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18/84430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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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汇编: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恐怖组织机构“610办公室”(专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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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18日】 *610 的组织结构及其背景 据明慧网资料,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的直接命令下,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职镇压法轮功的机构——“610办公室”,自中央以下,“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市、乡村、机关学校。该机构从成立、组织结构、隶属关系、运作和经费的各个方面都打破了中共和中国政府的现有构架,并有超出中国现有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和任意使用的资源。由于该“610办公室”全面控制了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事务,因而成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私人指挥系统和执行机构。整个中国政府都被胁迫听命于江氏镇压法轮功。这使得江及其领导的610有超越政府的生杀予夺的权力。 各种消息来源指出,在中共前政治局7名常委中,只有江一人竭力镇压法轮功,甚至连后来负责“610办公室”的李岚清当时也是不同意的。 正式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以1999年7月20日前后连续出台的几个文件为标志的。这些文件是:最早的中共中央7月19日的《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其后是民政部7月22日的决定;公安部7月22日的通告;新闻出版署7月22日的通知等。也就是说,“610办公室”的成立比中共中央的通知早了整整40天。按中共的传统,只有执掌实权的最高领导人才能这样破坏党的组织原则来达到其目的。 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的追查报告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央“610办公室”的成立未得到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未得到国务院的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都没有授权给中国共产党及其任何附属机构直接干预和运作政府行政的权力,因此,中共中央在行政上直接领导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也是非法的;此外,各地“610办公室”及其所挂靠的各级政法委对公检法的领导同样违反了宪法关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及不受干扰的规定;而且这个有两个正式对外名称和一个对内名称(610办公室)的组织不见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公开机构名单的组织,因此可以认定这是一个非法的秘密组织。 *迫害法轮功学员 罗干早在江氏集团系统地镇压法轮功前,就不断制造事端,以图栽赃陷害法轮功。1999年7月20后,罗干在全国范围多次指示:要严打“法轮功”。并亲自到各地布署指挥、监控迫害法轮功的具体措施。2001年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妇女酷刑特别调查报告中指出:罗干了解2000年10月在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径。据称,罗干曾多次给马三家监狱指示“要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力度”。 “610办公室”非常邪恶。到目前为止,通过民间渠道证实的已经至少有793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很多人死于劳教所和监狱的残忍的虐杀。因为江氏集团严密封锁消息,这些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受害者中有北京工商大学(原北京商学院)经济学院30岁的教师赵昕,她只是因为在公园炼功被北京海淀分局公安人员绑架并殴打成颈椎粉碎性骨折,经历了6个月的极度痛苦后逝去。华尔街时报记者伊安-约翰逊在一篇后来获得“普利策奖”的报导中,描述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山东省的警察打死的事件,几周后,她的女儿张学玲因为在报导中接受采访而被判三年劳教。除了这些被夺去生命的法轮功学员之外,还有数万人被劫持在各个劳教所,遭受着纳粹集中营一样的摧残。位于辽宁省的马三家劳教所在风雪天把法轮功学员衣服解开,铐在球架上,直到把人冻昏,满脸冻出成串的大泡;在漆黑的夜晚,把法轮功学员拖到厕所连续十几天的毒打,腿上的肉凹进去近一厘米深还流着脓水;位于北京的团河劳教所将黑龙江学员鲁长军殴打致脊椎断裂而瘫痪;将爱尔兰中国留学生赵明用六根几万伏电棍电击;将协和医科大学青年助理研究员林澄涛和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朱志亮摧残致精神失常…… “610办公室”在全国都设有分枝机构,它的另一个活动就是举办多如牛毛的洗脑班(美其名曰“学习班”或“法制教育学校”),任意绑架法轮功学员,剥夺他们的睡眠,强迫他们接受封闭洗脑,并以暴力威逼他们写所谓的“保证书”、“揭批书”。这种洗脑无异于灵魂虐杀,比肉体虐杀还要残忍。 精神病疗法被用来摧毁学员的意志。江苏省徐州精神病院把学员强行绑在床上打针、灌药,所谓的医务人员超剂量地给学员注射不知名的针剂,人立刻就昏了过去,不省人事。药物的作用发作时,人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当学员清醒时指问那些所谓的医务人员:“为什么给我们这些没病的人打针、灌药?”他们说:“用这些药你们不会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们说不炼法轮功了,就可以不给你们用药了,你们自己千万不能跑出医院去,我们不给你们逐渐停药,人会疯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别人也会把你们当成疯子再送进疯人院的。药性反应起来痛苦是难以想象的,非常可怕,后果不堪设想”。一天,一位学员在凳子上盘坐,院长走过来恶狠狠地说:“你还在炼功吗?就把你的针药量还要加得更大,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还炼不炼!” (明慧网2001年4月29日文章) *在国内煽动仇恨 2001年2月6日,在中央610办公室主任王茂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赵勇等的鼓动和指挥下,全国100个大中城市的近千个社区的800万青少年,开展反对法轮功的宣传活动。各地青少年走上街头,深入社区,通过开辟反“法轮功”专题宣传橱窗,张贴挂图、招贴画,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像制品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攻击法轮功的宣传教育活动。报导中称,当天全国各地共张贴宣传画50多万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万份,举行集会200多场,共有800多万青少年直接参与。