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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农民修大法做好人却屡遭迫害的经历


    文/广东揭阳市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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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9月28日】我是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的一个普通农民,今年四十多岁,十年前身患严重慢性肾炎。患病后,我经人介绍到揭东人民医院找当医肾炎的院长张泽如,治了半年多,却不见好转。他不断安慰我:“这种病比较难治,快则一两年,慢则几年。”那意思是说,治愈的希望不大。后来,我又寻访了许多有名的老中医和一些偏方,都不见好转,而且病情越来越严重,每星期由我妻子骑车载我去看医生,然后背回一麻袋草药回家,用22公分的锅熬,满满的一锅熬成一碗,那药味不用说有多难闻了。每天吃两次臭药不说,病情还在日渐加重,全身水肿,脸色发黄,举步难行,连洗脸水都要妻儿端,活在度日如年的痛苦之间。妻子整天除了操劳家务,干农活之外,还要为我求神问卜,寻医熬药,亲戚朋友也到外寻访名医,凑医药费,每月至少用一千多元的医药费,使我家徒有四壁、负了一身债,还整天忧虑不知哪一天会被病魔夺去生命。

    1997年初,一位亲戚向我介绍了法轮功,说修炼这种功法能祛病健身,建议我不妨去碰碰运气。由于我病得太痛苦,吃药都吃怕了,我多么渴望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啊。亲戚的一席话让几乎陷入绝境中的我萌发了一线生存的希望。当时法轮功学员义务教功的班快结束了,法轮功又规定危重病人不能進班。我知道自己病情严重,只是了解了一些情况,借了《转法轮》一书和一些炼功的图片回家自学。我看到《转法轮》中写着:“修炼能治病,但不是为用来治病的。它是一种超常的东西,不是我们常人中的技能,”“它是修炼,是一个博大精深的东西,”我明白了,这是一本指导人修炼的书,是难得的宝书,不管我还有多少日子,我就是要修这一法门,我跟李老师跟定了!

    我如饥似渴的认真阅读着《转法轮》,三天后奇迹出现了,我觉得身上的水肿渐渐消退,行动方便些了,精神抖擞起来了。二十多年的烟瘾也戒了,师父在《转法轮》书里讲:“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炼的人,你带着有病的身体,你是修炼不了的。我要给你净化身体。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我们强调一点:你放不下那个心,你放不下那个病,我们什么都做不了,对你无能为力。”我更加明白了,我得彻底放下那个心,放下那个病,所以第四天我就开始停药了,妻子想到我在药缸里泡了几年,病情却越来越严重,这几天看书学法,病情反而开始好转,也同意我停药。

    因为我家比较偏远,不能到炼功点炼功,只好在家一边看着炼功的图片学着炼,一边学法。一个星期后,不知不觉中我全身的水肿都消了,行动也自如,就跟得病前没什么两样。一个月我就能下地干活了。胞姐高兴的说,“是李老师把我弟弟这条命给捡回来的!”从此以后,我和妻子一同走上了修炼的道路。

    1999年江氏邪恶集团挑起了一场对大法与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我也不能幸免的经常遭到半夜搜家、绑架、罚款、拘禁。2000年春节,普宁市一个乡村因为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很多,全村的干部群众都知道大法好,所以借春节放假期间在村里举办学法心得交流会,我闻讯前去参加。第三天会议即将结束时,被市公安局包围,与会的大学员全部被抓,当时我被抓到揭东拘留所拘留,拘留半个月后才被释放。可是由于迫害还在步步升级,派出所也掌握了我修炼法轮功的情况,从此以后,便经常肆无忌惮的上门骚扰、抄家。

    2001年春节前夕(农历12月24日晚11点多),一群恶警闯到我家,叫醒我和妻子。他们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和证件,只说了是上级的命令,把我家上下翻了个遍,连放粪桶的地方都不放过,他们找到了一张经文,就把我锁上手铐,关進揭东看守所。由于住的是阴暗潮湿的牢房,吃的是发黄的半带有虫子的蔬菜外瓣,又不许我炼功学法,每天还要劳役十多个钟头(有时从早上十点钟到第二天凌晨二点多)十天后我旧病复发,身体开始浮肿,我开始向看管汇报,同室的囚犯都很害怕,也帮着向看管反映,要求让我尽快就医,但他们都不予搭理。后来我全身浮肿得快不会动了,只剩下十个指头不肿,看管才送進来六片利水药片。囚犯们心里都打了个寒颤:难道这六片药是仙丹,人都快不行了,还不给请医生,万一被传染或出什么事故怎么办?在囚犯们的强烈要求下,看管才向上级申请。这回他们装得很像个样:一个自称是县局姓林的警察问我有什么要求,我对他说:“李老师和大法把我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我学法守心性做好人有什么错?你们无缘无故把我折腾成这样子,你说怎么办?”他自知理亏,也不多说,叫医生开了许多药,让我们当地派出所人员、村干部和我大哥把我接回家。揭东看守所的干警就是这样玩忽职守,人都病成这个样子了,还拖了两个多月才放人,真不知道,咱们老百姓的性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

