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春节过后到5月份,我的生活费又停发了几个月。我到银行问,银行说工资没到;我找财务科,经办人说工资表上没有;我找人事科新上任的科长,科长说:情况不太清楚,可能是遗留问题,请示校长后5月份一并补上吧;我找校长(书记)几次,未找到。5月15号左右我才遇到人事科造工资表的小王,问及具体情况,小王说:年内校长指示,过年后所有人工资标准重新核定,所以,你的生活费一直未发,科长已交待,5月份补发。到了5月24日,我想:该问问生活费了。电话问财务科,答:工资表上没有,请找人事科。问人事科,没人。放下电话,我骑车到学校找校长。校长在办公室,我向他说明情况后,校长立即道歉,说疏忽了,关心不够。并让我找来一张借条,签字批了可以借1000元,我从财务科借出了1000元钱。
第二天下午,我又因为生活费的事情,在人事科、财务科之间来回来去的打电话。几番周折,终于拿到拖欠的生活费。减去借的1000元,领回了剩余的生活费。回家一看,财务科多发了我一个月的生活费。
这次拖欠生活费,看上去没有哪个人故意设阻碍有意加重对大法弟子的经济迫害,可是发生的事情,却实实在在的是对大法弟子加重经济迫害,甚至让我找不到要找的人、或是工资表上明明有,却让财务科的人看不到。我悟到这是邪恶的黑手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表现,它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此前的几个月,我遇事向内找,去掉利益之心。找校长要生活费的这两天,我向他讲了许多大法真象。领生活费的那天,我向人事副校长讲了一天真象,上午3个小时,下午2个小时。
第二天,我打通了小王的手机,提出了生活费可能多发了一个月的事,请他查一查。几天以后,我又打电话询问此事,小王说已处理了,并连连致谢。我说:不用谢,作为法轮功学员,我应该告诉你的。
通过这件小事,又一个人明白了法轮大法是叫人做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