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7/81216p.html |
16名大法弟子被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伪法院非法判刑 |
【明慧网2004年8月7日】2004年7月15日下午,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对本市16名大法弟子递送了判决书,(2004)川刑初字第37号。以所谓“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对大法弟子朱伟强、郑彩虹、谭智强、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吕素英、宋振灵、王春玲、李 娟、杨 芳、葛大华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杨 超、彭桂芝、杜永忠、刘 霞、刘宁宁有期徒刑七年;贾 红、王玉华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时间是2004年7月14日,整个审判过程全部违反法律程序。明慧网04年7月19日已报道了此非法审判过程,见: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9/79732.html。 审判长:王桂荣 河南省周口市主要责任人电话号码:区号0394 市委书记 董光峰 8222398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19/51523p.html) |
成文:2004年08月06日 发稿:2004年08月07日 更新:2004年08月08日 00:1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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