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于2003年5月14日公布对自焚报导的调查结果显示,“天安门法轮功修炼者自焚案”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但是,这个阴谋却在极短的时间内,点燃了十多亿不明真相的中国百姓的仇恨之火。 《华盛顿邮报》2001年8月的题为“中国(江政府)系统根除法轮功”的报导称,“通过对中国政府中一位顾问的秘密采访,了解到中国(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三个最关键的政策:暴力(酷刑),高压宣传(诋毁)和洗脑。” 据不完全统计,迫害的头三年中,在江和610指挥下,制作的攻击法轮功的宣传品包括: *将仇恨传播海外 江集团指使“610办公室”,把造谣与迫害延伸到海外。他们利用驻各地的大使馆及领馆在海外对法轮功学员监听、跟踪甚至雇请打手骚扰法轮功学员,任意吊销法轮功学员的护照,并在华人社区煽动不明真相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等等。在德国,由于中共施加压力,警力被用于驱逐江所住宾馆里具有中国人面孔的人,仅因这些人可能会对他提出抗议。在冰岛,一份法轮功修炼者的黑名单被发往全世界各机场,来阻止法轮功修炼者进入冰岛,从而确保江的访问没有抗议。当香港按着江的意愿驱逐要入境的黑名单上的法轮功学员时,香港的“一国两制”被质疑。这些做法,也给海外各地带来混乱和灾难,严重动摇那里的民主和自由的基础。 他们还向国外主流社会散布谎言,包括向政府官员、媒体、图书馆、非政府组织、社会名人等散发宣传资料。江本人曾直接将充满谎言的小册子交给前美国总统克林顿。而接到资料的加拿大国会议员克林说,“这种资料说服不了我,我曾经请外交部长谴责中国对人权的迫害。中国搞这一套不过是为他们侵害法轮功人权制造藉口罢了。”2003年9月18日,不断接到此类宣传的加拿大议员安德斯说,“不要再把更多的此类宣传品带到加拿大,来反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他们一直在试图压制宗教自由。不要来这里骚扰!在中国做这些事已经够恶劣的了!不要把这带到加拿大来!” *610头目海外被起诉 2002年10月,法轮功学员集体在芝加哥的美国联邦法院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与反人类罪起诉当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和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610办公室”。 2002年12月,一份刑事诉讼案被送到法国,指控前中国副总理、610办公室另一头目李岚清犯有酷刑罪。2003年7月,法国刑事法庭开始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 610办公室头目罗干2003年9月份访问欧洲时在冰岛、芬兰及摩尔多瓦和亚美尼亚被法轮功学员以“酷刑”和“群体灭绝”罪追踪起诉。 (明慧网2003年2月25日) 一、立案原因 中国的“610办公室”,全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得名,是中国官方制订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最高机关,是为了针对以修炼“真,善,忍”为原则的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和迫害为目的而专门设立的恐怖机构。也由此开始了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系统、周密、根除式的暴力迫害和精神迫害。 “610办公室”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内,由当时的副总理李岚清任组长,政法委书记罗干和中宣部长丁关根任副组长。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610办公室”不仅凌驾于法律,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国安机关、司法厅以及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之上,而且有权指挥各地新闻媒体机构。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个严密、独立运作的体系,成为了江泽民集团系统迫害法轮功及无辜百姓的总指挥部。“610办公室”直接策划,操纵和参与了江氏集团对于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迫害和造谣诬蔑的非法政策,特别是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实行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死亡者〕身源,就地火化”的极端恐怖主义政策,对于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镇压和迫害法轮功所犯下的“种类灭绝罪”,“610办公室”起到了配合,协助和直接执行非法迫害罪行的作用。“610办公室”在对于法轮功镇压和迫害的过程当中,所发挥恐怖组织的破坏和伤害作用,丝毫不逊色于当年二战期间,希特勒领导下的盖世太保在迫害犹太人的过程中所造成的破坏和伤害。 “610办公室”成立后首先控制官方媒体和大众传播媒对法轮功进行构陷式的宣传,蒙骗群众,在国内对全民洗脑。当这些宣传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的时候,“610办公室”转而制造恶性事件,(如本组织已立案追查的“天安门自焚”案),在官方媒体上大肆渲染,利用人们的善良挑起群众对法轮功的仇恨,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被欺骗中认同或参与了江罗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到目前,“610办公室”仍是禁止国际上独立的新闻媒介或国际机构对其所公布的这些事例进行独立的调查和证实。 “610办公室”在过去的三年半中,不断转发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各种密令。比如,2002年初,中央“610办公室”的刘京在长春南湖宾馆召开部署镇压法轮功的会议,在会议中刘京竟下达了“彻底铲除”以及“可以开枪打死”法轮功学员的命令。这些指令使得地方警察不受约束地酷刑折磨、甚至谋杀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对每一位具体的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起诉、审判的决定包括判刑的刑期也都是由省级“610办公室”直接作出。三年多来,经人权组织和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证实被迫害死亡的法轮功学员已有526人,而中国公安部门内部消息说死亡人数实际上已超过1600人。数千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大剂量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的摧残,6000多名学员被非法判刑,10万多学员被非法劳教。 “610办公室”同时还指令各县、区政法委要成立强制洗脑班,对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如不服从就送劳教所、精神病院、戒毒所进一步迫害。并加紧对法轮功学员经济上的掠夺,分别处以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高额罚款。 “610办公室”不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而且把迫害扩大到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单位和地区。家里有人坚持炼法轮功,其家人就会失去工作,或中断学业,甚至也要被送去洗脑;单位有人坚持炼功,或去北京上访,单位领导就要受到处罚,撤职、罚款,甚至影响整个单位的评选先进、奖金等等;社会还要采用联保制,派出所管辖区内有法轮功学员上访,派出所干警就要受罚、失去工作,地方政府官员也同样要被罚款甚至被罢免。 “610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大搞文革式的群众运动,强迫全民在规定的时间收看诬陷、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学习诬陷、诽谤法轮功的报纸、文章,实施全民洗脑;要求人人表态,是否和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保持一致;在全国大搞签名运动,连小学生都不放过;在一些关键的交通要道,路过时必须骂法轮功才能过去,甚至把法轮功创始人的像放在地上,踩了像才可以通过等等。 “610办公室”剥夺全中国人民的知情权,不仅报纸、电台、电视一律封锁法轮功的真实消息,还设置网络警察,封闭国外网站,封锁法轮功在国外的消息。610办公室在中国制造白色恐怖,一旦发现有人访问被禁网站,就会被公安抓走。 江泽民指使“610办公室”把造谣与迫害延伸到海外,指使中国驻各国的使领馆在领馆区举办诋毁法轮功的展览、座谈会,在华人社区煽动不明真相的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甚至雇用打手,企图直接破坏海外法轮功的合法活动;利用驻各国的使领馆对海外法轮功学员监听、跟踪甚至雇打手骚扰法轮功学员,任意吊销法轮功学员的护照。通过在海外对法轮功的诋毁和造谣,欺骗了世界上的几十亿人,实际上这是一场对全人类的恐怖主义迫害。 有鉴于上述种种原因,(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即日宣布成立(追查“中国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对中国“610办公室”系统对法轮功的迫害全面展开调查,并从即日起开始对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湖北省的“610办公室”和政法委员会进行重点追查。 本委员会邀请和协调中国和世界各国的正义人士,系统地追查所有中国“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个人和机构,我们呼吁中国大陆和海外的正义人士,向我们提供迫害证据,配合我们的追查行动顺利进行,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追查中国“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 二、迫害案例 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湖北省的各级政法委员会和“610办公室”,自2000年初以来在其所辖地区内举办了多期洗脑班,他们与地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等相互勾结,以各种非法手段,哄骗、绑架了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强行洗脑,非法逼迫法轮功学员写“决裂书”、“揭批书”和“保证书”(即所谓的“三书”),对在洗脑班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直接非法劳教或判刑,许多人在被拘押或劳教期间遭到酷刑虐待, 甚至被迫害致死。 根据最新举报并核实:湖北省武汉市政法委和“610办公室”正式传达文件,要将武汉市所有炼过法轮功的学员全部重新登记并要求全部写“三书”,否则就抓到洗脑班强行洗脑并计划进一步迫害,包括失去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受到威胁。(该案极为严重,涉嫌与国际上的“群体灭绝罪”相关的严重犯罪行为,本组织已决定立即另行立案追查) 案例1: 王博,女,19岁,河北省石家庄人,中央音乐学院学生,法轮功学员。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请愿,被河北“610办公室”非法关进石家庄市劳教所五大队。因不承认被指控的罪名,被严管。2001年4月被石家庄市劳教所当作“顽固分子”强送北京劳教所强制洗脑。在北京劳教所期间,王博被“隔离”,连续六天六夜不让睡觉,它们采取逼迫、引诱、暗示各种手段,灌输一系列的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谎言,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像,强制洗脑。强迫王博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法轮功修炼。无形的恐怖给王博的精神和心理带来极大压力。再加上多日不让睡觉的精神摧残下,使王博迷迷糊糊神志不清,使她的精神彻底崩溃。在如此车轮战式的所谓“帮教工作”下,王博被强制洗脑。一段时间后被接回石市劳教所304中队。 王博在后来见到她父亲时说:“爸爸,我在劳教所里极其痛苦,没有一点人身自由,不许通信、不许亲人探视。它们把我绑架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在途中的火车上,我差点跳车,我不知道我在后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过去。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它们用24小时每天都不让睡觉的办法,连续6天不让睡觉,灌输颠倒黑白的谎言,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像,强制洗脑。用那里警察的话说:我们就是用对付间谍的办法使你精神崩溃!……爸爸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被转化后,内心的矛盾,精神的压抑,生不如死,有时我感觉象60多岁的人,在我精神当中死过好几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 王博的父亲王新中(也是法轮功学员)在回家看望女儿时,也被早已埋伏的警察绑架到了河北省石家庄的洗脑班,并用同样方法被强制洗脑。此事曾被“610办公室”在其控制的报纸和电视上大肆宣传。(详见附录1: 王新中的证词) 由于王新中在证词中揭露了“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的内幕,于2002年10月在山西再度被绑架。 本案主要相关取证人及单位: 河北省“610办公室”主任: 王永志 案例2: 陈子秀,女,58岁,山东省潍坊市人。2000年2月21日,因为不肯放弃法轮功信仰,被潍坊市政法委及610人员活活毒打致死。为揭露这一残暴行径,伊安-约翰逊先生2000年4月20日在华尔街日报发表了题为“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的采访报道(详见附录2)。报道中说:“在陈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弃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几乎失去了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这个58岁的老人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暴怒的地方官让陈女士赤脚在雪地里跑。据其他目击这一事件的监狱中的人说,两天的折磨使她的腿严重淤伤,她的短短的黑发上粘着脓和血。她在外面爬,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并于2月21日去世。 ” 而陈子秀之女张学玲为了揭露迫害、给母亲伸冤,却于2001年4月24日未经审判被判处劳教三年(详见附录3)。 本案主要取证人: 梁斌: 潍坊“610办公室”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73名法轮功学员在山东省被迫害致死,仅潍坊市竟有29名,案情极为严重。本委员会将重点追查。山东省部分“610办公室”和政法委负责人及“610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名单(详见附录4) 三、追查对象 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和湖北省及其所属区,市,县的“610办公室”和政法委的负责人及所有“610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收集他们的姓名,住址,照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追查每人是否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上,肉体上和经济上的迫害,收集涉嫌人员的迫害事实及犯罪证据。 