉,接着就带到监楼旁的露天坝中让脱光衣服检查,随后叫出两名“经验丰富”的刑事犯做我的“包夹”,把我带上楼关进一套房中锁上,从此与外界隔绝。吃、喝、拉、撒全在里边,一切言行都在两个“包夹”24小时监控之下,这是劳教所对坚持修炼的又刚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的“特殊待遇”,这叫一级严管,我们被劳教所视为“另类”,对我们没有任何人权、法律可言。任何一个警察,任何一个吸毒、偷抢的罪犯都可以随心所欲的殴打、侮辱、咒骂、体罚我们。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日常用语就是“不准和必须”:不准说话,不准写信,不准买纸和笔,不准向窗外、门外张望,不准打电话,不准见家人……必须报数,必须戴侮辱大法的胸牌,必须看诬蔑大法的电视、书报……那些恶人恶警的意愿就是法轮功学员的“法律”,他们是“出口成章”。凡是国家法律明文保护、倡导的他们就反对、禁止;大肆推行强权意志、暴力,纯粹无法无天。一旦法轮功学员稍有不从,即遭迫害。

一、楠木寺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残暴行径——酷刑折磨

(一)恶警赤膊上阵,充当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手

第一次我刚入所就目睹了警察的恶行:当时入所队软禁了十名被称为全所最“顽固”的法轮功学员,正值酷暑天,警察把她们都分别关押,十几天不许她们出房门,不给水喝,不准洗澡。某天,据说“上面要来检查”,就把这十名学员带到大坝里集体站队,强令她们十人戴上写有诬蔑大法的胸牌,十名法轮功学员坚信:我们是好人,不是犯人,不该戴牌子。恶警们抱着“不管你冤不冤,进到这里就得服管”的歪理,不由分说把十名法轮功学员逐个带到“生产办公室”关上房门,我站在外面只听到警察吼叫:“戴不戴?”然后是警棍“啪啪啪”的放电声,接着是“站起来!戴不戴?”随后又是那毛骨悚然的放电声……十位法轮功学员虽遭此毒刑迫害,但没有一个妥协。

曾有一次劳教所恶警在大会上诬蔑大法,一位法轮功学员严正抗议,并呼喊“法轮大法好!”她被恶警用电棍电击腰部,导致腰上电出两个黑洞……

心狠手辣的护卫队,是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工具之一。护卫队是全部受过专业训练的男警,凡遇所上或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要开大会诬蔑、攻击大法时,护卫队的恶警就穿着皮鞋,头戴钢盔,手握电棍、手铐倾巢出动把会场包围起来,凡有法轮功学员抗议就会将她抓出队伍,当场用电棍、狼牙棒、皮鞋、拳脚进行毒打、电击。女学员们经常被打得遍体鳞伤,有的被打得鲜血喷溅或当场晕厥。2000年7月左右,护卫队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张玉春、白合林施用电棍电脸,当即两人的脸被电得肿变了形,恶队长杨小平还强迫手下用皮鞋继续抽打白合林,她当场被打昏在地……

(二)利诱、教唆、豢养的吸毒等罪犯充当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从入所队和生产中队中精选出身强力壮、心狠手辣的吸毒犯派入七、八、九中队(现在八、九两个迫害法轮功的中队已解散)做“民管”,这些人大多数恶习很深,被警察称为“人渣”,她们为了一点小利可以不惜一切伤害别人,因此在对法轮功学员行恶时毫无人性和理智,不计任何后果。在警察指使、利诱下她们采用各种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如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长期罚站、罚坐,每天从早上5点到晚上11点以后,有的强制面壁或在太阳下曝晒的站立、坐军姿,“民管”一个盯一个,不许眨眼、闭眼、不许张望、不许说话、不许走动、不许上厕所、不许睡觉……稍有违反即遭辱骂和毒打。

