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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惨无人道的“法制教育学校”


文/广东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4年8月12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路,有一臭名昭著、惨无人道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 ,实际上是强制洗脑的地方。不少修炼“真、善、忍” 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禁在这里,不但失去了宝贵的自由,还受尽了野蛮的迫害和残酷的折磨。不法人员把法轮功学员的手脚捆得紧紧的,然后倒提起来,再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一次一次的反复。

由于洗脑班的罪恶行径是见不得天日的,所以它不敢亮相,对外公开只挂戒毒所的招牌,里边五层楼上才挂这所谓学校的牌子。

在受迫害期间,学员都是独身被关在单间房里,不仅窗户不给开,还要用报纸糊住,封得严严实实的,绝对不让别人看见。迫害都是鬼鬼祟祟的在夜深人静至天亮之前進行,白天用恶语恫吓,黑夜才滥施刑罚,把人置于求死不能、生不如死的可怕境地,同时还不能让别人知道;就是晚上把人打得伤痕累累,那么在白天,即使天气再热,气温再高,也要强迫伤员穿上长袖的衫和长筒的裤,以遮盖伤痕,同样是为了不让别人看见;再有,就是受伤学员头部、肢体或衣服上的血迹,当时就强迫你洗掉,校方怕留下日后被控告的罪证。

至于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情况,如随便侮辱人格,以及拳打脚踢,或低头喷气式,或长时间蹲站,还要把肮脏的垃圾筒倒盖在头上,连续几天、上十天都几乎不让睡觉,每天仅让躺2~3小时,还要把灯开得通亮耀眼,刺得人头晕目眩,无法入睡休息。连六、七十岁的体弱婆婆都不放过,所有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对绝食抗议的学员,则紧紧的绑在座椅上,强行灌盐、辣椒水之类的刺激性液体、流质,还要百般羞辱和折磨。据我所知,有些学员的腿都几乎给打折了。我自己的双腿就给打得蹲不下来洗澡,两条大腿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两个月还消失不了。打手们用拳指或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狠劲杵学员的胸部。两个月后受伤处尚隐隐作痛。

有的打手甚至用自来水铁管横扫学员头部,或用硬木特制的烟斗猛敲。我的头部被打得到处是肿包,睡觉时枕头都有困难,有两次还给打出血来了。有些学员的指甲,竟硬生生的给从肉上掰裂开来,直到流血痛彻心肺为止。毫无人性,残忍至极!

还有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把学员的手脚捆得紧紧的,手绑在背后,然后倒提起来,再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一次一次的反复,直到把你灌得死去活来。许多学员和我都受过这种邪恶至极的折磨。

总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花样” 层出不穷,极不人道。不法人员明知非法,见不得人,却又一意孤行,非干不可,却极怕曝光。

我在这里揭露的仅仅是部分事实。可见此处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 ,实际上就是最无法制的法西斯集中营。黄埔“法制教育学校”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野蛮折磨和残酷迫害,实际上是对历史文明的最大亵渎与嘲弄,是对社会民主与法制的最大蔑视与挑衅,是对国家宪法保护公民之基本原则的公然违反,是对人类公认的人权的粗暴践踏。

成文:2004年08月11日  发稿:2004年08月12日  更新:2004年08月13日 09: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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