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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福建省检察院查处不法官吏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


【明慧网2004年9月25日】

省检察院并有关市检察院:

最近我们从报纸上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查五类利用职权侵犯人权案”的决定,从今年5月至明年6月,全国检察院机关开展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活动。

近五年来,在江泽民的错误决策下,对亿万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修心健身的广大人民群众--道德高尚的好人,擅权扣上诬陷的帽子,实行残酷的迫害,指使“610”和公安司法机关对法轮功修炼者大肆非法抓捕、抄家、罚款、关押、劳教、判刑,进行种种酷刑折磨,经证实被迫害致死的已有1049人。最高检决定查办的五类重点,至少有三类充分表现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案件中,即: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案件。最高检王振川副检察长表示:“对这些侵犯人权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包括发生在检察机关内,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这里只是从某些侧面提供我们省严重侵犯法轮功修炼者人权的部分案件,请予查处。

张国庆在福州儒江劳教所被殴打致死

法轮功修炼者张国庆,在福州儒江劳教所关押期间,被警察指使的犯人多次殴打重伤,2004年1月31日抢救无效死亡。

张国庆,男,籍贯河北,今年60岁,原为副营级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到漳州水仙花牌冰箱厂工作,后任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助理工程师。

2003年5月31日,张国庆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绑架并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儒江劳教所。6月,张国庆因抵制专管队警察的迫害,绝食抗议,被强制送福州建新监狱医院灌食。8月份转回儒江劳教所二大队二中队。在此期间,警察以加减刑期和劳动量为诱饵,胁迫和纵容劳教人员林君毅等多人殴打大法学员。2003年10月到2004年1月,打手们几乎天天殴打张国庆,叫做拳脚帮教,还不让睡觉。其他大法学员看到后向中队警察和大队长刘某反映,均没有回音。

2004年1月19日,张国庆被殴打得内伤严重,送建新监狱医院抢救,医院草草应付,当日返回。1月29日张国庆出现生命危险,这时张满脸伤痕,神志不清,两眼无光,不能说话,再次送建新医院。2004年1月31日张国庆开始挣扎,浓痰封喉,小便失禁,同室照顾他的人给他换裤子时发现他胸、背、大腿、膝盖都有淤血和伤痕。当天张就含冤离开人世。

参与迫害的警察和劳教人员林君毅、林毅金、李挺等打人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劳教所还严密封锁消息。

我们要求政府、司法机关立即制止劳教所这种迫害大法学员的犯罪行为。

此前,福建已经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他们包括:

杨瑞玉,福州学员,女,47岁,福州台江区房地产公司职员。2001年7月19日10点左右在单位被公安抓走,关押期间(7月22日)被迫害致死。

陈碧玉,福州学员,女,51岁,原是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台江支行职工。自1999年11月以来多次被关进看守所和精神病医院,受到非人的摧残,最后被单位强行开除。2001年11月被迫害致死。

肖杨龙,男,33岁,平潭县东痒中学教师。因进京上访被判刑4年,在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7个月,被折磨得生命垂危,送去福州建新监狱医院,后死于该院。平潭公安声称抢救无效,就草草了事。

孙瑞健,男,30岁,家在宁德市漳港上街北48号,武汉体育学院毕业,在福州打工。2000年11月,他赴京上访被抓,后音信杳无。直到12月1日,其家属接到宁德市政法委通知:到南平去接孙瑞健回家。当晚10点多,其妻又被告知孙瑞健已于11月29日下午4时由两名公安押解,在顺昌--峡阳的途中跳车死亡。后在家属的要求下,公安部门出示了由他们单方面炮制的所谓跳车死亡证明。家属见到遗体时,遗体已被剖腹解剖,眼睛异常突出,死因不明。

戴祥光,男,29岁,画师,莆田市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22日下午五点,戴被县公安局民警非法铐走,23日公安称戴祥光跳楼死亡,但家属看到的情形,戴死时靠着墙壁,身上没有明显伤痕,显然并非跳楼致死。