2001年冬天,楠木寺特别寒冷,有一天我从五中队二楼走廊经过时,看见一个监室中有位五十多岁的成都学员被吸毒犯扒光了上衣,仅穿一条短内裤,被强迫着面墙罚站,借口是她身上带有手写的经文。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张琴芳“转化”,恶人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并罚其连续站立几天几夜不许睡觉,不许动……她的双脚站得淤血肿胀厉害,后来挪都挪不动了,而且她当时全身长满了疥疮,又来“例假”,却不许她换纸、洗澡,在极度疲劳、剧痛、奇痒的折磨中,张琴芳依然坚修大法心不动。

这些凶恶的“民管”、“包夹”人员还采用每隔半小时强行给法轮功学员灌一次水,然后不许上厕所的酷刑。她们还逼迫学员连做上千个下蹲动作,跑操几个小时不许停,飞“国内航班”,用金竹棍抽打,坐粪桶,十天半月不许洗澡漱口,夏天曝晒,冬天浇冷水、或不许加衣让其受冻等种种刑罚折磨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姓张的学员,恶人为逼其“转化”,在冬天里只给她穿件单衣,让其在寒风中受冻并进行毒打,她的脚杆上的肉皮被打掉,露出了骨头,让人惨不忍睹。在2002年,八中队有个法轮功学员遭到恶人群殴,当场手臂被打吊起。

2003年,在七中队队长张小芳指使下,一群“民管”把成都市克拉玛依大酒店的法轮功学员朱银芳用透明胶封住嘴(因朱银芳每遇整点或有人对法轮功学员行恶时,她都要大声声援被迫害的学员,令恶人胆寒)拖到澡房进行毒打,透过封口胶发出的惨叫声令中队的其他人听得毛骨悚然……法轮功学员朱银芳被这群灭绝人性的暴徒当场活活打死!

(三)丧尽天良的劳教医院对采用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报复和惩罚性灌食

2000年在七中队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王玉芝为抵制非法关押绝食30天,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恶警怕担责任而对其“保外就医”悄悄释放了,但恶警却散布“王玉芝想自杀升天”的谣言来欺骗、诬蔑法轮功学员。

2002年7月我再次遭受迫害,被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一科和舞凤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并判劳教,它们剥夺我的申诉权,用手铐、脚铐将我第二次绑架到楠木寺劳教所。为抗议恶警的无法无天罪行,我一到劳教所就绝食。第二天恶警把我骗到医院进行灌食迫害,他们邪恶的说:“不吃饭就是抗拒改造。”当时有吸毒犯(其中两个已变异得没有女人样,力气很大,狠毒异常)、狱警、狱医五个人一齐向我扑来,其中一个吸毒犯把我猛然抓起摔在病床上,然后有的按脚、按手,有的把我扶起斜坐着,并狠劲的顶住我背心,有的抓住我的头发搬我的头向后仰,把人扭曲到很不平衡、很痛苦的姿势,接着就有人捏下颌骨,捏鼻子,有的就拿一种铁制的开口器撬我嘴唇和牙床。我当时面对这一群完全丧失理智的恶徒已没有语言,只是紧闭着双眼和嘴,咬紧牙关,横下一条心坚决抵制恶行,绝不配合邪恶,绝不允许邪恶灌一滴肮脏东西,心中就坚定的背诵师父经文“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无存》)这群恶徒手忙脚乱的倒腾着,有人邪恶的诱惑我:“你给我们讲法轮功嘛。”有的挠我胳肢窝、脚心,他们费尽周折强行撬开了我的嘴,并用力撬伤了我的上腭(两年后伤痕才完全消失)、牙齿被撬松,到处是血……但我决然的闭气,她们将管子从口中往胃里插,插着管子就自己往外跑,而导致我全身手脚、手臂、腿开始变凉、麻木,后来出现强直,只听她们慌张的说:“唉呀,她手脚冰凉,硬得搬都搬不动了,嘴和脸都乌了。”这时有人在翻我的眼皮并用手电筒照我的瞳孔……恶人吓得停了手。但我心中十分清楚:一切请师父做主,我绝不能被她们害死,我还要出去救人呢。就这样这群恶人使尽了招数花了整个下午的时间,先后六次强行撬开我的口进行插管都未能得逞。当我第六次醒过来时,我看到狱医、狱警和那两个狠毒的吸毒犯不知跑哪去了,身边只有另两个吸毒犯,其中一个握着我的手,声音很低的对我说:“别动……”从她眼中我看到了关切和无可奈何的神情,但没有恶意了。

