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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买凶和“白道”买凶


文/陈意

【明慧网2004年7月9日】中国是1988就在《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上签字的国家,可是在江氏集团专制统治下的中国,仅仅因为民众信仰『真、善、忍』就要抓起来,对他们滥施酷刑,把对世界各国承诺的义务和责任变成一纸空文。联合国专责调查酷刑的专员范博文,原定六月底前往中国开展的酷刑调查,又一次被中国政府推迟,这次推迟的理由竟然是:“没有准备好。”这种承诺、被推迟,再承诺、再推迟的循环往复已经10年了。更为可笑的是:中国政府把酷刑调查一再推迟進行还说成是:表明中国对酷刑调查的重视。就这些理由、说法和推迟10年尚未成行的调查,读者就可以想象中国滥施酷刑的状况了。

随便点开任何一天明慧网的网页,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受到各种酷刑迫害的案例便扑面而来。象野蛮灌食、毒针──成都市青白江区蒙潇被虐死、陆幸国被上海市青浦三所活活打死……据不完全统计已有1,00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被曝光的血案都有目击者提供可查证的时间、地点、被迫害人的姓名,有的还有行凶者的姓名;作者在抽样明慧网曝光的被迫害致死的100名法轮功学员中,竟有14名在被抓后的15天内被打死,可见滥施酷刑的惨烈;各种酷刑迫害及死亡的案例在逐年增加,从明慧网站有关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报道数量来看:2000年是1750篇,2001年是7594篇,2002年便上升到8299篇,2003年达到了11155篇,到2004年的6月30日就达到9127篇,半年的时间已经超过2002年全年的迫害报道。这些还只是冰山一角的报道就足以揭示江氏集团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的滔天罪行。

一、是谁播下了对法轮功仇恨的种子?

执法者本来与法轮功学员并无仇恨。是谁让这些执法者变成了滥施酷刑者、是谁给他们播下了对法轮功仇恨的种子?江氏集团控制的媒体对法轮功诬陷造谣固然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更主要的是江××用魔鬼的诱饵——利益進行买凶,使许多“白道”的执法者变成了一个个“黑道”的杀手。

* 用连坐煽动仇恨

负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在1999年12月签发命令,告诉地方官员,如果一个省到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超过若干名额,省委书记就要做检查。

原山东省省委书记吴官正在一个会议上说:每个城市的官员都必须知道「不和中央保持一致的严重性」。言下之意就是:“我检查前先撤了你们的职,你们要保住你们的官职就必须坚决执行中央的决定。”这种只要成功而不分是非曲直的做法、只要保住我的利益而可以不择手段的层层加压的手法,使山东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死亡案例高发省之一,截止到2003年10月,山东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93人,山东地级城市潍坊,能知道姓名身份的迫害致死学员超过30名,死亡人数居全国地级城市之首。吴官正因此深得江泽民的赏识,十六大后被提拔为中共政治局常委。

原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为讨好江泽民达到升迁的目地,竟亲自在法轮功一些学员名单上圈圈画画,向有关部门施压:“此人为何不抓?”“这人为何不判?”

2004年春节期间,河北邢台、沙河电视插播法轮功真象后,河北省委责令邢台市必须限期“破案”,否则市长就地撤职。市长为保自己,就把更大的压力、用更短的限期、更严厉的处罚再压到下一级,一级压一级,最后疯狂的程度便不言自明。

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派出所抓过多次,当他问警察炼法轮功哪儿不好时,警察回答:“我不知哪儿不好,你炼法轮功,我的奖金都扣光了,你要再炼我就要下岗了,法轮功好不好我不管,你要砸了我的饭碗,别说我对你不客气。”

* 转化率指标驱使“执法者”酷刑滥施

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目地是: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所谓的“转化”。江××把“执法者”的利益和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指标挂钩,达到转化率指标的升官、奖励,达不到的就下岗、扣奖金。

执法者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看不到江××这种挂钩的险恶用心:是要把这些执法者一起拉到迫害法轮功的行列中,却把法轮功学员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看作是对自己利益的侵犯,因此而仇视法轮功学员。马三家劳教所干警是这样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感化教育』的:

『你不是说我迫害你吗?我今天就迫害迫害你。』

『你不转化叫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什么是忍,就是强奸了你也不许上告。』

『你们都想做好事,做什么好事呀,那最好的事就是你去死,你知道你死了给国家节省多少钱和人力、物力吗?这才是真正的好事!』

发出这种恶言的人它将如何对待仍然坚持真善忍信仰的的法轮功学员呢,那就是:“酷刑滥施、残忍无比。”有个法轮功学员讲:『到了马三家,我才知道什么是人间的地狱,才看到人间还有如此丧心病狂,人性全无的恶人,可是它们却是身着警服,戴着国徽帽子。』转化率指标驱使“执法者”酷刑滥施。