人命关天,这些血案至今未得到应有的追究处理。

博士后林燕青被迫害成残疾

法轮功修炼者,林燕青,男,34岁,原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工程力学最年轻的博士后。1999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后,他因坚持修炼和信仰,进京上访,几次被抓。2001年1月,进京上访被押回途中下车后冻伤了手,经手术只剩下三个手指,已成了残疾人。以后,又被取消博士后资格、开除,送回原籍泉州市监视居住一年。2002年10月,林燕青去泉州市公安局办理落户,被非法扣留,不准家属探视,后被判劳教送至福州儒江劳教所关押。在劳教所,还强迫他劳动,他没有手完不成任务就打,又不让睡觉,每天只能睡两三小时,又被强迫洗脑。林燕青绝食抗议非法虐待,20多天后,劳教所才将他送到建新监狱医院,医院粗暴的用钢管给他灌食。目前仍在遭受种种迫害,处境十分艰险。林燕青的父母家人四处奔走申诉却无人理睬。

儒江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虐待

这里只举两例:

浦城县法轮功修炼者张兆利:2001年并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儒江劳教所。因坚持信仰,被警察酷刑折磨。2002年5月13日,张在五中队炼功时,中队长用开水从他头上倒下烫他,又狠毒打他。张绝食抗议,警察就强行灌食灌药,以致张疼痛难忍,全身酸软。在九中队,中队长和X警察(警号:35111号)经常对张拳打脚踢,用电棍电击,还叫劳教人员对张殴打,一次吊铐了几天,不让张睡觉。

平潭县法轮功修炼者念孝鹏:中国留日学生,曾两次进京上访。2000年9月,念被非法劳教,关押在儒江劳教所专管队,受尽折磨。起初,警察逼他面壁罚站,每天只让睡2─3小时;白天面壁,晚上还把他拉到七楼(他们关在二楼)毒打,拳打脚踢,用几根电棍同时电击,逼他“转化”,念孝鹏咬牙经受痛苦煎熬,没有动摇,警察竟用打火机烧他的左手小指,直到烧焦,至今念孝鹏左手小指上还留下很大的疤痕。

陈进华被儒江劳教所迫害得生命垂危

南平市法轮功修炼者陈进华,因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而遭非法劳教,关押在福州儒江劳教所。为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陈进华绝食抗议,遭受野蛮的灌食,以至后来被送进医院。2004年2月13日,陈进华出院回所后被安排在专管队,为抵制迫害,陈进华又开始绝食。2月18日晚他被专管队李干部带到卫生所灌食,由医务室吴副科长负责。这时,陈进华已绝食五天,身体极其虚弱,吴在给陈灌食时,还故意将管子时而插入喉咙,时而拔出,反复折磨。灌完食后,李干部问吴:“要不要将他送精神病院?”吴说:“这种人不要管他,让他去死。”现在陈进华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每天进食量很少,双目无神,身体状况极差。4月初说他太阳穴两侧胀痛,记忆力很差,精神萎靡,自己感觉处于死亡的边缘。

龙岩闽西监狱虐待法轮功学员

邪恶的“三全”酷刑

凡被非法判刑关进闽西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在经过短暂的入监队集讯后就下到中队,下中队约两个星期,狱警就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实行“三全”。所谓“三全”就是全封闭、全天候、全方位,时间一个星期。狱警把法轮功学员一人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吃、喝、尿都在里边,与外界隔绝,即“全封闭”;一天24小时把法轮功学员双手用手铐扣紧,向上吊起来,只剩双脚尖点地,越勒越紧,即“全天候”;脱光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身裸露,两个狱警随意拳打脚踢或电击法轮功学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即“全方位”。狱警每6小时轮换一班。连续折磨七天七夜。“三全”是最残酷的,法轮功学员常被折磨得昏死过去。而且狱警每一两个月就对法轮功学员来一次“三全”强迫“转化”。

