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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昌乐劳教所借迫害大法学员之机敛财


【明慧网2004年9月13日】潍坊市昌乐劳教所二大队是专门关押大法学员的大队,在其顶层四楼上是专门对大法学员实行强制洗脑的地方,对外挂着“潍坊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牌子。名义上是免费“培训”,实质“培训”费用高得惊人,一名大法学员,必须有两名包夹(美其名曰陪教),大法学员一天生活费10元(饭菜质量极差),住宿费60元;每个包夹一天的生活费30元,住宿费60元,一天的转化费用加起来250元。最多时间时非法关押着13名左右的大法学员,所以劳教所一天就3000多元進帐。

被送来的学员少则非法关20余天(极少有20天以下的),多则近两个月。一名昌乐县50多岁的女教师,被强制洗脑53天左右,恶警勒索的所谓“转化”费用高达13000多元,据说工资被扣到了两年以后。高昂的“转化”费用令一些单位望而却步,曾有一段时间,大约是2001年上半年,此“门庭若市”的“培训中心”一度“门前冷落鞍马稀”。昌乐劳教为了继续靠迫害大法学员赚黑钱,将包夹的人数减少为一人,降低费用。据知情者称,此“培训中心”先后有百名左右大法学员被强行送来洗脑。许多大法学员遭受了两次洗脑迫害。

在此培训中心,大法学员均不同程度遭受了精神和肉体上的迫害,不成文的规定是:只要不写三书,就不能睡觉。一名女大法学员七天七夜被强制剥夺睡眠,只要一合眼,犹大们就连拽带晃。还有,被恶警和犹大们认为“進展”不大、不快的学员,时常遭到犹大们的拳打脚踢,有的甚至遭到犹大们电棍电击。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9/52946p.html)

成文:2004年09月12日  发稿:2004年09月13日  更新:2004年09月13日 10: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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