中共中央“610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北京地区部分“610办公室” 相关取证人员: 北京市委“610办公室” 主任: 王黎明 附录1:王新中的证词 央电视台在2002年4月8日《焦点访谈》播出了《从毁灭到新生──王博和她的爸爸妈妈》的节目。我就是这个节目的当事人,王博的父亲,叫王新中,原中共党员,石家庄铁路机务段干部,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于2001年5月被迫流离失所。今年1月被绑架到河北省所谓的“法制教育培训中心”,也就是法西斯洗脑班,达4个多月,被强行洗脑。我不堪忍受各种精神摧残,于5月12日摆脱了对我的监禁,在这里我必须揭露《焦点访谈》和新华社用谎言欺骗世人的行径,澄清事实,还真相于天下。 我先介绍一下我是如何被所谓的“转化”的。 在新华社2002年4月8日所刊发的通稿《生命·深渊·新生──原“法轮功”练习者王博的人生轨迹》文章中这样描绘:“其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今年1月底时的“骗请”父亲的经过。” 经过是这样的:我听说在2002年1月20日王博要回家,我非常牵挂我的女儿,在回家看望她时,却被早已埋伏的警察绑架到了河北省会的洗脑班。在那里,我和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一样被监禁在“谈话室”,24小时不让睡觉,天天如此。刚一进去,它们就威胁我说:“告诉你,这里是法制教育中心,抓你抓了一年了,终于抓到了,进来就别想出去,除非转化,否则送劳教……,转化是对你女儿有利的……。”它们采取逼迫、引诱、暗示各种手段,灌输一系列的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谎言,强迫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法轮功修炼。无形的恐怖给我的精神和心理带来极大压力。在被断章取义、偷梁换柱(偷换概念)的种种谎言,被诽谤录像的谎言欺骗,再加上多日不让睡觉的精神摧残下,我迷迷糊糊神志不清,就这样被所谓的“转化”了。这绝不是我的本愿。这不是我的真实思想,是对我的精神迫害。 难怪我女儿王博被强行洗脑后,竟然丧失了起码的是非判断能力,达到六亲不认的地步。我爱我的女儿,洗脑中心对我女儿的摧残令我愤怒。 这就是《焦点访谈》和新华社所说的党和政府“春风化雨”般的“关怀、教育、挽救”的结果。所谓的“春风化雨”其实是“腥风血雨”。 那么《焦点访谈》“轨迹”节目又是怎么出台的呢? 我被强行洗脑后,王博也在不久解教,我们同样被监禁在洗脑中心里,失去人身自由。有时我看到王博精神不正常,她经常一人呆在屋里,不想见任何人。有些解教的人陆续离开了洗脑中心,而唯独迟迟不放王博,没有自由的她经常为此落泪。 当我向洗脑中心主任李爱国提出放王博回家时,他却说:“王博这个事和别人不一样,必须经河北省610办公室主任王永志说了算,这里安全,外面不安全,先在这里呆着吧,领导在给王博联系复学的事。”对王博实施变相关押。 然而,蓄谋已久的阴险图谋终于出笼。 2002年3月下旬,中宣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省市610组织一伙人来到了河北省洗脑中心。其中一些干部对我说:“中央很重视王博的事,你们配合好这次采访,对王博回校复学很有利,如果配合不好,复学之事就没希望了……”它们反复地做着我的工作。 我想让王博早些离开这里,解除她的痛苦,就动了心,接受了采访。 回首这一切,才知道被卷进一场早已预谋已久的骗局。 当我看到《焦点访谈》播出的节目后,为《焦点访谈》如此卑鄙的嫁祸、歪曲诬陷的“偷梁换柱”手段而感到震惊。《焦点访谈》实质上是《焦点谎谈》。 尽管我在当时被洗脑后曾误入歧途,但我后来一直在修炼,没有放弃修炼。 我在与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交谈中,谈到我们家的修炼和我在单位遭610毒打的情况却被删掉了,并对我的访谈作了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的重要删节,有意将节目制作成丑化修炼人,恶意攻击大法,方向完全不同的内容。正如记者所说:“有些内容是不能报导的,政治的需要吧。” 那么我就把我们全家修炼的真实情况作一介绍。 96年前,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准备在96年王博上高中后协议离婚,家庭出现了危机。95年王博停止了学习钢琴,我的身体很不好,神经衰弱、心肌炎、肠胃炎,我爱人也神经衰弱、肩周炎,我们因一点小事经常争吵不休,互不相让,矛盾发展到了极点,我从单位申请了房子,做好了离婚的准备。 有一次我们对王博透露了准备离婚事情,当她听到之后,抱头痛哭,这件事情对于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是沉重的精神打击。看到这个场面,我们赶快去安慰她。为了王博,我们只有勉强维持着这个家庭。 就在1996年7月我爱人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我发现她从思想、性格、身体各方面变化非常大,也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和态度,随后我也开始了修炼。我们按照真、善、忍去做,事事为别人着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我们夫妻相互沟通,互相理解,生活重新出现生机,我们的家庭和睦了。各种疾病不翼而飞,扔掉了多年存药的大箱子,退掉了准备离婚住的房子。王博有了欢乐的家庭,这个家庭的变化,使她认识到了修炼做好人的意义,严格要求自己,在修炼与学习两不误的情况下,王博又重新开始了学习钢琴。大法在她的身上体现出了超常的智慧,学习成绩稳步提高,并在1999年高考中以优异的成绩分别被“中央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河北师范大学”三所院校录取。 法轮功给我们将要破灭的家庭带来了光明和福音,使我们这个家庭获得了新的生机。 就在我们对美好的幸福生活充满信心的时候,99年7月20日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肆意歪曲迫害法轮大法,迫害因炼功身心受益的广大法轮功学员。我们法轮功学员感到有责任向政府表明我们的意见,曾经依法进京上访,却遭到残酷迫害。两年多来我先后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调离工作、停发工资。以致2001年5月在单位无辜遭市610一伙警察毒打,电棍、警棍拳脚相加,将左眼打出淤血,后腰受伤,被迫流离失所。我爱人也被银行开除公职,多次被非法拘留、关押,后被劳教3年;王博上大学一年后,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被迫退学,后因依法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3年。我们只为说一句真心话,不放弃真、善、忍大法修炼,却遭到了如此迫害,使一个好端端的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如果没有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迫害,我们将在不同的岗位服务于社会,是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而《焦点谎谈》却说:“这个家庭因修炼法轮功而名存实亡”,不顾法轮大法使我的家破镜重圆、幸福美满这一被许多人所了解的事实,嫁祸于法轮功,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欺骗世人。 《焦点谎谈》又误导观众说:2001年11月,王博被提前解教,她回家了,但是家里空荡荡的,王博的父母为了护法,离开了单位,离开了家。实际上,我们是被迫流离失所的,王博并没有被放回家,现仍被长期变相关押在洗脑中心。——我和我爱人是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而被迫害的,我爱人是被开除公职后,“610”警察多次到家中骚扰,多次抄家,被迫流离失所有家难回;我也被“610”无端迫害在单位遭毒打,被迫漂泊在外。 