为了掩盖见不得人的罪行,他们却对其他犯人撒谎,把“三全”说成法轮功学员去家属接见楼住,里面有席梦思睡,好吃好喝,是去享受七天,云云。

2002年5月,该入监队指导员邓云春、管教许尚先,将法轮功学员杨文斌吊铐了两天,开始是双手反背吊铐在窗棂上,仅脚尖点地,又将其双手直接吊铐在窗上。郭耀武等大法学员表示抗议,即被许高高吊起一天一夜,叶国华被吊了三天两夜,并被扒掉上衣喂蚊子。法轮功学员林时来提意见,也被悬空吊铐在窗棂上;江森晚上打坐,被许尚先吊铐了七天七夜,腿肿得无法穿鞋。一次江因与邻队学员喊话,被吊铐了两天。法轮功学员邱立峰说要控告,也被吊了三天。2002年2月,在入监队,法轮功学员陈进、李健、陈日东、王敏辉,曾被邓、许和狱警傅荣春等吊铐了30--50多个小时,一人当场休克。王尔鑫在三大队一中队被狱警打得鼻青脸肿。监狱强迫法轮功学员凌仁文“转化”,强制服药,注射破坏神经中枢的针剂,使他昏死过去,留下后遗症,至今他心脏常感疼痛,头脑昏晕。

闽西监狱狱警残酷吊、打法轮功修炼者许国泰

法轮功修炼者许国泰,55岁,男,漳州市人,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而被强加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8年。现关押在闽西监狱,在监狱里屡遭毒打、铐吊等折磨,常常被戴上脚镣、手铐。下面是他的申诉:

我将狱中遭迫害的经过分别在2002年6月3日和2003年3月22日写信给闽西监狱和龙岩青草盂检察院,但是至今杳无回音,对我的迫害反而更加残酷。

2003年9月14晚,象往常一样例行晚点名,点到我时两次站起,点完名后狱警余建军把我叫到监房门外,罚蹲,我不蹲,余就狠狠踢我、打我。我高喊“打人啦”,结果过来另一名狱警邱文仁,他们把我双手背起来,继续踢、打。过一会儿中队指导员许树炜进来,不问青红皂白就把我往死里打,我又大喊警察打人,他们就把我拖进干部值班室(秘密刑讯室)猛踢猛打,皮鞋踢坏了仍不肯罢休,换一双再踢、再打。打完后强行拔掉我身上破碎的衬衫,拉到卫生间双手拉高分开铐住,到第二天晚上才放下。这二十多个小时我被断水断粮,也不让大小便,早已精疲力竭,放下后他们还再踢再打,心狠手辣,令人发指。

过后许树炜又恶狠狠的威胁我:“不许将这件事说出去,不许向上面报告,否则,就杀死你儿子,杀死你全家。”同日又威胁法轮功学员江森、朱闽杰等说:“如果你们让我这身警服穿不成,就杀死你们,杀死你们全家。”

闽西监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卢耀才

龙岩闽西监狱大门挂着一块黄底红字的“省级文明监狱”的铜牌,监区内“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标语随处可见。可是在这“省级文明监狱”的外衣下,狱警残酷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袁征(警号3512444),闽西监狱二大队二中队队长,经常在各种公开场合诬蔑、诽谤、谩骂法轮功及李洪志老师。2004年3月3日,袁征带领犯人打手又对法轮功学员卢耀才进行殴打、脚踢,同时为防止卢耀才喊叫,用胶布封死嘴巴,致使卢耀才身上多处受伤,嘴被打出血。狱警袁征还用棕绳绑了卢两次。事后,被非法关押在二中队的法轮功学员们进行长达五天的绝食,抗议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野蛮行为。

福建女子监狱的酷刑

福建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很严重,其中新监区十五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尤其残酷。那里的狱警指挥、纵容刑事犯人残忍的折磨法轮功学员。

她们第一项迫害就是几天几夜的罚站。除专门看管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外,不准任何人跟她们说话,而看管的犯人可以对法轮功学员随意打骂、体罚。

第二项是定“最差号房”,凡有法轮功学员呆的号房都可能被故意定为“最差号房”。被定为“最差号房的”,整个号房就要拉出去走队列、定型、搞车间大卫生。几百人的大车间,下班后,卫生由“最差号房”搞,晚上要搞到12点左右,而且窗户、窗帘、电风扇、灯管等难搞的都规定要由法轮功学员清洗。一个人常要忙到凌晨2-3点,而早晨4-5点又被叫起来。每天只能睡1-2小时。而连续3个月被定为“最差号房”的,这个号房就要受到降档处理,直接影响犯人的减刑。狱警就是用这种方式挑起犯人对法轮功学员的怨恨,从而利用犯人折磨、迫害法轮功学员。