2002年底,辽宁省公安厅下达“密令”转化率达标95%以上。而锦州教养院院长张海平为了邀功请赏,表示锦州一定达到100%。该院把所有警察三两人一组,三小时一换班,昼夜不停轮番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开始施暴;

2004年以来,渖阳市龙山教养院为升「省级文明教养院」,加强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洗脑和加大酷刑迫害的力度。4月以来已导致学员王秀媛死亡,高蓉蓉致残。
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她策划了一幕幕迫害大法弟子的惨剧,致使多人被迫害致死致残,双手沾满了大法弟子的鲜血。因其心毒手狠、阴险狡猾,博得了上司以至罗干等人的赏识,在2001年被评为『一级英雄』,获奖5万元,马三家教养院全体恶警也被评为『集体二级英模』。

……

警察们也知道,可能有一天他们的罪责会被追究,因此许多罪行是他们唆使狱中的犯人去干,用减刑的诱惑指使犯人使用酷刑,把罪责推给犯人。哈尔滨各关押场所的犯人成了第二警察,使用的刑具逾二百种。而西山坪劳教所“先進的、典型中队”就是在警察的指使下,从全所选出一些人员来当所谓“帮教”。而这些人大多数是吸毒、贩毒者,或者是偷、抢、嫖、赌等数案在身的罪犯。

* 杀人指标为滥施酷刑大开绿灯:

有人说这样滥施酷刑不得死人吗?江××实施的就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罪恶方针。“杀人指标”为滥施酷刑大开绿灯。

黑龙江省鹤岗市干警在用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谭延军时扬言:“张兴福市委书记说了,打死法轮功有名额,出了事上面领导给担着。”

45岁的法轮功学员陆幸国,2003年10月15日在青浦区第三劳教所被活活打死。中队长项建中说:“上面给我们有指令,5%死亡率属于正常,打死了白死。我们不怕死人。”

沈阳大北监狱的警察说:“对法轮功的人我们怎么做都没有问题,不转化就别想活着出去。没办法,我不这么做,老江不给我饭吃。”从2002年6月到2002年底的半年时间里,大北监狱就有10多名学员被迫害致死。

辽宁省铁法市段家沟前峪村法轮功学员仲宏喜2003年4月13日在吴家堡教养院死于酷刑下。劳教所声称:“在上级指标范围内打死法轮功学员,不用承担责任。”

2003年5月26日被关進汕头市看守所的广东汕头市法轮功学员陈多,被警察多次毒打,于6月9日去世。警察对其家属威胁说:“你丈夫已被我们打死了,我们好不容易才完成一个指标,你还敢说!找死?”

湖南省祁阳县县委副书记彭开发,对执法人员公开说:“对法轮功弟子可以超法律制裁,出点事不追究你们的责任。”不久该县法轮功学员江来生在看守所被活活打死。

死亡指标不够用,可以申请特批。2003年4月20日,郑州市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为了暴力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劳教委等部门研究还批了两个死亡指标。

……

当每个“执法者”被告知你的一切利益、升迁都以能否达到上级的要求作为考核标准时,当那些“执法者”被告知任何过头的行为都是被鼓励而不会追究你的责任时,当“执法者”被告知滥施酷刑不必有所顾忌,有死亡指标作保证你“无罪”时,酷刑将是多么惨烈、虐杀将是多么的无所顾忌。而那些“执法者”在不断地交流滥施酷刑的经验时,又有多少执法者成为当代的周兴、来俊臣式的酷吏。

* 对法轮功学员从来就没有什么法律保护。

有人问:为什么在『依法治国』的中国会发生如此的人间悲剧;为什么罪恶累累的恶人不但没有被严惩反而受到表彰奖励;为什么中国的媒体没有把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来没有讲过什么法律:

上访是公民的权利,可是你要为法轮功上访,那就被劳教;

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是你要坚持对真善忍信仰的结果就是被酷刑滥施,甚至迫害致死;

而中国的劳教制度是违反《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和1998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可是千夫所指的劳教制度依然存在。