《焦点谎谈》为了粉饰“教育、转化、挽救”,它们借领导看我们一家的名义,用汽车把我们拉到劳教所,拍摄了一张全家在一起的照片和几个镜头,以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却用这样的一张照片在报纸上肆意歪曲事实,说我们“不久”团聚,目前,我爱人仍然被劫持在劳教所,我在未出来之前,一直被监禁在洗脑中心。 至于新华社的署名文章更是无稽之谈。我从来就没有接触过新华社的任何一个记者,不知新华社的文章是从哪里编造出来的。 新华社文章中还说:“琴声被‘法轮功’掐断。然而,一场劫难就在这只音乐的精灵展翅欲飞的时候降临了。”这又是颠倒黑白。因96年我们家庭离婚危机险些给王博造成沉重打击,全家修炼后家庭欢乐,王博受益于法轮功修炼,高考的优异成绩对王博也是刻骨铭心的,为向政府说一句大法好却被投入了劳教所,是谁掐断了王博的琴声呢?把王博长期关押在劳教所,进行精神摧残,强制洗脑,使一个19岁不成熟的孩子心灵扭曲,忘掉了家庭曾发生的重大转折,把莫须有的罪名认可在自己身上,被利用来欺骗老百姓,说明迫害一个学生的手段如此毒辣,使我感到当权者的野蛮,也使我为我的女儿感到痛心。 把一个学生的心灵扭曲到丧失起码的是非判断能力,要从王博的所谓的“转化”说起。我现在就说一下王博是如何被所谓的“转化”的。 王博被精神摧残后,幼小的心灵被扭曲 新华社通稿中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2001年4月,顽固的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接受教育转化。”那么为什么要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接受教育转化”以及在北京新安劳教所是如何被转化的却只字不提。 我见到了与我骨肉分离已久的女儿王博,女儿在长期被折磨的情况下,见到了自己的父亲,失声痛哭,对我说:“爸爸,我在劳教所里极其痛苦,没有一点人身自由,不许通信、不许亲人探视。它们把我绑架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在途中的火车上,我差点跳车,我不知道我在后面遇到的迫害中是否能承受的过去。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它们用24小时每天都不让睡觉的办法,连续6天不让睡觉,灌输颠倒黑白的谎言,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像,强制洗脑。用那里警察的话说:我们就是用对付间谍的办法使你精神崩溃!” 她还跟我说:“爸爸你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吗?被转化后,内心的矛盾,精神的压抑,生不如死,有时我感觉象60多岁的人,在我精神当中死过好几次了,爸爸,我非常想念你……” 我听了心如刀绞。 一个年仅19岁的女孩子,从没有离开过父母的情况下,被送进劳教所,孤身一人被摧残被洗脑,使我感到愤慨和震惊。 我知道,我的女儿在被绑架到新安劳教所后,经历了她人生中最黑暗、恐怖的一幕。各种见不得人的手段,使她的精神彻底崩溃。 我现在就揭露河北省会洗脑中心是如何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河北省会洗脑中心位于石家庄市北城街,原市劳教所三大队,也就是过去的监狱。高墙深院,铁门紧锁,门口内外设有摄像监视。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楼房铁网封闭,所有学员都是被绑架进去的,一进去就被关进“谈话室”,连续24小时不让睡觉,天天如此。它们灌输颠倒黑白的谎言,封闭强制看歪曲法轮功的录像、光盘。把人折磨到神智不清时,它们再用断章取义、自欺欺人的邪悟谎言,使你顺水推舟的放弃你的信仰,放弃法轮功修炼。对于超过5天以上的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它们更是残酷,扒眼皮、弹眼球、揪耳朵、浇凉水、灌白酒、打人、不让去厕所等──大法弟子丁立红耳朵被揪出血,大法弟子姜帆的手被打火机烧出疤痕,不让刘慧娥去厕所,竟逼得她把大便拉在了裤子里。它们往法轮功学员脸上、手上、胳膊上写大法师父的名字,在地上写满师父的名字,逼学员用脚踩。它们让学员站在高处,大声恐吓学员。它们对被迫“转化”的人不许串屋。 恶警孔繁运对已“转化”的人说:“什么时候我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彻底了。”这里就是用这样的标准来“挽救、教育、转化”的。 就是这样一个充满邪恶的集中营,却经常有外地参观者前来,学习着如何残害扭曲人性的“经验”。就是这样一个灭绝人性的地方,却能被中央“610”树为全国的“典范”。 通过以上我谈到的和我们家修炼的实际情况,96年前我们家庭面临破裂,而修炼法轮功后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幸福美满,99年7.20后为说一句大法好,却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到家破人亡的地步,我现在澄清这一事实,揭露焦点谎谈和新华社的谎言欺骗。同时我也为我在洗脑中心被强行洗脑后,对师父对大法不符合实际的言论,感到万分痛心与悔恨,并声明作废。我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对不起被蒙蔽的广大世人。望广大世人擦亮眼睛,认清是非,呼吁政府停止迫害法轮功。还社会稳定,还美好家庭。 王新中 附录2:华尔街日报: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 《华尔街日报》2000年4月20日报导— 《华尔街日报》记者伊安-约翰逊撰稿 [中国潍坊消息] 在陈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弃她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轮警棍打击后几乎失去了清醒意识的情况下,这个58岁的老人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 暴怒的地方官让陈女士赤脚在雪地里跑。据其他目击这一事件的监狱中的人说,两天的折磨使她的腿严重淤伤,她的短短的黑发上粘着脓和血。她在外面爬,呕吐并因虚脱而昏倒。她再也没有恢复知觉,并于2月21日去世。 一年以前,中国以外只有很少的人听说过法轮大法及其养生的功法。法轮大法以法轮功这个名字为人所知,它包含了调息、打坐以及阅读功法创始人李洪志劝善、有时颇为超常的著作。 尽管法轮功已经在中国数百万人中流行,他在国际上引起注意还是去年4月25日的事。那天,10000多名信众汇聚北京,围住了政府领导所在地中南海,要求政府停止在国家报纸杂志上将他们描述为宣传迷信的X教。这一人群构成了奇异的景象:大多数是中年人,劳动阶层,当日离开北京市中心回到各地自己的家之前,他们只不过安安静静地在那里打坐。 但是,在一个对其威权的公开挑战没有足够包容力的政府眼里,这个抗议是一次无法原谅的挑衅。政府逮捕了数百名法轮功组织者,并发现其中一些人是中央政府、警察甚至军队中的官员。由于担心一个迅速发展的宗教会影响这个无神论的国家,北京在去年7月宣布法轮功为“X教”并正式予以取缔。 面临着政府安全部门的全力打压,法轮功本应该迅速消亡。但与偶尔挑战共产党的异见者不同的是,法轮功的活动并未因为大规模的逮捕、殴打甚至残杀而停止。相反,一个强硬的核心仍然继续抗议。在北京的市中心,每天有数十人因试图展开呼吁恢复这一团体合法性的横幅而被逮捕。一年以来,法轮功信仰可以说是对共产主义统治的50年威权最持久的挑战。 代价过高的胜利? 陈女士的故事是极端的例子之一。一方是共产党,它如此坚决地取缔法轮功,并已采用了自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镇压由学生领导的反政府运动以来最大规模的公共安全手段。政府在这场斗争中,如果可能获胜的话,将付出极大的代价;它的铁腕手段已使上百万的普通群众对它不抱幻想,比如陈女士的女儿,她在发生去年的事件以前是不关心政治的。同时这也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因为它需要外国的帮助来解决一系列紧迫的经济问题。 附录3:华尔街日报:法轮功学员的女儿未经审判被送劳教所 《华尔街日报》记者查尔斯-哈兹勒(Charles Hutzler)2001年5月10日撰文报导陈子秀之女儿未经审判被处以三年劳教。 文章说,一位妇女,未能成功地说服中国官僚让警察承认他们将她修炼法轮功的母亲折磨致死,现被处以三年的劳教。这是政府正在加强对法轮功精神运动镇压的又一个迹象。 