    回家后我经过学法炼功,身体渐渐恢复正常,可是两个多月后恶警又把我绑架到梅云戒毒所洗脑班,天天强迫看污蔑大法的录像,强迫写转化。大家想一想,一个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还要转化成什么样的人呢?更何况我这条命是师父给捡回来的,我怎么能颠倒黑白,反过来骂师父、骂大法呢?因为我坚决不放弃修炼,在梅云关了两个多月后又被转到揭东拘留所继续关禁。按照法律规定,拘留期限不能超过十五天,他们就在拘留所里挂上一块牌子,搞了个所谓的“学习班”,专门拘禁大法学员,以达到对我们长期迫害的目地。在“学习班”里,他们强迫我们做劳役为他们赚钱,而他们还能多发奖金,一举两得。我们觉得不应该消极承受这种非法迫害,就跟恶警交涉,指出:既然是办学习班,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做劳役。恶警无言以对,只好做出退让,让我们只在每天白天做劳役。转眼快到元旦了,他们还迟迟不肯放人,我们只好绝食抗议,几天后,所长吴叶生下令要对我们强行灌食。我质问他们:“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们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错?你们这样无限期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这是违法的!应该立刻无条件释放我们!”我的话音未落,一个叫谢奕生的恶警恶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事后不久,听说这个恶警骑摩托车时摔断了手骨,这是恶有恶报的警示吗?经过十多天的绝食抗议,我们才被释放,这一次从梅云洗脑班到揭东拘留所,我整整被关了七个月,每月还要催逼我妻子交400元的“伙食费”。请大家想一想,一个家庭的主要劳力一年之间一共被关了九个多月,还被勒索了几千元,险些把身体弄坏,咱们老百姓还有活路吗?

    2002年十六大前夕,法轮功学员又一次遭到迫害。九月十五晚12点左右,治安员和派出所恶警一群人到我家假惺惺的说,“要”请我到村公所核对一些事情,我知道他们在耍花招,不理睬他们,他们就连哄带骗把我硬拉上车,一直送到揭东拘留所关起来。十六大会议结束后,我们要求放人,他们就以我闹事为由,把我骗到另一间牢房,说是要我换房间。谁知到了那儿,没等我把衣服放下,三四个人一哄而上就是一阵拳打脚踢,一个名叫蛤蟆的抢劫犯来得最凶,我大声责问:“为什么不明不白的打我?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其中一个冷笑着回答:“这是所长的意思,我们要想提前释放,就得这么做!”果然,那个叫蛤蟆的因为打得最狠,三四天后就被释放了,后来听说这是所长郑锐鹏指使的。遭到这样毒打的还有多名大法学员,一个人民警官,他的职责应该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却干着唆使罪犯毒打无辜,提前释放罪犯,使罪犯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的勾当,难道这也是警察的职能吗?法律有这样的章程吗?

    因为我不屈服,坚持要求无条件释放,被带去刑讯逼供。整整36个小时不让我睡觉,一会儿说××送给你多少份传单,一会儿又说××说你送给他多少份传单。我知道这又是他们的花招,大声的责问他们:“你们用尽最残酷的手段迫害这群善良、无辜的大法学员,栽赃陷害、诬蔑大法与师父,这些丑恶的行径还怕群众知道吗?大法学员用自己的血汗钱制作真象资料,只是希望更多的群众了解真象,不受蒙骗,又何罪之有?”恶警立即抓住把柄,说我承认散发真象传单,把我转到揭东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就象進了地狱一般,牢里的“老大”先叫我去洗澡,没等穿上衣服,几个恶徒就把我头发揪住,往我嘴里灌水,然后把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还用肘关节对着胸部、头部、背部使劲打,每打一下就凸出一块肿块。我被打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硬顶住质问他们:“打完了没有,你们知道善恶有报吗?”听到我的这一声高喊,他们才慢慢停住了手,其中一个对我说:“不关我事,这是上级的意思。”这时我已经被打得全身疼痛难忍,动弹不得,稍微移动身体的哪一个部位,就立即牵动全身剧烈疼痛。半个月后疼痛才渐渐减轻。第二天一早,恶徒还硬拉我去手工,做不好或没完成任务就要挨打。一个囚犯告诉我说:“我们做手工赚的钱,所长得50%,其他管理人员得30%,老大得20%,老大不用做工又有钱赚,他能不为其卖命吗?”我因被严重打伤,又不太会做手工,有好几次因为不完成任务而被迫干通宵。