第三项迫害是把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到“招待所”进行七天七夜的连续折磨,由监狱长陈雪弟领头,集中狱警和各中队最凶狠的刑事犯,对法轮功学员殴打、体罚。法轮功学员常被这伙歹徒毒打得昏迷过去,甚至迫害致死。而这些打手却是些重大的刑事犯:如刘建华贪污公款几百万被判死缓,周敏、郑琛都是被判十几年重刑的经济犯,被判无期徒刑的汪玉琼是毒品犯,等等。她们在监狱领导和狱警的指使纵容下,在监狱里耀武扬威,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却因此而立功受奖,获减刑。

下面仅举两例:

(1)左秀云多次被狱警打得不省人事

永安市法轮功学员左秀云,40多岁,幼儿教师。2001年3月因讲真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她初到女子监狱四中队就被罚站几天几夜,接着被叫到“招待所”毒打,由监狱长陈雪弟亲自主持,把狱中凶恶的召去连续毒打她,几次被打得昏迷不醒。见她没有屈服,狱警又强迫她连续几日几夜的干活,不让她睡觉,叫她拔海绵片,她手拔肿了、烂了,仍逼她干活,甚至残忍的不准她上厕所,左秀云因此昏迷过去,被送到建新医院抢救,连医生都说:这会出现生命危险,怎么能这样折磨人。

(2)王朝玉被迫害得精神失常

法轮功学员王朝玉,40多岁,因向世人讲真象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新监区十五队。有一天狱警在号房里放污蔑法轮功的录像,强迫看,王朝玉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马上招来一顿毒打,十五队队长林宝珠指使犯人对王朝玉拳打脚踢,用鞋跟朝她身体各部位密密的猛击,用脏臭袜子堵她的嘴。狱警还把她双手向后铐起来,晚上睡觉把她四肢扣在床上,使她不能动弹,连续几日几夜的折磨。她没有屈服,狱警就用胶布封住她的嘴。陈雪弟亲自指挥狱警与犯人把王朝玉捆得结结实实,指使狱医强行灌入破坏神经中枢的药物。就这样王朝玉被迫害至精神失常。

为了掩盖罪行,狱警造谣说王朝玉练功练疯了、走火入魔。连狱中稍有良知的犯人也说:太残忍了,好端端的一个人进来,没几天被迫害成这样,天理不容啊!

就是这样,监狱里还指定一个叫林恒娥的个子高大、从小习武的经济犯专门看管她。在狱警的授意下,不但林恒娥可随意打她,同号房的犯人谁都可以打她,想打就打。在车间里,王朝玉只要动动嘴或动动手(她双手常会在胸前划动,嘴巴也会不由自主的动),或坐在矮凳上,脚稍微有点弯曲,有的犯人就会去报告狱警说她炼功,并殴打她。狱警还长时间不准王朝玉上厕所,长年不让她吃饱饭,喝足水,以致她身体被迫害得极其虚弱,冬天穿很多衣服还冷得发抖。

王磊教授遭受女监非人的酷刑虐待

法轮功修炼者王磊,教授,60多岁,被非法判刑。关押在福建女子监狱,受到种种非人的酷刑折磨。她所在的16队,队长林燕、副队长林添鸿在监狱李政委的指使下,以嘉奖、减刑为诱饵唆使犯人苏璟瑄、施素媛及同号房的罪犯迫害法轮功学员。她们通常罚王磊洗厕所,通宵加班;连续几天几夜的罚站,致使王老太太两腿到全身浮肿;还不让王吃饱,几乎每餐饭吃不到一半,一巴掌打得碗落地,嘴鼻流血。还要承受超负荷劳动。王上厕所,大便没拉完,就把她拉起来,裤子也不让穿,拖进号房去打,常被打得昏死过去;又强灌她不明的药物。有时,她一熟睡,就被扒光衣服往死里打,还下流的用夹子夹她乳头,拔光阴毛。有一次,苏、施两犯竟用牙咬她,咬烂处再涂抹辣椒水,使王太太撕肝裂肺的痛苦喊叫。