到了晚上她们把我手脚铐上强行输了六大瓶液体。在输液中我就给守我的吸毒犯讲真象,她们都静静的听着,不干涉我讲话……后来劳教所吴所长(女)领着两个警察打着哈哈进来了:“哎呀,潘晓江,你躺在这里好享福哟,这么多人关心你,还有人陪着你。”我十分平静的对吴所长说:“吴所长,请你也来享受一下,我愿陪你一百天。”只见吴所长一怔,似乎一下清醒了这是她们在犯罪,她语气马上缓和下来,言不由衷的说了几句话匆匆就走了。第二天再没有对我灌食,吴所长单独找我谈话,问我为啥绝食,我讲了南充警察非法绑架判我劳教并强行剥夺申诉权,劳教所又没收了我的纸和笔,我的申诉权形同虚设,并责问她:“劳教所不但不为民伸冤,依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反而助纣为虐用灌食来迫害我,将来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吴所长忙接话表态:“你有申诉权,我们应该支持你,你把申诉书写出来,我们一定及时送往省劳教委。”并劝我要吃饭保重身体。我想我是利用一切机会告诉人们真象,使她得救,并不是与人争斗的。于是对吴所长说:“我们法轮功人最珍惜生命,在外面你看到有哪个法轮功不吃饭而自找苦吃的?没有。我们在遭受非法迫害失去自由的情况下,为了反对迫害才被迫绝食的,这是一个公民的正义之举。当然劳教所同意帮助我申诉我可以吃饭,等到申诉有了结果再决定是否继续绝食抗议。”后来劳教所给我纸、笔让我写了申诉并上交给省劳教委,很快上边派人下来向我核实申诉事实,在我的申诉快满三个月期限时劳教所将我以“所外执行”释放了。

(四)劳教所各生产中队用强制劳动,奴役法轮功学员,实行经济压榨

劳教所之所以不遗余力为江泽民效力积极迫害法轮功,其重要目的是为了现实利益:保住官位、饭碗,有钱可赚。

劳教干部李××对我讲:“每收一个法轮功学员,国家都有一笔专款拨给劳教所。因此多收一个法轮功学员,就多得一笔钱财。国家还另行拨款修建监狱、奖励‘有功者’(对大法行恶者)……”然而劳教所并不满足这些利益,为了进一步谋取非法利益,劳教所还直接通过奴役法轮功学员,强迫其为劳教所赚取利润。

我第一次被劫持进劳教所,在入所队被单独囚禁半个月后,因坚持修炼而被强制奴役劳动,凌晨2点后才能归队(中间除了集合、吃饭,在途时间,一天允许上2—3次厕所外,没有单独的休息时间)。遇到工作量重、交货时间紧还常常被强迫着通宵加班,事后也无补休。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磨宝石(工作量、劳动强度更大、更苦),有的被强制着拣猪毛、钩花、粘药袋。有的法轮功学员不承认这种奴役迫害,不愿为劳教所赚取非法利益干活,而拒绝劳动、反对迫害时,就会遭到各种辱骂和酷刑折磨,有的被关“小号”、被罚款,还有的受到延教迫害。

二、劳教所管理科、教育科滥用职权,迫害法轮功学员

为了达到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劳教所管理科、教育科滥用职权,制定了专门针对法轮功的“土政策”——一日不放弃修炼与信仰延教三日。

每一个被劫持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会被反复而肯定无误的告之这一“政策规定”。此规定危害极大,其险恶、毒辣之处在于——它是想摧毁修炼人的意志。许多学法不深,人心重的法轮功学员被洗脑“转化”,被迫放弃修炼,大多都是受到此“政策”的暗示、恐吓,让人失望、绝望,失去信心;让人认为劳教所权力很大,可以左右一个人的自由、命运。若是意志不坚定,注重眼前利益者很容易受此“规定”的恐吓,导致信念动摇甚至放弃信仰。