    二个月后(即2003年2月9日),看守所通知我妻子,让她第二天上午八点前给我送点衣服,要送去劳教。因路途较远,妻子怕八点前赶不上,就在当天下午赶到看守所。开始时干警不让她见我,妻子便向干警讲述了我修炼前因治病而欠下身债,修炼后一身重病不药而愈的过程。她质问干警:“我们一家刚过上几天安稳的日子,却被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迫害,现在连让我见都不行,你们有没有良心、有没有天理?”干警很同情我们一家的遭遇,才向所长张晨阳申请后同意接见。当时我还什么也不知道,以为妻子送点钱给我添菜加强营养呢。妻子说明来意后我才知道,现在的执法人员真的无法无天到这种程度。对我的非法拘捕、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现在又不经过任何审议程序而判我劳教一年。我们中国还有没有法律了?法律的相关条文都是干什么用的,难道只是摆摆样子、哄骗老百姓的吗?

    到了三水劳教所,更是恶上加恶。他们让几个吸毒类劳教人员看管我,不许睡觉,不许跟任何人说话,不许洗澡,要大小便要向看管的劳教人员申请,再由他们向干警申请,同意了才让劳教人虽领着我去上厕所。一个星期后我向他们申请洗澡,得到的答复是:“除非转化,写四书,否则你别想。”困了打个瞌睡就会被他们拳脚打醒,我坚持不肯转化,就被调到所谓的“攻坚基地”,就是对大法学员進行残酷迫害的地方。到了那里,我又被折磨了18天,一共25天没有睡一觉。他们每天安排了三个班,每个班由2—4人,24小时轮流看管我。一不按照他们的意思做就要挨打,有时困得不行。几乎要一头栽倒的时候心里猛然想到:是师父和大法把我的命给捡了回来,无论如何我也不能违背良心,做出使大法和师父蒙污的事!这时我就精神一振,咬紧牙根坚持下去。

    虽然这里的环境非常恶劣,我还是跟这些人讲大法学员无辜受迫害的事实真象,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道理,希望他们不要助纣为虐。有个别明白的人跟我说:“我们是不得已的,我们若让你打瞌睡,被发现了一次就要延期十天。”有的还向我介绍了亲眼看见的专门对付大法学员的种种酷刑,如一种较轻的叫蹲马,就是两腿前后交叉,脚尖着地,脚后跟翘起,全身重量落在后脚脚尖上,一蹲就是几个钟头,蹲得双脚发肿了不许换脚。还有用大麻袋从头上往下套,然后象踢皮球一样任凭他们打来踢去,多数被打得皮开肉绽。最厉害的要数关禁闭:在不到两平方米的小间里,不让碰着墙,不让睡觉,每天定时两次拉出去电击,电击的时候只穿一件内裤,每个恶警手里拿着两根电棍,五、六个人一齐上,电得大法学员象一个火球,全身发出啪啪的声音,很多人皮肤被烧烂,昏迷过去,就用冷水泼醒继续电击,真是惨不忍睹,他们看了都害怕。

    写到这里,读者不禁要想:劳教所本来是通过劳动,教养对一些轻微犯罪的人進行教育,改造的地方,而现在却成了用尽酷刑折磨,迫害善良,无辜民众的地方。这完全违背了国家设立劳教制度的本意,这些执法者为什么胆敢无视法律,公然做出如此违背法律、违背公理、违背人性的事来?这些现象难道还不足以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我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来,是因为还有许许多多的大法学员正在遭到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希望善良的人们发出正义之声!呼吁停止这场非法迫害,也希望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的人悬崖勒马,不要再助纣为虐!不要让自己的名字登在历史的恶人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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