纽约法轮功女发言人和香港人权与民运中心称,在4月24日,东部城市潍坊的警察决定了对张学玲的处罚,将她送到临近淄博市的王村劳教所。香港信息中心星期三说,她被控为“利用XX破坏法律实施”,这是一个非常模糊、嘲骂式的指控,被经常用在法轮功修炼者身上以便将他们送到劳教所。 关于张女士被监禁的报告无法被独立证实。警察和劳改所的官员拒绝作任何评论,而且张女士的家庭成员也无法通过电话联络上。但是她的命运是与政府日益凶猛的铲除该群体的运动相吻合的,政府往往通过强迫追随者们放弃他们的信仰并监禁那些拒绝放弃信仰者来达到铲除该团体的目的。 张女士的母亲,陈子秀,是一名忠诚的法轮功修炼者,曾因试图抗议政府于1999年7月颁布的对法轮功的禁令而被关押两次。在她被第二次关押时,也就是去年的二月,一同被关押的同修们和她的家人都说,警察为逼迫她放弃信仰而将这位58岁的妇女毒打致死。警察否认了对陈女士的折磨,称她属于自然死亡。 张女士起初支持对法轮功的禁令,几个月后开始逐渐怀疑政府的镇压。她妈妈死后,她不断地请求警察和政府能够出具她妈妈的死亡证书,但未能成功。在这个过程中,张女士从法轮功修炼者们那里得到了支持,她自己也成为了一个法轮功修炼者。陈女士的死和她女儿寻求正义的经历曾被亚洲华尔街日报连续报导,这些报导在上个月获得普利策(Pulitzer)国际报导奖。 附录4:山东省“610办公室” 及政法委取证人员名单(部分): 烟台地区610: 张 健,王 健, 王成会, 马道堂, 于永禄, 戚壮大, 金汝歧, 刘晓力 潍坊地区追查名单(部分): 尹照杰,马波,翟建涛,魏天魁,宫志强,刘界松,管国峰,赵杰,崔希贵,张广柱,王庆桂,魏奇,张明礼,毛有东,程宝田,马青平,郭廷和,郭。黎光,段兆煌,张国宝,马瑞福,王全峰,刘文学,赵新坤,邵伟华,王传峰,王东升,郭启军,李警伟,李传胜,孙钥新,王爱之,于明春,张永杰,王德全,王作华,褚玉升,张凤英,王新民,谭春起,郭星跃,陈龙山,陈永华,董洪涛,陈庆春,马洪振,吴斌,高树贞,郭文杰,王格胜,李全玉,刘玉瑞 附录5: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法轮功学员在法国控告中国“610办公室”负责人李岚清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2002年12月8日上午对中国大陆和巴黎大区华语广播新闻节目: 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将于12月10日下周二“国际人权日”在巴黎一区RIVOLI街156号召开记者会,届时将有两名律师介绍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本周三委托他们向法国尼斯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李岚清的诉讼案。在四名法轮功学员中有一名法国女性,他们指控刚刚访问过法国的李岚清做为中国“610办公室”的负责人涉嫌对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负有责任。 据法轮功欧洲信息中心昨天发出的文传说,两名律师一名是波尔冬(BOURDON),另一名是波迪埃(BEAUTHIER)。他们曾经在法国和比利时参与过控告智利前独裁者皮诺切特的案件。 另据法新社的报道说,这两名律师指控李岚清的依据是,法国签署的1984年国际反酷刑公约。波迪埃律师还向法新社表示,他已经收集到一些有份量的证词。 法新社2002年12月8日报导,来自法国、爱尔兰、加拿大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最近向法国法院起诉中国副总理李岚清,指控他是中国政府专门对付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的负责人,指挥镇压法轮功。 明报12月9日引述法新社报道,来自法国、爱尔兰、加拿大的4名法轮功学员通过两名知名的人权大律师,日前向法国法院起诉中国副总理李岚清,指其是专门对付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子,须对镇压法轮功负责。 代表原告办理此案的大律师波提说,他们对迫害人权的中国官员的起诉不会就此完结,他们的工作将持续下去,直到把一定数量的中国迫害人权的官员绳之以法。 李岚清日前率「中国申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代表团往法国。 (明慧网2003年10月15日)明慧网大陆记者报道,中国大陆各省已经将原来的“610办公室”改成了“清理×教办公室”,对外则称“610办公室”已经被“撤销”。知情的政府官员评论说,这是[中国]惯用的换汤不换药手法,为了应付外界舆论,“610办公室”这个名字名声太坏了;另外,[如何应付]国外的起诉也不得不考虑。 “610办公室”全称为“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江泽民的个人压力下,中共中央“610办公室”成立于1999年6月10日,因而得名,它是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由罗干主抓,在全中国范围系统地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政策。 “610办公室”是江××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权力机构,从其专职从事政治迫害、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角度来看,它与“文革”产物——“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性质非常类似(海外人士普遍认为它与纳粹的盖世太保极其类似)。 “610办公室”自99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严密而独立的体系,并对中国的各级党、政、司法系统拥有绝对的权力,指示并监督各地各行各业(包括中国驻外使领馆)积极参与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法轮功、诋毁真善忍的政治运动。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0/17/41364.html) *一份区级“610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当说到江××迫害法轮功的系统性和邪恶程度,一些不明人士感到茫然,另一些人则不以为然,由于江氏集团对于迫害的竭力掩盖和完全颠倒黑白的欺骗宣传,人们对于这场灭绝性迫害的系统性、迫害的残酷程度和涉及的广泛程度都难于真实了解,这份“评分表”,从一个侧面,真实的揭示了这一真象。 这份“考核评分表”中,考核项目分成五大项,共有32条细则,分成扣分细则和加分细则,详细规定了五大项目的奖惩标准。从以下例举的若干细则中,可以清楚看到610系统是如何系统落实江氏迫害法轮功政策的。 1.“组织机构”项目: 是保证基层610设置并切实运转的强制内容。如规定:“没有成立610工作小组的扣3分”;“未将610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没有计划、研究、部署、检查、评比、总结的扣4分(以会议记录、文字材料和各种检查考评表为验收依据)”等。 2.“请示报告”项目: 以督促和培训基层610工作。如:“《未转化法轮功类人员情况统计表》漏报的扣3分,错报、迟报的扣1分”;“参加区610办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培训,未到的扣2分,迟到早退的均扣1分”等。 所谓“转化”,就是通过非法关押、劳教、恐吓、强制灌输和身体酷刑等各种手段逼人背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修炼法轮功。所谓“教育转化”的“教育”二字既是为了掩盖血腥迫害而增加的装饰,也是专政洗脑和酷刑迫害的代名词。 3.“教育转化”项目: 是“评分表”中分数所占分量最重的,积分占总表格分数的50%;此表明确显示,在2002年度,610系统把“转化”任务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到社会基层。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没有制订教育转化方案并报区610办备案的扣5分”;“没有组织和健全本单位帮教队伍的扣15分”;“根据《天河区各街镇法轮功类未转化人员情况一览表》,每少转化一名法轮功人员扣8分”;“未能追回辖内法轮功失踪人员的,每一名扣5分,未制订追查方案并实施追查行动的扣10分”等。 