法轮功学员王东凌,年轻的大学生,被非法判刑三年,也遭受类似的无人道的迫害;在16队所有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都遭到种种酷刑摧残。

福建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虐待

在福建女子劳教所,现还非法关押着40多名法轮功学员,都在所谓的“专管队”。

劳教所把坚定的和写“严正声明”重新回到修炼中来的法轮功学员每个人单独关小房间,用电视监控,24小时监视法轮功学员。她们还采取长期罚站、不让睡觉、上铐、捆绑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企图摧毁修炼人的意志。

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因长期被罚站,整天整夜的不让睡觉,支持不住晕倒在地,看守的人将她扶起,狱警从监控电视中看到,对看守者责骂:“让她自己起来!”。

对于那些以绝食抗议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对她们24小时捆绑,白天捆在凳子上,晚上绑在床上,为折磨学员而插的灌食的管子几天不给取出。对于那些坚持炼功的法轮功学员,狱警把她们的嘴撬开,塞入脏毛巾、脏袜子,为防止她们将灌入的东西吐出,用胶带纸层层将法轮功学员的嘴封住。

看守法轮功学员的都是从其它大队挑来的劳教人员。警察许诺她们,帮助她们做,就可以减期,反之,加期。有的看守人员因同情、保护法轮功学员,屡遭干警责骂,骂得非常难听。有一些看守人员与法轮功学员接触后,明白了真象,表示出去后也要炼法轮功。更有一名看守者因保护法轮功学员被加期几个月,她说:“大法这么好,我不在乎被加期!”

一位在押看守所的法轮功修炼者的申诉

我是福州大法学员陈兆梅,女,今年50余岁,福州商储公司职工,1999年3月得法,身心收益。当年7月22日,江××突然对法轮功进行镇压,铺天盖地的宣传报导都是谎言。我便于12月28日向单位请了公休假进京上访。30日因上访被捕,住地苍霞派出所和我单位领导4人到北京把我带回。非法关进连江拘留所,后回到单位,领导天天轮班谈话,要我和中央“保持一致”,我说:江××镇压法轮功是错误的,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单位领导警告我:“再去北京就开除。”从此对我限制自由,停发工资及所有福利,还要我姐妹看着。半年后,每月只给200元生活费。后来工作下岗,到门口看门。至2000年9月才恢复工作,工资还是200元。年底,听说去过北京上访的都得劳教,面对这样的迫害,我又一次去北京上访,可信访办关门,无处申诉,只好到天安门广场喊一声“法轮大法好!”当即被非法抓捕,为了不影响单位,我没报姓名、单位。因上访被捕的爆满,故分送各地审查,我被送到东北鞍山第一看守所,警察骗我说出了姓名、单位,所以我单位驻地岳峰派出所警察和单位经理又去鞍山把我带回,直接送进福州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由单位经理、书记、保卫科到派出所把我接回,直接带到公司的郊区泉头山仓库非法关押。第四天,给我两份通知:一是劳教1年,一是单位开除公职,完全是非法的。另外,我在看守所存有700元的现金,离开时由于管教不在未能取回。释放证被岳峰派出所扣留,后来这700元被岳峰派出所警察取走。

