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4日】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国际律师团于7月19日在坦桑尼亚法庭对中国前教育部长陈至立提起了法律诉讼,诉讼指控陈至立在任职教育部长期间,对修炼法轮功的中国教师和学生進行谋杀和酷刑折磨。陈至立并被坦桑尼亚法庭传唤出庭应讯。印度报业托拉斯(Press Trust)7月31日报道,由人权律师组成的国际律师团就起诉陈至立一案发表声明。声明中说,“在不损害法律权利和未开始讨论实质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在此声明,我们于2004年7月19日在坦桑尼亚法庭对中国前教育部长陈至立女士发起了法律诉讼,认为她犯有与酷刑折磨、非法杀害有关的罪行及可能犯有群体灭绝罪。”
国际律师团的声明说,“我们祈求正当法律程序将会顺利進行到底。我们希望不仅正义得到伸张,而且希望众人能亲眼目睹这一过程。我们希望这将成为一个制止進一步迫害平和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防御行动。”
报道指出,陈女士被传唤出庭,意义重大。这具有历史意义,因为在其他国家中对迫害法轮功的中国官员发起的众多法律起诉中,这是第一次被告本人出庭。
报道说,本案的指控是:在陈至立任职教育部长期间,对修炼法轮功的中国教师和学生的谋杀和酷刑折磨。
报道最后说,自2004年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大会起,这一行动和类似行动的准备工作就开始了。这一诉讼案对促進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了解真象是极其重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