4.“防范控制”项目: 此项目共有11项细则,主要目地是为防止法轮功学员進京上访,集体炼功,制作、散发、张贴、悬挂、插播法轮功真象等。如:“发生上京滋事的,每一名扣15分”;“发生3人以上公开聚集练功的,每宗扣5分”;“发生悬挂法轮功大型宣传横幅的,每宗扣5分”;“发生制作、散发大量法轮功宣传品的(一次达到VCD光碟10张以上、传单20份以上),每宗扣3分”;“发生插播广播电视宣传法轮功案件的,每宗扣10分”等。 5.“宣传报道”项目: 此项是610系统保障迫害法轮功事例层层上报和“经验推广”的手段。如规定“未完成每年一篇610工作调研或经验性文章的扣5分”等。 6.“加分细则”: 除了以上五大项目的具体扣分细则外,还就“教育转化”、“防范控制”和“宣传报道”三项规定了具体的加分细则。如“2002年6月至12月期间,各街镇利用本单位力量每转化本辖区一名未转化人员的加5分,每提前一个月完成任务的再加1分”;“找回失踪人员每名加10分”,在防范控制扣分项目中“若是因本街镇工作细致而在事发前发现制止或抓现行的不扣分,且每宗加5分”;“报送的调研文章或经验材料,被市610办采用的再加10分,其中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表扬或肯定的再加5分”。 在文件最后,一句加注写着:“请各街镇于12月25日前将本考评表填好送区610办。” *受命江××、覆盖全国、渗透基层的国家恐怖机构残害人命 在江××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五年时间里,悲剧发生在中国各地。人们发现,许许多多令人发指的迫害背后,都与一个恐怖组织的名字相关联,这就是江氏集团为灭绝法轮功而非法成立的专事迫害机构——「610办公室」。 在中国内陆省四川成都的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里,一位青年女子已经昏迷第三天了,她因被长期送到医院强行输液并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有毒药品,每天打两支安定和一支冬眠灵而导致身体出现强烈中毒症状。经医生诊断,她已经不行了,生命只能维持两三天。她的家属恳求公安局放人,但得到的答复是:“上面说放才能放,我们说了不算。”经请示“上面”,答曰:宁愿让她死在医院或看守所,也不释放。 青年女子叫蒙潇,原四川成都钢铁厂职工、工段长。从2003年11月19日她被“上面”指使的防暴大队和金堂县公安局警察绑架,遭受严刑逼供,被送到医院强行摧残,直至2004年1月8日,她再次被送到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之后再也没有人见到她。她于2004年1月8-12日期间在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她布满伤迹的遗体没有通知家属就被马上火化了。 “上面”的指令,夺走了一个无辜的年轻女性的生命。这个“上面”,就是四川成都市610办公室。 在沿海开放省广东广州市,另一位年轻女子罗织湘,原广东农垦建设实业总公司设计室规划工程师,她的户籍所在地就是以上“评分表”颁发地天河区,她被天河区610和兴华街610、派出所长期追杀,不幸在2002年11月22日被非法劫持,直至2002年12月4日被迫害身亡,死时怀有三个月身孕,年仅29岁。 罗织湘与丈夫黄国华由于修炼法轮功被非法追捕,被迫离家在外漂泊二年多。天河区610和兴华街综治办及公安为了抓捕罗织湘,曾不惜代价,在2002年7月至11间到黄国华老家山东临朐县等地追捕。2002年11月20日,罗织湘、黄国华夫妇在广州海珠区出租屋内遭610警察绑架,关進海珠区看守所。罗织湘绝食抗议,天河区610及兴华街派出所不顾罗织湘有三个月身孕并已绝食多天,仍强行将其送入黄埔戒毒所“洗脑班”,逼写“三书”,進行精神及肉体折磨。后因罗织湘极度虚弱,严重脱水,被送進医院,其家人提出担保回家护理,遭到拒绝。12月4日,罗织湘不幸遇难身亡。 罗织湘在丈夫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孤身一人到处流浪,躲避迫害,但始终遭到天河区610和户籍所在地兴华街610和派出所的追捕。610人员还曾违法扣下孩子的准生证;她的家属、亲人也被无故牵连、抄家及不给升职。 曾有分析人士指出,江氏迫害法轮功在2001年1月的天安门“自焚”案前后有所变化,此前,各地政府的“工作指标”多是奉命不惜一切代价阻拦源源不断试图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拦截“任务”直接与地方官员的利益和官职挂钩。“自焚”伪案发生后,镇压明显加剧;中国大陆民间对法轮功修炼群众敌视的情绪上升;各地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被提到“议事日程”,围绕“转化率”指标,各种洗脑班、骇人听闻的精神及酷刑折磨广泛出现;在各种关押场所(如:监狱、劳教所、精神病院、各种转化班、洗脑班)及在追捕过程中炼功群众发生人身死亡的事件数骤升。 罗织湘2002年12月被害致死案,是天河区610贯彻执行其“2002年度610工作考核评分表”的迫害恶果,是610系统强行推行对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和修炼的洗脑“转化”的恶果,也是江××利用610犯罪机构实行国家恐怖、对法轮功实施灭绝性迫害的恶果。 「610办公室」从非法成立到几年来渗透到最基层的运作,其宗旨是唯一的,就是监督贯彻执行江××对迫害法轮功步步升级的灭绝政策,把迫害实际的落实到底。610从中央到地方最基层所布下的秘密之网,犹如一只匍匐在中国大地上的毒虫,把最邪恶触角伸到了中国的每个角落,摧残着广大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也毒害着无数普通无辜的生命。 *迫害政策通过从中央到基层的层层迫害机构系统落实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610办公室的这份文件,是2002年12月5日向所辖地区的街、镇颁发的。因此,它应是年末工作检查性质的。既然属于年度的工作检查,显然在该年年初以及年度進程中,对所要检查的工作曾有所计划、部署和推行,否则,在年终时作如此细致的检查评比便不合情理。从中国大陆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的一贯的方法看,层层贯彻、“上行下效”的套路也被用来迫害法轮功,所不同的是,江××道道步步升级的迫害密令,加上连坐、利益挂钩等阴险手段,使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推行更富有了歇斯底里的强行性。 广东省有21个市,市下有超过100个区、县(含自治县)和县级市。广州市有10个区和2个县级市,天河区是其中一个。试想,仅仅广东省就有一百一十余个区、县和县级市,它们的下面又有无数的街、镇,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犯罪机构,从中央层层落实到基层的街道、乡镇,迫害政策层层逼迫、利诱、胁迫落实到最底层的行政机构。 明慧网报道,1999年7.20以来截至2004年6月中,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至少98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那么在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分布的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又有多少从省市级到街道乡村的层层610机构在直接参与迫害呢? 另据不完全统计,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五年中,超过10万人被非法拘留审查,至少25000人被非法判刑投入监狱和劳教所,数千人被强制性投入精神病院迫害,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洗脑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所谓“执法人员”的毒打、体罚和经济敲诈。