管理科、教育科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延教、加教迫害时花样翻新,也可以说是随心所欲。比如:法轮功学员拒绝劳动、在狱中炼功、学法、绝食抗议、拒写“悔过书”等,恶警们认为是不服从“管教”的都要延教、加教,期限也无一定之规,不是几天几天的加教、延教,而是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的延。遇有法轮功学员集体抗议邪恶的延教、加教迫害,就会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当然动手打人的事,管理科、教育科的恶警不用亲自动手的,但它们的邪恶本质的危害性和给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害和痛苦比打手更狠、更恶,由于表面上这两个科室的警察“有教养”、“素质高”,因此很容易迷惑人,也因为它们的种种伪善的表演欺骗了许多人心重的法轮功学员走向邪悟,可悲的放弃了修炼,背叛了自己的信仰……

我也曾遭受非法延教一年的迫害:2002年11月9日劳教所以“所外执行”把我释放后。我为了不给家人增加痛苦与负担,为了生计,我赶到成都请曾经当过经理的同修张亚琼找一份工作,被跟踪同修的恶人告密,遭成都市白果林派出所杨绪强、杨俊良所长、警察高原、刘亚林(女)等人劫持到成都市郫县看守所,又借口我身份不明(因反迫害我拒报姓名)非法关押一年零七个月。但终因非法长期关押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根据,使行恶者“骑虎难下”,在查出我身份后,派出所、看守所和青羊区610恶人田××等遂与劳教所恶意串通,把我秘密劫持进劳教所,劳教所即强加罪名对我实行“延教一年”的决定,以此来掩盖已经非法关押我一年零七个月的罪行。

三、劳教所伪善、残忍的集中表现——扼杀法轮功学员对“真、善、忍”的信仰

楠木寺劳教所采用酷刑和伪善的两面手段,对法轮功学员强行洗脑,强迫她们放弃修炼,扼杀她们对“真、善、忍”的信仰,这种思想迫害比直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更残忍、更毒辣。因为一个人的全部尊严和崇高的欢乐就在于思想,人一旦失去了信仰和思想,恰似航船失去了方向,生命失去了希望,人就失去了做人的本质意义,变得迷茫而无生机,形如走尸、槁木……

劳教所教育科是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思想迫害的主要机构,而劳教所其它的组织、机构对大法徒的种种暴恶行径,目的是配合教育科的强制洗脑迫害。教育科的所作所为既隐蔽又狡诈更具诱惑、欺骗性,因而教育科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业更深重,其危害性广泛而持久。劳教所的种种伪善、掩盖、欺骗行径也就集中在教育科的所作所为之中……

教育科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思想与信仰的犯罪中起着骨干作用,除了全所各部门不择手段、不遗余力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配合它的工作之外,教育科自己还有一整套“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但全部都建立在谎言欺骗之上。

教育科从各中队的吸毒、卖淫、偷抢骗拐、杀人的劳教人员中选出一些人,教唆她们看诬蔑、诋毁法轮功的电视、录相片或书,向她们灌输对法轮功的仇恨,然后安排这些人员两个、三个一组去跟定一个法轮功学员,每天24小时不离其左右,并指使这些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洗脑迫害。这些人员被称为“包夹”。教育科把法轮功人员的转化率和“包夹”的教期挂钩,诱逼“包夹”为了一己私利而不遗余力的采用各种方式对法轮学员进行思想、精神迫害。

“包夹”恶习深,骂人语言丰富,她们对刚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围攻或轮番攻击、谩骂,全是讲的侮辱人格、干涉信仰、诽谤大法的语言。她们在墙上随处写一些歪理邪说的句子让你面壁站着,逼着你看。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或读或听攻击大法、诬陷、诽谤大法的书或邪悟之人的书信言论。遇到“新闻联播”或“焦点谎谈”中有诬陷、栽赃破坏大法的内容就在警察指使下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并强令其写出或谈论观后感,每周或半月还要组织小组开“民主”生活会,诱逼法轮功学员表态、暴露思想,有的还被强令每半个月或一个月写一份检查、汇报、小结。若有法轮功学员不这样做,就会招来辱骂、毒打。

