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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恶警张小芳犯罪事实


【明慧网2004年9月23日】张小芳:女、30多岁,未婚。四川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队长。此人极其邪恶,张口就骂人,满口假话、脏话、谎话,一点道德修养没有,满脑子坏点子,说话尖酸刻薄,骂起人来一套一套的。劳教所的吸毒犯背后叫她“母老虎”。在迫害法轮功上张小芳紧跟江泽民。所用的手段极其恶毒。曾在明慧网上多次曝光。

在劳教所,她长期不准坚定的学员睡觉,睡觉就叫吸毒犯往脸上抹风油精、万花油。学员第二天脸都是肿的。在炎热的夏天,不准学员洗澡、洗衣服。不给学员吃饱,只准吃1/4个馒头(一两多一个)。把坚定的学员关在房间里,不准大小便,学员只能把屎尿拉在裤子里。她指使吸毒犯把学员的裤子扒下来扔掉。很多学员在寒冬腊月只有一条裤子穿。她不准学员大小便,学员只有少吃或不吃,她就强行给学员灌浓盐水,并且收学员灌食费。有的学员光灌食费就是几百元。她指使吸毒犯人把大法弟子腿盘上绑起,几天不放下来,学员根本解不出大小便,屎尿也只能拉在裤子里。几天放下来,学员根本不能走路,几个月才恢复。

张小芳特别爱骂人,只要她一進中队门,就听到她大呼小叫。她强迫学员天天写思想汇报,强迫学员看诽谤大法的东西,搞精神迫害。七中队有几个学员都被她逼疯了。只要知道明慧网上有揭露她的文章,她就暴跳如雷,对学员進行更加残酷的迫害。

正告张小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善良的人,如不改正,将来一定会遭报应。

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
电话号码:0832-5212600
邮编:641200

成文:2004年09月22日  发稿:2004年09月23日  更新:2004年09月23日 09: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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