而据中国官方2001年底内部统计,至少16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试想,如果没有强令性政策、从上到下的执行机构、涉及利益的推行手段和制造仇恨的欺骗宣传,在中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社会大环境下,如何能造成对几千万好人的残酷迫害波及到整个中国并如此残暴呢? *及时收集更多的迫害物证 “610”由江泽民一手创建,其迫害法轮功的许多密令如“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打死算自杀”等均通过「610」下达。「610」头子罗干在全国范围多次指示“严打”法轮功,并亲自到各地部署指挥、监控迫害的具体实施。五年来,上级“610”一直都在用“口头传达”、“原文回收”等手法销毁迫害证据。 然而,几千万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友亲身遭受的迫害,如何能被销毁?累累的罪证如何能销毁?!望更多的大法弟子和明白真象的人们积极配合明慧“物证收集委员会”,及时收集、妥善保存关于迫害的实物证据,并尽量找到安全可靠的方法将实物证据递达明慧网。一切参与迫害的罪犯,最终都将被送上法律、道义、人心和历史的审判台。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4/49491.html) (明慧网2004年9月18日)中国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机构精简,试图完善司法系统的建设,人们也预想政府会越来越循法治途径解决矛盾而不是求助于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可是,江泽民为什么在镇压法轮功上,又要在众多的机构中再增加一个专门用来处理法轮功问题的从中央到地方的“610办公室”呢? “610办公室”是应江泽民1999年6月7日在政治局会议上部署建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而在6月10日正式成立的,按中国官方用日期命名的习惯,称为“610办公室”。“610办公室”从中共中央到各级党委都有分支机构,通常挂靠在各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也有少数挂靠党委办公室。同时,由于党务部门直接插手行政名不正言不顺,就由国务院以下的各级政府部门成立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这两个办公室合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对外还是称“610办公室”。 “610办公室”有必要吗? 中国的法治建设走到1999年,完全有能力处理基本的社会矛盾冲突。江泽民说法轮功如何残害生命,按法律讲,那就应该由公检法系统受理──有原告,被告,双方律师,法庭公开辩论,法官依证据做出判决,看原告的指控是否成立──这是公检法系统的本职工作。 就算江泽民坚持要成立一个“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只是一个小组,而不是要在全国各级政府都扩建一个办公室),从政府职能上讲,“处理”应该是“依法妥善处理”,也就是说这个领导小组的职责就是要把对法轮功的处理纳入法治轨道。对于一个明智的政府,这是显然的: 1.是对中国進行多年的法治建设的最好的促進 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而不是政治运动,来解决涉及大规模社会群体的社会矛盾,是表明中国政府走向法治、透明的非常好的举动。 2.维护那些所谓的被法轮功所害的人的利益 如果真有“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自愿上诉法轮功,这是他们的权利。如果是江泽民为了铲除法轮功而搞政治运动来利用某些人攻击法轮功,这些所谓的“受害人”不过成了江泽民玩弄的政治工具,也是对这些人的根本利益的严重侵犯。 3.保障广大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利 公开的司法程序,能够使数千万法轮功学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这是中国极力想在世界上展现的人权進步的最好的证明。 对于江泽民后来推给法轮功的罪名,法庭必须证明,出事的人是不是按照法轮功的要求去做的,一个人的死亡与法轮功究竟有何直接关系,一个人精神不正常究竟与法轮功有何直接关系,法轮功的真善忍法理本身与江泽民给法轮功的罪名之间的关系。 只有在公开、公平的法律辩论中,让双方律师出具各自的证据,让事实说话,那才能让人心服。 但是,江泽民的“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没有走法治的道路,而是置中国现存的公检法系统于不顾,专门在全国上上下下花费巨大人力物力另行成立一套“610办公室”来打击法轮功。这说明什么问题呢? 1.镇压法轮功不具备正当的理由,依靠现成的司法系统根本不能把迫害贯彻下去 大家看到,江泽民“消灭”[1]法轮功,最常用的一大理由就是法轮功的学说有多么“荒唐”。可是,这本身并不能成为镇压的理由。所有宗教的理论在共产党的无神论看来,都很“荒唐”,而且在科学领域,各门各派的学说也常常认为别人“荒唐”。按江泽民的逻辑,只要是他看不惯的,都下令取缔,这显然不仅没有道理,而且不是依法办事。 2.江泽民用来诽谤法轮功的那些东西经不起法庭的公开辩论 江泽民操纵的媒体上出现的几个自杀杀人案,并没有经过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程序,反而是用来让媒体批判法轮功的道具。从“天安门自焚骗局”到“傅怡彬京城血案”,从辽宁朝阳的“董立杀人案”到浙江温州的“陈福兆投毒杀人”,人们记得的画面,不是法官在审问,而是中央电视台专搞反法轮功节目的那个记者在同“当事人”一唱一和的演戏。 关于外界对这些“命案”同法轮功的关系的普遍质疑,江泽民不是邀请法轮功或者第三者独立调查,而是拼命封锁消息,把传播法轮功受诬陷真象本身当作主要打击的对象。 3.司法受理的不是法轮功学员受迫害反而是反迫害的案例 法轮功学员受到迫害的案例,江泽民不让法院受理,即使偶尔有受理,也给法轮功学员委托的律师巨大压力,不了了之;相反,揭露迫害讲真象的法轮功学员却被绑架到法庭,被宣读一大串“罪名”,不许申诉,只许“承认”,然后被判以重刑。有些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当庭申诉自己的无辜,当庭受到警察毒打;更多的受到秘密“审判”的法轮功学员,在被押上法庭之前,受到过非法拘捕、超期拘押、以及各种酷刑虐待、暴力逼供。 而这一切迫害得以在中国持续,靠的就是凌驾于各级公检法之上的“610办公室”。领导这个“610办公室”的“专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领导小组”正如同文革时期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一样,是独裁者为了绕开司法系统、强行推行一项违背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政策所不得不采取的破坏正常的法治建设的祸国殃民之举。 只要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不结束,“610办公室”这样的非法机构不被取缔,中国的法治建设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为无论中国的法治系统怎么完善,领导人随时可以照江泽民的模式建立一个“领导小组”,再从上到下搞一套自己的“办公室”,以“上面的决定”为由,绕开公检法,使再好的法治系统也失去作用,反而沦为迫害好人的工具。 所以,“610办公室”[2]不只是在迫害法轮功,而是在迫害所有的中国人。 [1]1999年镇压初期,江泽民曾称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 (明慧记者欧阳非撰稿)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3/520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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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4年09月16日 发稿:2004年09月18日 更新:2004年09月18日 23:44: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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