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8/14/81740p.html


时时刻刻讲真象 堂堂正正出牢狱


文/吉林大法弟子 明月

【明慧网2004年8月14日】吉林某地大法弟子金莲(化名),40岁左右、某单位会计,曾因证实大法两次被关進黑嘴子劳教所。在劳教所期间她受尽了各种酷刑,头发都被拽掉。但她从未向邪恶妥协过,并且她在各种环境下都主动证实大法、讲清真象,两次都堂堂正正的走出劳教所,回到正法洪流中。

2003年12月,金莲因讲真象再次被邪恶之徒抓捕,在看守所,面对非法迫害她开始绝食抵制,要求无罪释放,邪恶之徒把她非法判刑五年。在看守所绝食的六个月里,她一直积极主动的向恶警、管教、法院、检察院的有关人员和其他犯人讲大法的真象。

2004年5月,金莲被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她一直绝食抗争,而且在任何环境中都不配合邪恶之徒。在送往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监狱的路上她发出一强大正念,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到了监狱后她也一直对那里的警察讲真象,后监狱的人看她身体虚弱拒收。送她的恶警还不甘心,三次拉她上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肺结核开放期,但送她的恶警执意要继续迫害她,就花钱托关系、走后门非要把她送進监狱。但因为她时刻讲真象,不配合邪恶之徒的任何命令、要求、指使,监狱根本不敢收,最后恶警们只好把她拉回当地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

金莲悟到:不能消极承受,应更加主动讲清真象。她首先找到看守所的警察说:我现在的身体状况不能再被关押,应立即释放我。接着她又告诉周围的刑事犯人:我现在是肺结核开放期,看守所无视你们的生命安全,你们应该争取你们的权利。刑事犯人们开始一起找到看守所的警察气愤的说:我们有罪,但我们也同样有生存的权利,象她这样肺结核开放期怎么能和我们关在一起呢?面对这一情况,看守所的恶警不知怎么处理才好。最后只好给她办了保外就医,把金莲放回了家。

金莲临出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许多警察和犯人都目送她离去,其中有的警察说:法轮功终于胜利了!金莲笑着说:我们本来就是好人没有犯法。

回来后当我们谈到她正念闯出魔窟的经历时,金莲说:这几年我在任何环境中从没向邪恶妥协过,也没有签过任何的字据。但这次我有一件事情还是没有做好,因为我在保外就医书上签了字,我们是好人没有罪,所有强加给我们的一切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什么都不应配合,更不应该签任何字。

成文:2004年08月13日  发稿:2004年08月14日  更新:2004年08月14日 12:56:30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