在福建女子劳教所劳教期间,我被“洗脑”,后知道错了,写了严正声明。劳教很恼火,把我送入专管队,加期一个月,进行了40天迫害,天天早饭后罚站到晚上9点,再进行所谓的帮教,一夜分三批人谈话不让睡觉,有时罚站到凌晨4点,全身都站肿了,还威胁:“不转化送洗脑班,终身监禁。”加期十天后,苍霞派出所警察带我弟弟接我出来,后来,我听说又要绑架去“洗脑”,故被迫流离失所两年。在此期间,市“610”、台江分局、派出所和街道不断到我家骚扰,四处张贴通缉告示,悬赏几万元要抓我。今年2月10日,市“610”、市国安支队叶肇森带一伙人用万能钥匙打开我妈家的门,非法绑架我,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师父照片及一些真象资料,还抄走我妈家家用电器、房契2本、金戒指、手表及1000元人民币等钱物,在我们要求下才写了没有签名的扣押单。同时把到我妈家另一大法学员全赛珠一起抓走,带到公安“招待所”,分别上铐讯问,我听到全赛珠被打,就喊:“警察打人”,“法轮大法好!”叶肇森随手拿起一杯水从我头上泼下,拳打脚踢,并威胁:“再喊就用袜子塞住嘴。”不让我们睡觉,下半夜2点开始审问,连续4天,铐了80多小时,至今手指还麻木。我当即绝食绝水抗议非法抓捕,13日把我送进建新医院,16日,由台江区公安分局把我接出,送进福州第二看守所,至今已超期羁押四个多月,我坚决抗议并申诉这种无理非法的抓捕关押。

法轮功修炼者钱晓辉被福州某些恶警迫害得生活无着

钱晓辉,女,今年50岁。10年前患血液病,医治无效,也无钱医治,已奄奄一息,97年朋友介绍她炼法轮功,就逐渐好转到康复。后在福州统建办做临时工看大门,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儿子,母子俩就住在传达室的双层床上下铺。

1999年7月22日,江××开始镇压法轮功。她怎么也想不通。当地晋安区王庄派出所警察多次找她谈话,她都表示法轮功救了她的命,她一定坚修到底,态度很坚定。派出所很气,就找单位解雇她赶走她。单位看她没有去处,生活有问题,一拖再拖,直到2000年4月只好把她解雇了。看她没地方住,就在附近空着的一座旧办公楼上借了一间给她暂住。钱虽然有栖身处,但没了工作,生活成问题,只好找钟点工做。王庄派出所因她不放弃修炼,都讲法轮功好,修炼真善忍没有错,仍不放过她,段警孙亚闽多次找单位领导要他们把钱赶走,单位某主任很反感,有一次顶了警察:“她确实没地方住,不能把她赶到大街上去,还要讲人道主义嘛!”

2002年11月6日,“16大”召开前一天下午,钱晓辉在一同修老人家做钟点工,搞卫生,正好当地鼓楼区水部派出所段警程文斌率当段治保主任因遇“敏感日”到这一同修家走访,一见到钱,就似乎认识,说她不是搞卫生的,这家老人证实是搞卫生的。这时,卫生已基本搞完,5点多,钱收拾东西就提一塑料袋垃圾走了,程文斌和治保主任随后连茶都没喝,就赶了出去,追上钱,半途把她非法绑架到派出所,说她是搞串联的,就一直审问,还把钱衣服脱掉非法搜身,身上什么也没有;以后又把钱押到住处,会同王庄派出所段警孙亚闽等对她家翻箱倒柜搜抄,把她修炼的书和几张资料、私人照片等抄走,带回水部继续审问。钱晓辉饿着肚子一直站着,鼓楼分局政保科科长陈仰辉亲自上阵逼供诱供,钱晓辉始终坚持炼功修心健身没有一点错,书是以前买出版社出版的,资料不知是谁放在她自行车菜筐里的。一直审问到后半夜以后无法收场,经市区公安局领导决定,由所长陈蔚带领,竟无理把钱晓辉送拘留所拘留15天。

钱被拘留后,钱的儿子也不在家,段警孙亚闽带着联防队、治保会主任等到钱的住处撬门破锁(门框撬坏),进去把她的电视机、冰箱、她儿子的VCD机等电器全部搬走,并把她家的照明电线剪断,要赶她搬走。钱晓辉回家后找段警孙亚闽去要,说他们执法犯法,行同抢劫。钱晓辉曾去鼓楼分局找陈仰辉索要搜查被扣的私人照片并申诉非法拘留,反映没有工作,生活成问题,陈要她放弃修炼,为他们反映情况,马上给500元,并为她介绍工作,钱不为其所动。后来电器搬回来了。王庄派出所又找单位赶她搬走,单位确很为难。拖到2003年4月初,派出所以防火安全为名,说办公楼不能住家,单位再也顶不住了,只好叫她搬走。钱晓辉无处可去,只好到一朋友家暂时借住,儿子暂住他祖母处,后经一朋友介绍,好不容易到福利院去看护婴幼儿,5月底开始上班,她早到迟退,工作干得很好,不料鼓楼分局政保科又去福利院告知:钱是炼法轮功的,要她们注意钱的行动,随时汇报。福利院领导怕惹麻烦,把她辞退了,她才干了两个多月。

