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5/85005p.html |
胜利油田“反××协会”的罪恶 |
【明慧网2004年9月25日】二○○四年七月以来,胜利油田的所谓“反××协会”进行违法宣传,煽动民众践踏宪法、出卖良心的举报法轮功学员。这个“反××协会”滥用老百姓的纳税钱,利用目前中国老百姓因下岗生活困难的特点,用金钱引诱不明真象的老百姓犯罪。 修炼法轮功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从1992年到1999年期间,中国有上亿的民众修炼法轮功。因为许多人修炼后身心受益,包括中国公安部在内的有关政府单位都曾经表彰法轮功。 胜利油田“反××协会”滥用职权,鼓励民众践踏《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肆意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在“有奖举报‘法轮功’等×教非法活动宣传提纲”说: 举报或抓获下列情况之一且查处结果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奖励: 从上如内容,我们不难看出,江××政治流氓集团践踏国家法律,采取欺骗和利益驱动的邪恶手段,滥用老百姓的纳税钱来迫害法轮功。 我们正告胜利油田的不法人员,你们的迫害法轮功的罪证已经记载在案。如果你们不立即住手并将功补过,在不久的将来,历史将会严惩你们。 |
成文:2004年09月24日 发稿:2004年09月25日 更新:2004年09月24日 23: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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