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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谷县看守所警察“木方卡脖子”强制拍照(图)


文/中国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26日】2000年7月15日,一名来自东北的六十多岁的老年女大法弟子与三十多名来自各地的同修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相遇,他们打出“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等横幅,向世人展示法轮功真象。这位老年大法弟子举起“法轮大法好”横幅,并高喊“法轮大法好”,不久被警察带走。她不说姓名地址,于7月15日当晚被释放。第二天,她再次来到天安门广场,白天机智的说明真象、证实大法,晚上就睡在花池的水泥坛上,早上起来花两角钱上公厕里洗把脸,继续在广场说明真象。2000年7月18日,警察又将她抓走,关押在北京平谷县看守所。

当时平谷县看守所里关了很多大法弟子,说出姓名住址后,就被当地的“驻京办事处”人员领走。她和另外十名同修坚决不报姓名住址,被关在一个屋子里。

2000年7月19日,平谷县看守所警察冲入屋内,对这十一名大法弟子强行拖拽,欲强制拍照,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同修衣服都被撕掉了。这名老年同修被年轻男警察推挤得抵在墙上,两个警察一边一个架胳膊。老年同修表示做好人、说真话无罪,所以不配合拍照,不抬头。另一名警察拿来一个“T”字型木方,卡住老年同修的下巴和脖子,强制拍照。以上三名男警察年龄为30-40岁左右。

示意图片:两个警察一边一个架胳膊,另一名警察送一个“T”字型木方,卡住老年大法弟子的下巴和脖子,强制拍照。

后来因这位老年大法弟子一直不说姓名地址,被辗转送到葫芦岛、锦州等地,警察不断威胁恐吓,让她说住址,还在警车上向她身上浇水,一年轻男警察将她的胳膊掐出鸡蛋大的一块黑紫,还拿香烟熏烤她的脸。警察累了,到饭店吃饭,甚至派一个饭店女服务员在老年同修上厕所时假装与她唠家常,想在她放松警惕时让她说出住址。这一切卑鄙手段都以失败告终,这位老年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回到家中。

成文:2004年08月25日  发稿:2004年08月26日  更新:2004年08月26日 12: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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