我有两次从劳教所出来,都是因它们将我迫害致重病,生命出现了危险而不得不放人。但它们每次都不敢直说放我,而谎称“要转中队”。试想一下:若“坚修者被释放了”的消息传到为了早日自由而违心“转化”的邪悟者、“帮教”耳朵中是个什么样。她们还会再相信教育科灌输的“不转化的一个都不放”的谎言吗?所以我两次被释放时,我就故意高声与周围认识的警察、“包夹”、“帮教”打招呼,告诉她们:今天我要回家了,法轮功学员是好人,本来早就该走了。我还设法请明白真象的“包夹”转告“帮教”(那些昔日的同修),告诉她们:我真的被释放了,叫她们快清醒,师父还在盼望她们。

劳教所、教育科惯用的迫害手段:把坚定修炼者单独关押,使她们失去切磋、共同精进的环境。间隔之后就对被拘禁的法轮功学员全面封锁消息,并掩盖一切妨碍她们“转化”的真象,然后不断的被软禁的法轮功学员灌输谎言,制造各种谣言,干扰动摇你的正念,再寻机迫害倒你,逼你放弃修炼。

法轮功学员王玉芝采用绝食方式反迫害,立即就被隔离,并封锁了她当前状态的一切真实消息。她被野蛮灌食30天后生命垂危,劳教所怕担责任悄悄释放了她。但教育科李志强科长却自欺欺人的在法轮功学员中散布谣言,诬蔑“王玉芝是自杀,想求圆满”还造谣说“连丈夫都不要了,没有人性”,并以此攻击大法。而对它们如何采用野蛮、残忍的方式对王玉芝进行灌食迫害的丑行却只字不提。

我曾受教育科李志强伪善、谎言的欺骗,由于当时人心重,学法不深而理智不清走向邪悟,并做了恶警的帮凶,后来我清醒过来,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自己要重新回到大法中修炼,并全盘否定了“邪悟”和在此状态下所干的一切坏事……李志强得知后十分气恨。当我第二次被劫持进劳教所时,它就一改前次“温文尔雅,以理服人”的表情,阴沉着脸在我面前攻击大法、辱骂大法师父。它明知我已清醒,并一直坚修大法,但教育科却极力封锁我的正面消息,还不断的把我“邪悟中所写所说所干之事”,大肆在劳教所宣扬、传播并夸大其辞,几年来它们一直用这些谎言在煽动、欺骗毒害学员。当有学员澄清事实,证实我现仍在坚持修炼时,它们又造谣说我“已经死了”,暗示炼功害了我。而我第二、第三次受迫害进劳教所时,我就抱定要“反转化”李志强和那些“帮教”,想救救她们,结果他(她)们都避而不见,说“不想转化”我。

劳教所尤其是教育科将罪恶的行径延伸到劳教所之外,给四川省许多地方的法轮功学员造成重大伤害,也带来了社会危害。

劳教所和教育科的邪恶之徒为了捞取个人名誉、政治资本,不计后果的死心塌地的执行着江氏犯罪集团的邪恶政策,不仅疯狂的迫害所内法轮功学员,还把黑手伸向社会,伸向所外……

教育科与四川省许多地方、部门的迫害大法的机构、组织及其中的恶人恶警紧密勾结,带着它们训练出的“帮教”到各地看守所、公安局、劳教所、洗脑班等地去“转化”那里的法轮功学员,对他(她)们实行邪恶的洗脑迫害。

如在2000年到2001年教育科带着“帮教”刘旭东等人先后到成都市武侯区、彭州市、资中县等地散布邪悟、谎言,大肆诋毁师父、攻击大法,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思想迫害,逼迫、诱惑其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由于楠木寺对坚修的法轮功学员主要采用单独关押实行“一级严管”迫害。故以上所述,受环境所限,我仅仅见证了楠木寺劳教所对大法、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滔天罪行的小小部分,如“冰山一角”。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5/2/4/57166p.html)

成文:2004年10月15日  发稿:2005年01月22日  更新:2005年04月18日 05: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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