钱晓辉被迫临时工做不成,还要弄房子住,七拼八凑,向亲戚朋友挪借,买了一居室的旧房子,母子俩总算有了个安身之处。但是连临时工都做不了,生活成问题,还欠了不少债,真被迫害得生活无着不给活路啊!

浦城管厝乡派出所徐寿顺等三警察行凶抓人、打人

2004年3月15日,大法弟子林爱珠到管厝乡范家村去探望有病的表妹周平英,大法弟子叶海清(女)也随行,中午在周平英家吃饭。

大约11点多,管厝乡派出所徐寿顺等三个警察闯到周平英家,非法抄家,周当时就警告警察:“我是个病人,你们这样做会把我吓死掉的。”警察不听,不仅抄家还搜身,结果什么也没有找到。最后,他们还要抓人,就在扭打叶海清、林爱珠的瞬间,周平英昏倒在地,半个多小时没有醒过来。叶海清挣扎,要等病人醒后再走,警察不听,叫一个邻居看护病人(导致后来周平英被吓得精神失常),就把她们俩押到管厝乡派出所。中午12点多先审林爱珠一个多小时,没有结果;两点左右审叶海清,同样没有结果;接着徐寿顺就对叶海清进行殴打,抓着叶的头发直晃,使她疼痛难忍,紧接着是拳打脚踢,一直折磨到晚上7点多。叶海清痛斥恶警无故抓人并行凶打人,执法犯法。正告他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恶报。到晚上11点多,被押送到县看守所。最后林爱珠被拘留一个月,叶海清被非法劳教两年。

(以上案例均摘自明慧网)

检察官先生:

这只是我省已被揭露出来的一小部分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实际的广度和程度都要严重得多。很多法轮功修炼者,只因为炼功或上访或讲被迫害的情况表白冤情,就被非法抄家、拘捕、罚款、劳教、判刑。如省劳动模范、十佳优秀法官、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福州鼓楼区洪山法庭庭长林万茂,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两年,解教至今仍未安排工作,天天上班只发给生活费。漳州年近60岁的陈美芬,因到公园炼功被非法判刑7年;浦城叶水钦被扣上唆使法轮功修炼者去北京上访的帽子被非法判刑6年,等等。再如,一个浦城县几年来对法轮功学员就非法拘押78人次,非法罚款或逼交保证金10多万元,劳教8人,判刑6人(其中判刑6-7年两人)。被迫流离失所数人。目前全省被非法绑架羁押在看守所的还有数十人,关押在各劳教所的还有近两百人,投入监狱的尚有百余人。他们还受着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和酷刑虐待。我们想不通:全国这上亿的人民群众,他们炼法轮功健身有什么错?他们修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有什么错?他们上访反映意见、诉说冤情(宪法赋予的权利)有什么错?他们在上访无门的情况下为了表白冤屈,揭露污蔑宣传、酷刑折磨、迫害致死人命而向世人讲清真象,也是和平的合法的举动,又有什么错?更谈不上违法犯罪了!国内何以千千万万这样的好人(不少是精英),竟遭非法拘捕、抄家、罚款、劳教、判刑。而且受到惨无人道的酷刑虐待甚至有些已被迫害致死、家破人亡?!真令人不可思议!人的思想信仰和对真理的追求是强制和酷刑改变不了的!我们恳切要求各级检察和执法机关真正伸张正义,严肃认真的依法制止这种侵犯人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福建法轮功修炼者
2004年9月

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领导机关

成文:2004年09月24日  发稿:2004年09月25日  更新:2004年09月25日 18: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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