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的主楼上方喷绘着横幅大字“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下面写着:“公正执法,文明执法。”2004年2月15日,该所对所有坚强不屈的法轮功学员30人集体动刑--手铐、脚镣、蹲弓步、“坐飞机”、“上大挂”、电棍等,队长王梅等人竟然大声咆哮:“这是省里批准的,打人、上刑也是省里允许的,不转化死路一条,这官司到哪都打不赢!”这就是文明劳教所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曾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南广场派出所警长的霍××2002年3月亲眼目睹本局警察打死法轮功学员刘海波及警方如何合谋说刘海波死于“心脏病”的。在刘海波被虐杀的当天,长春市市委第一副书记常小平,连夜到了宽城公安分局里,就这一事件如何处理对公安分局局长周春明几人做了指示:1、对法轮功是一项艰巨政治任务,不怕流血死人;2、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出现泄密,造成国际影响;3、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法轮功人员出现的死伤不要介入调查。一切以大局为重。

要想为法轮功進行法律辩护,只能是招来祸端。2003年4月曾为广西百色市法轮功学员梁长英進行法律辩护的律师韦君,当天上午在右江区法院第二刑审庭出庭为梁长英進行无罪辩护,公诉人面对韦律师以严谨事实为根据的辩护,理屈词穷,而十分恼怒。休庭后,公诉人立即找到相关人员质问:不是有规定,律师不能对法轮功学员進行无罪辩护吗,谁允许律师给法轮功无罪辩护。随后警察就找到韦律师的主管部门司法局,要吊销韦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并要判处韦律师劳动教养三年。这就是江氏集团的“依法治国”。

二、“白道”买凶比黑道买凶更具欺骗性和危害性

买凶杀人在道德大滑坡的当今社会也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可江恶首的“白道”买凶比黑道买凶有更大的危害和更具欺骗性:

黑道买凶者都是偷偷摸摸的,唯恐第三者知道,而江恶首却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公开下文件、下指标买凶;

黑道买凶者,也是事情逼急了,在个别地点买凶杀人,而江恶首的买凶杀人范围是要在全国各地买凶杀人,甚至把这种买凶延伸到世界各地,如最近发生在南非的雇凶杀人;

黑道买凶者买凶只是一时的,而江××的买凶已经持续五年了;

黑道买凶者买凶用的钱是黑的,可江恶首买凶随便在国库拿,用人民的血汗钱买凶;

黑道买凶者买凶找的都是亡命之徒,江恶首买凶找的都是那些手握各种权力的“执法者”和追逐名利之徒;

黑道买凶者收买的行凶者,行凶后会被通缉、追捕,而被江恶首收买的行凶者在获得巨额奖金后,居然还恬不知耻地上电视大讲他们的『爱心』;

黑道买凶杀人,人人都反对,而江××买凶在国内还要别人表态买凶杀人是如何的有理、在国际上用主权大于人权来掩盖罪恶;

黑道买凶是杀个别人,而江××买凶是实施群体灭绝。

高阳劳教所的女子大队队长杨泽民说:“在白道上我是大队长,黑道上我是老大。”一个目击河北省高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疯狂迫害的人说:“这里没有正义,没有文明,这里只有血腥、残酷和迫害。”

三、滥施酷刑者停止虐杀是给自己留后路

江××出于妒忌发动的这场镇压法轮功的运动,许多人都认为那只是在镇压法轮功修炼者,只是迫害法轮功,殊不知江××把每一个世人都拖到迫害法轮功的行列中,这也是对每个世人的迫害,不管你是意识到还是意识不到。

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通过那些“白道的执法者”实施的,有些人认为这是升官发财的机会、有些人认为这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即使将来法轮功平反了,也与他(她)们无关。他(她)们想得太简单了,不管是黑道买凶还是“白道”买凶;不管是谁的命令,谁杀了人谁就要抵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送上历史审判台的绝不是希特勒、东条英机、墨索里尼三个人。1976年4月5日清明节时,北京市长根据中央的指示,下了镇压令。当事件被平反后,北京市长被免职,北京公安内部枪毙了一百多个警察,到那时可没有上级来替你顶罪。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对那些凶手而言,江××用金钱去买凶,这金钱绝不是去天堂的通行证,而是把他们拖向地狱的诱饵,每笔奖金背后都是迫害致死的人命和血迹斑斑的见证,都是用自己的良知和魔鬼一次次交易的结果。江××因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被告上国际法庭而惶惶不可终日。那些被江××用金钱收买、追随江××迫害法轮功的凶手,还不都将成为江××的殉葬品吗?不管你是决策者还是执行者、不管你是亲自动手的还是唆使犯人动手滥施酷刑的,都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马三家的苏境也自知作恶多端,而忧心忡忡,她和好友唠嗑时曾说:“我将来无论怎样都没有好下场……。”

滥施酷刑者即使为自己考虑也要及早惊醒,停止虐杀是给自己留后路,是给自己一个悔改赎罪的机会,否则“请君入瓮”只是早早晚晚。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8/2/50928p.html)

成文:2004年07月08日  发稿:2004年07月09日  更新:2004年07月09日 10: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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